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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道:“既然是兩難,我也想多了。其實拍腦袋就可以解決。現在是民風思想更重要,沒有一個徹底安全穩定適合的環境,所建立在上面的一切東西都是有隱患的,樓蓋的越高,越需要地基紮實。否則將來要硬著陸,要撤除那摩天危樓,將付出更大代價。我爺爺經過雖然窮,卻夜不閉戶的時代,與此同時他也經過吃飽了卻沒有安全感的時代,那時舉國上下全是車費路霸,出遠門坐火車幾乎必被偷搶,官府官僚不作為,孩子上學下學路上需要接送,否則必然被小混混搜身,那是全然沒有安全感的一個時代。那樣的生活盧俊義們或許喜歡,因為他們不會被拔毛不會被欺負,打死了人、非禮了婦女還不容易被官僚追究,但是弱者呢?其實我也不確定是否大多數窮人願意要安全感還是物質。但是在這裡,我只能簡單的幫他們決定了。”
儘管梁紅英聽不懂他說的什麼,不過說了這句後,高方平舒緩了下來,提筆簽署了對摩尼教四個狂熱信徒的判決:斬立決。
然後打個哈欠洗洗睡……
大水依舊未退,現在還沒有真正成為大災,但是形式不容樂觀。
鑑於此,高方平緊急釋出大觀二年江州州衙第四號令:全面動員,全民服役,全民戰爭。分批次,三班倒,五十歲以下十二歲以上者,不論男女,一律開赴河道第一線,在官府的帶領下救災。
附帶政令:危急存亡之秋,江州再次進入緊急狀態,基於緊急狀態原則,摩尼教私刑燒死無辜者一案,涉案四個主犯斬立決,無需秋後。一十九名從犯涉及知情不報,見死不救等等罪名,念其知錯且有認罪態度,免其死刑,發配一千里至三千里不等,十年至二十年不得返鄉不等。
附帶政令二:大災之際通常有大妖,為江州安全計,為保護服役百姓留在家中的孩子和老人計,再次期間一但奸犯科者,不論盜一針搶一線,視為發國難才吃人血饅頭,皆以叛國罪論處!
附帶政令三:
一切安全部隊、治安部隊,嚴禁參與救災,一律處於“防禦”狀態。高方平的理論基礎是:軍伍只是少數派,於此時不發揮決定作用,所以其唯一職責就是防禦,保證一線救災人員的子女、父母、以及一切財產安全。堅決打擊再此期間之一切不安定、拖後腿行為。
一切百姓,孩子,婦女,半老人參與救災。文人秀才,取消免役特權參與。除武裝部隊、除十二歲以下五十歲以上者,皆為救災之一線主戰力量,不許有後顧之憂,全力以赴參與抗擊天災。
自天子廟峽谷雷霆震江南後,一改對摩尼教退讓,強勢鐵腕判處江州首列嚴重私刑涉案者死刑後,高方平之威望基本到達巔峰。目下的政策一出,江州出現五百年難見的奇景,人人響應,滿山遍野都是人。
當時鄆城的三萬軍民抗災真的弱爆了,現在是江州各處河道至山林,滂沱大雨間近五十萬人猶如螞蟻移山一樣在勞作。
所不同的是吃一虧長一智,在鄆城大災期間,高方平的拍腦袋政策,險些就跪在了吳用的手裡。
聰明人肯定會犯錯的,唯一不同的是作為一個聖鬥士,不能犯同樣的錯誤超過一次。不能把所有的決策建立在運氣基礎上,腦子可以永遠聰明但是運氣不會永遠好。所以透過拍腦袋計算後,這次高方平發現武裝部隊參與其實沒必要,真正的力量就是人民戰爭,武裝部隊在後方給予他們底氣就行。
可惜同樣的政策只能在江州執行。儘管貴為江南東路轉運使,高方平是半個省長,擁有民政權和財權,但童貫不到任的現在,沒有提刑司的現在,高方平不具備江州外的司法權和軍權,以及儲備權。
所以高方平在水患全面告急後,發往江南東路各州的文書,遭遇了他們的聯合抵制。原因是:高方平的文書只是建議而不是命令,但當做命令發過來又沒有提刑司的司法解釋,屬於違背大宋律,於是,這些狗1日的就開始和高方平**制了:居於大宋律,各州主政拒絕轉運司之建議。
這下好了,現在高方平成為人制派,那些傢伙乃是拯救地球的法制派。高方平在破壞大宋體制,而他們在維護人間正道。
汗,是真有外地的秀才在傳唱這個言論的。聽聞小道訊息後,氣得高方平在江南東路轉運司怒宣桌子道:“不敢的話讓他們來我江州坐堂,看看我是怎麼做事的,我去他們那邊,教教那些棒槌怎麼做事。”
然並卵,現在根本沒有人聽高方平的,梁姐也只得無奈的給他扶正了帽子說:“乖,該去洗洗睡覺了。”
一切救災工作如火如荼。
高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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