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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陳賡對他的職業非常重視,他決計不會輕而易舉的向申東海,向金允浩透露關於劉仁娜的屍檢資訊。
至於陳賡的那個助手韓雅柔,金允浩也同樣不抱希望。
透過觀察,金允浩看出來了,韓雅柔對陳賡可謂是言聽計從,並且口風極嚴。
之前,金允浩曾試探過韓雅柔多次,最終根本沒有從她口中獲得任何關於陳賡的資訊。
想要從她口中打探屍檢訊息,除非有陳賡的同意,否則她是不會多說一個字。
申東海的夢想,估計很快就會化為泡影。
………
果然不出所料。
中午,申東海垂頭喪氣,鬥志全無的返回了辦公室,對著金允浩雙手一灘:
“老大,我失敗了。上午陳賡做完劉仁娜的屍檢後,我便找機會向他打探訊息。可是…他理都沒理我。就…就那麼拽的從我面前走了過去。
然後…韓雅柔也沒有搭理我,老大,我失戀了!”
“哎……”金允浩嘆了口氣,果不其然,申東海那傢伙真的沒成功。連帶著,還帶回來一個失戀的訊息。
以後關於劉仁娜案件的訊息,他要找誰去打探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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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章 ‘王’與‘兵’(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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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陽高照,蒸籠一般的城市中,到處散發著炙熱的氣息,讓人昏昏欲睡。
江南地檢廳刑事四組辦公室內,窗臺的幾盆薰衣草也彎下了腰,偷偷的打著盹。
窗臺旁邊的辦公位置上,金允浩靠躺在椅子上,仰望著天花板,不知想著什麼。
申東海趴在桌子上,雙手墊在下巴處,眼睛半眯著,盯著桌上的另一盆薰衣草發呆。
尹國洪坐在申東海旁邊,口中叼著一個水筆,上下晃動,也在無所事事。
上午,尹國洪出去溜達了一圈,跑了所有的關係,卻一無所獲。
他認識的人都是普通刑警,打聽一般案件還可以。對於這種由首爾警察廳親自督辦的案件,這些人脈根本排不上用場。
於是,打聽不到案件資訊,三個人便坐在一塊,一起發呆。
“哎……”申東海長嘆了一聲,“我們要是在大檢察廳任職就好了。想查什麼查什麼,多威風。再遇到這種大案子,就不用這麼憋屈了。”
金允浩撇了一眼申東海,沒說話。
還在大檢察廳任職?開什麼玩笑。
在大檢察廳任職的檢察官,最低階別是一級檢察官。到地方去辦案,都得讓人拱起來。警署署長之下,所有人在一級檢察官面前,全部矮一頭。
也只有警署的署長,勉強能跟在大檢察廳任職的一級檢察官平起平坐。
但是檢察官要是真較真,署長也只有乖乖聽命的份。
只有再上一級的警察廳廳長、次廳長。才能壓一級檢察官一頭。至於那些局長、課長之類的官員。最多平起平坐。
如此就可以看出,大檢察廳任職的一級檢察官是有多威風。與之對應,想要爬到這個位置,也是艱難無比。
另外,上午金允浩聽聞大檢察廳方面組成了專案組,由中央搜查部副部長親任組長,督辦指揮警方偵破劉仁娜案件。
檢方到底是拿下了這個案子的辦案權。
其實,警方乖乖就範。也是有苦難言。
根據韓國法律規定,警察和海關、稅務等34個特殊的調查機構具有偵查權。
但是,韓國刑事訴訟法典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以及偵查終結的決定權只授予檢察官。
因此,警察和其他機關開展偵查時,必須在檢察官的指揮和監督下進行。沒有檢察官的許可,任何偵查部門不能開展偵查或停止偵查。
而對於殺人、搶劫、詐騙等刑事案件,檢察官認定為案件性質嚴重、損失巨大的案件,如性質惡劣的殺人案、官員貪汙、經濟犯罪、有組織犯罪等,檢察官可以直接進行偵查。
檢察官的偵查權涉及到全部偵查領域,因此。韓國人稱檢察官為“刑事犯罪偵查之王”。
而警方,只是兵。檢察官手下的兵。
‘王’對‘兵’說,這個案子歸我管,‘兵’只能點頭認可。
而在檢方中,真正能夠體現‘王’的風采的人,只能是大檢察廳級別在一級以上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