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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聲勢大漲,順帶著極大的宣傳了這部電影,使得這部電影未拍先火,受到影迷極大關注。
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能裝作沒看見。
於是就按照知名編劇出售劇本的價格,重新擬定了一份新合約。算是借用您的名氣為電影宣傳,然後對您做出的小小補償。
呵呵。希望您能滿意。”
聽羅宏鎮這麼一說,金允浩倒是明白了。借用人家名氣宣傳某樣東西。然後支付相應費用,合情合理。
可是金允浩就納悶了:
他有什麼名氣能為電影宣傳做貢獻,還特意讓羅宏鎮更改合約,親自送過來。並且從羅宏鎮的神態上還能看出,這分補償,不會小。
金允浩接過檔案,開啟一看,愣住了。
劇本買斷價格為:3000萬韓元外加5%的‘票房收入’。比之前的1000萬價格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但是,他意外的不是5000萬韓元,而是那5%的‘票房收入’。
之前,金允浩賣出劇本後,申東海特意找來許多關於影視圈薪酬的資料,講給金允浩聽。
因此,金允浩對此多少有些瞭解。
隨著韓國經濟危機爆發,企業不景氣,廣告投放量急劇減少,韓國影視業也受到衝擊,收入銳減。
為此,韓國三大電視臺和幾家影視製作公司一起,聯合做出一項規定:
支付給電視劇演員的報酬,最高不得超過每集1500萬;支付給大螢幕演員的報酬,在拍攝期間支付50%——80%,剩餘部分必須要等到影片突破盈利分界點之後才會支付。
雖然韓國影視業迎來寒冬,可是一線電視劇演員的每集身價仍在1000萬以上;而一線大螢幕演員的身價都在一億以上,最高可達數億。
因此,3000萬韓元的劇本價格並不算貴,甚至不足一線演員出演費的三分之一。
真正令金允浩吃驚的是合同中最後一項,5%的‘票房收入’。
這裡的‘票房收入’不是票房總收入,而是除去支出費用後,製片方獲得票房收入。
這裡的支出費用包括:韓國放送協會收取的專項基金;韓國政府收取的特別娛樂業營業稅;發行方的分成;影城放映方的分成。
最後,製片方大約能分得電影票房的三分之一左右。
因此,金允浩的5%‘票房收入’則計算為:票房總收入*33%*5%。
也就是說,最總金允浩會拿到1。65%的票房總收入。
雖然一些影星的薪酬也會包含票房分成,並且有的會高於5%,但是,他們的分成是票房收益分成,而不是‘票房收入’分成。
票房收益=製作方分得的33%票房總收入…製作成本支出…公司所得稅。
影星們是否能夠獲得分成,完全看要製作方是否賺到了錢,而金允浩的5%票房分成則不會有這方面擔心。並且分成的基數也要大很多。
總之,金允浩算是撿到了一個大便宜。
金允浩是檢察官,專業知識涉及到稅率計算,他很清楚收入分成和收益分成的區別。
但是正因為清楚,金允浩才果斷拒絕:
“對不起,謝謝您的好意。但是這份補償太過了,恕我無法接受。”(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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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五章 10萬粉絲(一更求月票支援)
“不接受?”
羅宏鎮多少有些詫異,這麼好的條件金允浩居然不接受?
開始,羅宏鎮還以為金允浩是嫌錢少,可是這個想法瞬間就被他排除掉:因為金允浩如果有那份‘爭’的心思,就不會等這麼久,卻從來沒提過前的事情。
那麼金允浩真的是嫌錢多了?
腦中浮現出這個真相後,羅宏鎮有些啼笑皆非。
“金檢察官,其實這是您應得的。如果真要叫真,我們還給少了呢。”
羅宏鎮看到金允浩不解的目光,耐心解釋道:
“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種‘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了,現在的電影都靠宣傳,靠明星效應。
而我們這部電影,在這方面處於絕對劣勢。
我是新人導演,沒什麼名氣。主演叫河正宇,雖然演技很好,可以前一直是配角,最近才剛剛扶正當上主演,同樣沒多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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