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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等不及了,提前離開了吧。
他也沒有多想,只是按照常理推測。
單位那面催促,金允浩也沒有多耽擱,開啟、叼起一個冰棒,立馬動身趕回去。
——
醫院門口的林蔭小路上,林允兒不耐煩的發著牢騷:“小賢啊,我們都等了半個多小時了吧?他就算去江南買冰棒,也應該回來了吧。”
徐賢此時心情也不算太好,給予了金允浩信任,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反饋,她很不開心:
“也許是別的事情耽擱了吧,我剛才在醫院門口站了一會也沒看到他。要不我們再等十分鐘,十分鐘後他要是再不出現,我們就回去。”
“哎一古!我真是……服了你了。別人說請你吃冰棒,你就等上40、50分鐘,要不要這麼堅持啊?”林允兒現在熱的不得了,一個勁兒的揮動著手,扇著風。對於金允浩遲遲沒有出現,更是埋怨的不行。
“可是我們都答應人家啦……”徐賢道。
幾分鐘後…
“小賢啊,十分鐘到了吧?”
“沒有,才9分半。”
“這回總到了吧?”
“……允兒姐,要不我們再多等一會?”
“徐賢!擺脫你不要這麼幼稚好不好?明明那傢伙放我們鴿子了,你難道看不出來?怎麼還這麼堅持?”
“那好吧…我們回去。”
“……”
等了40多分鐘,林允兒和徐賢最終也沒吃到金允浩請的冰棒。
林允兒現在氣憤,好孩子徐賢也很不開心。
誤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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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新案子
金允浩趕到江南地檢廳後,立刻被首席檢察官羅文山叫了過去。
“金允浩檢察官,有一個案子要交給你。”羅文山跟金允浩寒暄幾句後,直接遞給他一本卷宗,交代道。
金允浩快速瀏覽了一遍卷宗,發現案子不算複雜:
原告:男32歲,左耳撕裂,輕微腦震盪。
被告:男,19歲,高中畢業,被指控是本案的施暴者。
原告狀告被告重傷害,而被告辯稱是見義勇為,當時他看到原告正在性侵一位年輕女性,於是出手相助,將原告打傷。
但是目前找不到案件中那名被侵害的女性,無法證實被告的說詞,而被告又沒有其它證據,能夠證明當時他是出於見義勇為。
金允浩看完卷宗後,羅文山解釋道:“目前被告已經被警方扣押,但是警方沒有正式的拘捕令,所以只能扣押嫌疑人24小時。現在原告要求對被告採取後續拘留控制,於是警方迫於受害人方面的壓力,向我們申請了拘捕令。
被告是今天凌晨5點被警方扣押的,現在是下午5多點,也就是說,留給我們調查案件、做出判斷的時間只有12個小時。因為被告未滿20歲,屬於未成年,因此本案有些特殊,需要儘快處理。”
羅文山解釋完案情後,又對金允浩說道:“目前我們刑事部有6位辦案檢察官,人手嚴重不足,而且其它人手中都有案子,抽不出身,所以只能麻煩你了。”
金允浩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他在實習的時候,就知道檢察官的工作非常忙,人手不足,案件多,有的檢察官加班加點都完不成份內的工作。
而且羅文山口中的6位辦案人員,還包括了他這位首席檢察官,和次席檢察官在內。
看到金允浩點頭接下了案子後,羅文山拍了拍金允浩的肩膀,安慰道:“不要有心理負擔,有什麼不懂我隨時來問我,我替你把控最後那一道關卡。”
羅文山之所以將這個案子交給第一天上班的金允浩,一是,辦案人手確實緊張。二是,想借此考驗一下金允浩處理限時類案件的能力。
這個案子不算大案,影響力有限,如果金允浩在辦案中出現了什麼紕漏,他可以隨時幫金允浩更正錯誤。而且,即便金允浩把案子搞砸了,他也有信心幫金允浩處理好後面的事情。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內。
所以,他才會將這個案子叫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