第27部分(第2/4 頁)
我們的民兵隊長卡特上尉!”
“然後,他們又開始放火……”
“再後來,我想大家都清楚了!”
“槍戰,逃躥,追捕……”
“那些兇惡的中國人,在用炸藥強行突出我們的包圍之後,面對我們英勇的民兵們的追捕,又倉惶地衝進了地方法院!……這很不幸!是的,非常不幸!因為在那裡,他們再一次伸出了他們罪惡的黑手!……他們綁架了我們公正的法官,弗雷德里?克爾先生。以及當時正在克爾先生辦公室裡做客的眾議員安吉洛和帕恩?伊爾格兩位先生,另外,還有他們兩人的兩名隨從。”
“就這樣,他們利用五個人質做掩護,逃離了丹佛!”
“這是恥辱!”
“一名市長的恥辱!”
“整個丹佛市的恥辱!”
“所有丹佛人民的恥辱!”
“因為,就在這短短一週的時間裡,我們的丹佛市,有一個警察局,有一個市長,有一個地方法官,有兩個州議員,還有一個民兵隊長,先後都被一些下賤的黃種人所綁架,甚至是殺死!”
“我很想問一下,在這個城市裡面,除掉這些受到了那些黃種人無情對待的人之外,我們還剩下誰?”
“副市長?檢查官?稅務官?還是其他的議員們?或者是我們那位遠在普林斯,並向那裡的人民發表著自己的競選演講的州長先生?……”
“市民們,你們還能容忍嗎?”
“再這樣容忍下去,等待我們的,將是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的黃種人!”
“這些人搶去的了我們的工作,搶去了我們的收入,現在,他們又在搶劫我們整個丹佛市!”
“縱火、拒捕、搶劫、綁架、謀殺……還有什麼樣的罪行是他們沒有做過的?”
“他們已經搶去了我所有的積蓄,現在,丹佛城外每一箇中國人的身上都藏有三百美元,這是他們分配後的贓款……我很心痛!那是我畢生的積累,是我幾乎所有的財富!可我現在並不想去討回,或者說是追回我的那些錢!”
“因為,我決定,那些錢,將做為獎金,獎勵每一個願意追捕罪犯的丹佛市民!”
“是的,你們沒有聽錯,明天,我將派人帶領你們去抓捕那些罪犯。”
“抓住一個,他身上的所有財富都將歸你!”
“一個,三百美元!”
“去抓他們!”
“一個都不要放過!”
“記住:中國人,沒有無辜者!”
第四十三章 為什麼又是我?
“去抓住那些黃種人!”
“我要在他們的屁股上打出一百個窟窿!”
“三百美元,哈哈,我只要抓到三個,就夠了!”
“如果能抓到三十個,那我就成富翁了!”
“市長會不會騙我們,那些黃種人會有三百美元嗎?”
“管他有沒有,去打黃皮猴子,這是身為一名白人應盡的職責!”
“把他們全部抓起來,然後趕出美國!”
“幹嘛要抓住他們?那些黃皮猴子竟然敢挑釁我們整座城市,我們應該把他們都殺光。”
“沒錯,那都是些謀殺和搶劫犯,還有縱火犯……我們有權代替政府去消滅他們!”
“消滅黃種人!”
……
市長親自發表了演講,要求所有的丹佛市民都去參予到追捕,甚至是追殺那些中國人的行列中。當然,夏洛特並沒有直接要求丹佛市民去“殺害”中國人,可是,每一箇中國人身上都有三百美元,而且這些人之中還沒有任何一個是無辜的,這代表著什麼?這是誘惑,是默許!
演講的內容很快傳遍了全城,繼而,整個丹佛市都動了起來。
本來,華工們老老實實地呆在自己的屋裡還要受到幾千名白人的襲擊,現在,這些華工不僅有錢,還犯下了嚴重的罪行,就像炸警察局,綁架市長議員什麼的,白人們自然就有了更加充分的理由對其進行“打擊”……於是,丹佛的市民們動起來了。
當夜,就至少有幾千人拿出了自己的槍,準備充當第一撥追捕大軍,而緊隨在這些人身後的,還有更多的人打算去趁火打劫……別的不說,就算搶不到那些中國人身上的錢,萬一要是能救了地方法官和那兩個被綁架的市議員呢?是不是?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丹佛市民都參加了行動。至少,在靠近原華工聚居區的馬蹄鐵酒店裡,老闆埃弗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