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4/4 頁)
,突然很想吃酸梅。
我在心裡狠狠地鄙視了自己一把!不知道自己懷有身孕的時候,也沒覺得著怎麼地。一旦知道懷孕了,反而嬌慣了起來。
好吧,我是孕婦,我就嬌慣著自己,怎麼地吧!
下了床,踱步走到門口,衝著守候在外面的一個小廝喊道:“給我弄點兒酸梅回來。”
小廝頭也不抬地跑走了。那動作,簡直堪比草上飛。我在心裡唏噓了一番,‘獵日堡’裡的小廝,竟然也都身手了得。
不一會兒的功夫,那個小廝回來了。
他將一罐酸梅放在了我的手上,然後靜靜地退了出去。
我覺得,那個小廝的雙手十分修長漂亮,一點兒都不像是做慣了粗活的人。斜眼一眼,只覺得心臟露跳了半拍!那個身穿灰藍色短襖的小廝,竟然是……逸清!
他,為什麼會在這裡,做這些事?
我想問,最終卻沒有張開嘴。
吃著酸梅,覺得那味道剛剛好。
在懶洋洋中度過一天,直到鬱森出現,抱著我去沐浴。
司韶站在浴池旁,指揮著一個身穿墨藍色短襖的小廝往浴池裡倒藥汁。
據司韶說,這藥汁有增強體魄和美容肌膚的功效。
這回,我留了一個心眼,偷偷地瞄了那個小廝一眼。果然,此人竟是……逸風!
我別開頭,裝作不認識的樣子,走到屏風後面,脫掉衣裙,劃入浴池,悄悄地彎起了唇角。
(完)
作者留言:正文完結,還有番外。番外當然是補全那些尚未完成的啃草行動了。哈哈哈……
番外:隨他隨她
逍遙的日子總是過得那麼愜意舒心。
我用一張大荷葉遮擋著臉,躺在綠草茵茵的岸邊,將腳探入溪流之中,感受著清風的溫柔和水波的盪漾。
偶爾有幾尾頑皮的小魚,來親吻我的腳趾,甚是有趣。
我這次離家出走……呀,又說走嘴了。不過,既然開了這個話頭,就要繼續談下去。有始有終,才是我的風格。
我這次離家出走,不再以闖蕩江湖為名義,而是打著散心的旗號,到處逛逛。誰知道,逛著逛著,就來到了“風清居”。
回想初來時的光景,真是既遙遠又近在眼前。
尤其是一想到,逸風讓我選擇,是餓死在這裡,還是給他侍寢的事兒,就忍不住顫抖著肩膀,笑了。
呵……五年了,時間過得可真快。
有些人和事,我已經記不清了;有些事和人,卻總是在我午夜夢醒時頻繁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裡。
例如,言詩;例如,吳痕。
言詩屬於前者,吳痕自然屬於後者。
說到言詩,我在三年前見過她一次。
說實話,我當時愣是沒認出來,她就是那個美女言詩!那是的她,宛如一個老嫗,佝僂著身子,一臉的褶子,就連那雙眼睛,都是暗淡無光的。
司韶說,那是他的藥人,每天配合他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