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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金允浩帶著離開現場,那對他的名譽和威信將是嚴重打擊。成為總長再無希望。
旁觀者清楚這點,當事人更清楚這點,所以樸國權必須反擊。
不過樸國權沒有直接跟金允浩對話。而是羅文山出面跟金允浩交鋒。
羅文山義正言辭的沉聲反問:“你的身份真假姑且不論!即便你是真的金允浩檢察官,但你覺得你有資格大鬧國會人事聽證會,並調查現任檢察次長?”
羅文山扣的帽子很大,金允浩當然不會上當。
“大鬧國會?”金允浩針鋒相對的反擊:“沒有吧?現在開會了麼?沒有!既然會議還沒開始。又何談大鬧國會人事聽證會這種說法?”
聽聞這個解釋。眾人同時點頭認可。
不錯,司法委員還沒入場,會議還沒有開始,根本就談不上大鬧國會。
羅文山的首次攻擊被金允浩輕而易舉的化解,羅文山亦被說得詞窮。
金允浩解決陷阱問題後,繼續道:“至於我有沒有資格調查現任檢察次長……現場有很多檢察官,我想他們都可以替我回答這個問題。
根據韓國檢察法獨立辦案原則:每個檢察官都是單獨的檢察廳,每個檢察官都是檢察廳。並可以行使國家權利,調查任何涉案嫌疑人。
我是司法部認命的正式檢察官。你說我有沒有權利調查現任次長?”
金允浩解釋的檢察法幾乎所有司法人員耳熟能詳,但卻沒人使用過。
這項法律規定旨在強調檢察官辦案具備高度獨立性,意在向民眾展現檢察機關的公平公正。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項規定幾乎成為擺設,被人遺忘。
現在金允浩拿出這項法律規定作為藉口,羅文山還真沒辦法辯駁。
可羅文山不死心,繼續質問道:“好,就算你有資格調查次長在內的任何人,但是你的調查流程並不合法,並未得到上級的許可,更沒有相關手續!”
檢察官調查某起案件,首先必須得到上級的批准,尤其是傳喚、緊急批捕涉案嫌疑人時,必須取得法院同意以及下達的法律文書。否則屬於違規執法。
羅文山正是以此為藉口攻擊金允浩,以確保樸國權繼續留在會議現場。
對於羅文山的刁難,金允浩早有準備。
“你說的很對,但凡事總有特殊情況!辦案檢察官在調查上級時,為避免訊息走漏,可以越級或者向檢察官監察廳申請調查許可權。”
金允浩解釋的同時,亮出文書:“這是監察廳下達的調查許可文書,也就是說,我本次的調查行為得到了監察廳的許可,屬於特殊情況下的正常執法!”
金允浩話音剛落,羅文山立即反駁:“你只出示了調查權文書,請問法院下達的傳喚許可文書何在?如果你想傳喚調查檢察次長,必須有這個文書!”
羅文山思維清晰,立即抓到了關鍵問題。
在金允浩出示的文書中,並沒有、也並未提及法院下達的文書。
面對羅文山的最後質疑,金允浩拖長聲音說道:“法院下達的文書?當然有,我怎會不帶這個?當事人想看,我當然會給他看,你並非當事人,你著什麼急。”
金允浩突兀的改變說話風格,學起唐僧,開始默默叨叨起來。
如果現場有人看過《大話西遊》,定會覺得金允浩的臺詞很熟悉。
看金允浩推三阻四遲遲拿不出法院下達的文書,羅文山心中竊喜,不耐煩道:“金允浩檢察官,請你注意場合,我們沒時間聽你廢話,請你…”
羅文山話到一半,大門猛的開啟,隨即詐屍的情況再次發生,尹國洪風風火火的跑進來,並將某些東西交給金允浩。
有了金允浩死而復生的例子,眾人對於尹國洪的詐屍也就不那麼驚訝了。此刻他們好奇的是尹國洪到底交給了金允浩什麼東西,似乎看起來很重要!
眾人的預感都沒錯,這份東西的確重要,因為它正是法院下達的批捕傳喚文書,也是羅文山強調的東西。有了它,金允浩的執法便再無缺點可言。
樸國權的關係遍佈整個韓國官場,有任何風吹草動,都逃不過樸國權的眼線。因此,想調查樸國權必須搞突然襲擊,否則調查計劃絕對會被託得破產。
而樸國權參加國會人事聽證會必將集中全部注意力,正是發動突然襲擊的最佳時機。而金允浩拖到現在才出現,甚至佔用會議時間,就是等這個文書。
萬幸的是,各方配合到位,法院的文書在關鍵時刻及時下達並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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