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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在兩個大國之間製造戰爭?
當然,毀滅世界的辦法有很多,不過引發兩個核大國的全面戰爭,應該是最為容易的一個。
為啥?
理論上,如果艾米麗能夠控制美國的核武器庫,特別是戰略核武器庫,就能夠毀滅全人類。
問題是,這種情況只存在於理論上。
美國的戰略指揮系統是單獨執行的,沒有跟外界聯網,而且由物理介面控制,根本無法透過駭客手段加以控制。
此外,並非美國總統就能發動毀滅全是世界的核戰爭。
即便在冷戰時期,在美國遭到核打擊之後,美國總統下令進行戰略反擊,也需要至少一名高階將領的協助,即在下達反擊命令的時候,需要參聯會主席,或者某個軍種參謀長證明總統下達的命令有效。
顯然,就算控制了美國總統,也無法發射美國的核武器。
再控制一名將軍?
不是辦不到,只是在和平時期,意義不大。
為啥?
在整個反擊的環節中,最後一關是把握在發射人員手裡的,即只有發射人員摁下發射按鈕,才會把導彈發射出去。
當然,還不是一個發射人員,而是至少兩個。
此外,任何兩發射人員所能控制的導彈都很有限。
哪怕在戰略核潛艇上,也就只有24枚潛射彈道導彈,而且美國海軍的潛射彈道導彈在和平時期都只攜帶3枚核彈頭。
顯然,艾米麗再厲害,也不可能同時控制所有發射人員。
關鍵就是,在接到命令的時候,發射人員會設法求證發射命令的真實性,會加是自己的主觀判斷。
可見,要無緣無故的發動一場毀滅前人類的核戰爭,那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只有引發一場戰爭,而且讓戰爭逐步升級,發展成為大國間的全面戰爭,才有可能演變成毀滅全人類的核大戰。
王棟與羅清沒有耽擱,立即去了日內瓦機場。
雲龍已經聯絡了在這邊的工作人員,給他們準備了一架商務飛機,不過按照王棟與羅清的要求,沒有安排飛行員。
為啥?
兩人就沒有打算去巴哈馬群島。
按照王棟的想法,直接飛往美國,大不了在公海跳傘,然後游過去。
當然,如果能夠直接在美國的某個地方降落,那就再好不過了。
去巴哈馬群島,肯定還得耽擱至少一天時間,完全沒有必要。
至於到了美國該怎麼辦,王棟還沒有想好,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過。
上了飛機,在飛機升空之後,王棟才開始考慮這個問題。
顯然,在王棟與羅清趕到美國的時候,美國國會很有可能已經批准了戰爭決議,向總統授予戰爭決策權。
那麼,阻止戰爭爆發的唯一辦法,就是把真相告訴美國總統。
只要美國總統是一個正常人,就肯定會相信王棟說的話。
能不相信嗎?
到時候,在美國總統面前露上一手,證明自己跟艾米麗是同樣的存在,美國總統就不得不信。
只要能夠說服美國總統,就能阻止戰爭爆發。
至少能夠爭取到更多的時間。
其實,只要戰爭沒有在預期的時間內爆發,艾米麗就會慌張,也就有很大的可能露出馬腳。
不管接下來的情況如何,人類文明都不會在這場戰爭中毀滅。
那麼,如何才能說服美國總統?
準確的說,是如何才能見到美國總統?
王棟有點頭痛,不過羅清反到覺得不是什麼問題。
到了哥倫比亞特區,找兩個特勤談談心,然後裝扮成特勤的模樣混進白宮,見到總統就不是難事。
再不行,以兩人的能力,殺入白宮都不會有太大的困難。
當然,王棟不像羅清那麼莽撞,所以首先考慮的是混進白宮,實在不行,才考慮採用極端手段。
第741章 戰爭決策
哥倫比亞特區,白宮。
因為戰爭威脅迫在眉睫,所以白宮加強了安全防衛,不但所有特勤人員歸隊,外面還部署了一支國民警衛隊的裝甲部隊,設定了路障,動用了幾輛輪式裝甲車,空中還隨時有武裝直升機在巡邏。
其實,就在幾個小時前,國會透過了戰爭決議。
在由眾議院議長蓋是了國會的印章之後,這份由白宮提交的決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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