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第4/4 頁)
”申東海指了指自己,有些氣憤,怎麼連名字都不叫,這也太沒禮貌了。
金允浩眼神安撫了一下申東海,接著給尹國洪使了一個眼色,兩人一起走出了辦公室。
“呵呵……這哪來的二百五,被賣了還不知道。”出了門以後,尹國洪搖頭笑道。
金允浩雖然也笑意連連,可是卻提出了反對意見:
“真當人家是吃白飯的?陳賡那人先不去說,單是那個韓雅柔就不簡單。
我跟陳賡交談時,她雖然看上去漫不經心,可是一直有留意談話內容。那個女人,精明著那。”
尹國洪回想了一下當時的情況,發現還真的如金允浩所說:“那我們……”
“去給他申請法醫官的身份。不管他們抱有何種目的參與進來,至少現在來看,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金允浩斷然道。
尹國洪點了點頭,認同了金允浩的意見。
可是想到那個法醫官的身份,尹國洪又忍不住笑了出來。
法醫官,是被警方或者是檢方聘請的,擁有屍檢鑑定人資格的法醫,工作是對命案現場的屍體進行屍表檢測。
警方和檢方聘請的法醫官通常是‘臨時工’,沒有正式編制,他們的工作類似‘鐘點工’的性子。
因為屍檢的程式首先要由檢察官發起,由他們來判斷是否有必要屍檢。如果需要,檢察官獲得家屬的同意後,向法院申請‘屍檢許可狀’。
但是,檢察官畢竟不是專業法醫,很多情況下,無法準確做出判斷是否真的有必要屍檢。
為了彌補這個漏洞,這才加入了檢方法醫官這個職業,在判斷是否需要屍檢時,由聘請的法醫為檢察官提供參考意見。
說白了,檢方聘請的法醫官就是檢察官的顧問。
單單在江南地檢廳,這種聘請的法醫官就有5位。
因為要顧忌這份工作是臨時性質的,因此,檢方一直覺得5位法醫官的人數有些少了,還想再聘請幾位。
奈何,韓國的法醫人數太少。所以這事就一直拖著。
現在,金允浩給陳賡辦理法醫官的身份,也算是解決了江南地檢廳的問題,因此在辦理手續上不存在任何障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