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2/4 頁)
,他們並沒有掌握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有爛賭的惡習。韓東經驗豐富,馬上就猜到了關鍵。
周欣悅看向姐姐,後者搖搖頭,表示自己什麼都沒說。韓東更加篤定,他自顧自地說道:“我有辦法找到證據,證明你老公有賭博的惡習。相信下場官司,法庭沒有理由不判決你們離婚。”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這個道理在法律圈並不適用。前來尋求律師打官司離婚的,大多數是跟配偶早已過不下去了。否則也不會如此興師動眾。
這個官司就是這樣,韓東認為拆毀他們的婚姻,是在挽救一個楚楚可憐的美麗少婦,是大大的好事。
周欣悅有點意動,“怎麼找?”她先前委託的律師不是沒調查取證,但找到的也就是邊角料。強松在澳門賭場並沒有消費記錄,所有的消費記錄都發生在奢侈品店,並不足以證明強松在澳門賭博。
“如果我猜得不錯的話,你丈夫在澳門應該是透過洗錢的方式,套出現金進行賭博。所以你們沒有任何直接證據。”這種洗錢賭博的手法,後世報道得都爛大街了,韓東馬上想到了其中的訣竅。
周欣怡的反應證實了韓東的猜測。他繼續分析道,“你原來請的律師,調查取證的手段太過刻板。這是你輸掉官司的主要原因。”
律師之間為了攬生意,相互拆臺的事不勝列舉,韓東對此沒什麼心理負擔。他本來就瞧不上上場官司的律師。不過要不是那個律師水準不高,韓東也沒機會接到這場官司。
“調查取證,必須因地制宜。要打贏你這場官司,只會找證據是遠遠不夠的。可以猜測出你老公具備一定的反偵查手段,被動地找證據只會徒勞無功。要打贏這場官司,關鍵在製造證據。”
製造證據?兩女瞪大了眼睛。證據還可以製造嗎?偽造證據不是違法犯罪嗎?兩姐妹本能地有些懷疑。
韓東見她們神色,就知道她們想多了,只好耐心解釋道:“製造證據,並不等於偽造證據。我可以合法地製造出你丈夫爛賭的證據。”
“真的嗎?”周欣悅一刻也不想與這個爛賭鬼,再共同生活下去。“應該怎麼做?”她顯得十分急切。
韓東突然搖搖頭,不肯再說下去,“這是機密。”
周欣悅是個聰明人,不需要韓東點破,“委託合同拿來吧,我現在就籤。不過我有言在先,如果你的方案我覺得不可行,我有權撕毀合同。”
韓東喜出望外,“這個自然,我確信自己的方案,能讓你如願。”空白的授權委託合同,韓東的包裡隨身帶著好幾份,只需要填上金額、雙方身份即可。
韓東估算了周欣悅的別墅、車輛等財產的價值,在合同收費處填上車馬費50000元,調查取證費50000元的數字。這個數字不可謂不高,幾乎是頂格收費。哪知周欣悅只掃了一眼,就痛快地在落款處簽了大名。
我擦,韓東懊悔不已,自己還是小瞧了這幫土豪的富有。早知道就填個十萬二十萬了。白紙黑字已經落定,再反悔就太low了。
“現在可以說了吧?”周欣悅問道。
“當然。不過首先我想了解的是,你除了要離婚之外,對財產、子女有沒有什麼要求?”離婚官司,離婚是主要目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都是重要的內容,先問清楚比較好。
“我跟我丈夫沒有子女,財產我也無所謂,只要能擺脫這段婚姻就行。”周欣悅看來已經被這個賭鬼折磨得不行,離婚的意願強烈無比。
“這樣就好辦了。不過我還是會盡量為你多爭取財產。我的方案就是假意誘敵,甕中捉鱉。”韓東將自己的方案詳細說明了一遍。兩姐妹眼睛一亮,韓東這個方案,簡單可行。如果順利操作下來,強松爛賭的特性,將在法官面前暴露無遺。
“周女士,我們的規矩是先收費,後辦事,您看?”韓東已經將核心機密托盤而出,要是沒收到錢,就虧大發了。
“沒問題,轉賬還是現金?”看到了光明曙光的周欣悅,十分豪爽痛快。周欣怡也為幫到了妹妹,而感到身心舒暢。
韓東很想說現金。十打紅彤彤的百元大鈔,看起來肯定十分震撼。韓東獲得未來記憶以來,還沒見過這麼多錢。
“轉賬吧”,他的理智佔了上風。一摞現金雖然好看,保管風險可不小,萬一被哪個強人盯上了,豈不是白為他們忙活一場。
“稍等。”周欣悅去書房鼓搗了一陣,韓東就接到了一條銀行餘額簡訊。
“合作愉快”,韓東伸出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