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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大宋律了。
老常給出了司法解釋:就是以皇權和士大夫權為中心,官府它首先是對皇帝負責的,而不是百姓負責。
老常他真的這麼解釋了。這很蛋疼卻也很刺痛,然而老常在大宋這麼解釋並沒有毛病。
毫無疑問這個觀點在古代它真的是一種政治正確,並且這不是他老常開的先例,而是文彥博那個棒槌。
當時的神宗皇帝和士大夫們商議變法。宰相文彥博反對,對皇帝說:祖宗的規矩放在哪,官家你不要做不得人心的事。
神宗皇帝鬱悶的道:“此事惠及老百姓,受益群體最大,為何說朕不得人心。”
文彥博就說了:官家你弄錯了,我朝參與共治天下的是士大夫而不是百姓。
汗。大宋的這些人就這麼牛。所以現在的錯不在老常,他也真是在應用前宰相文彥博的先例來說明:高方平在違反祖宗規矩。
是的老常並不煳塗,他已經看穿了高方平的齷蹉心思,高方平這一套就等於是在變法了。在大宋,人們討厭變法。
蛋疼的還在於老常不是個奸臣,讓高方平無法對他下狠手,否則士大夫群體內真要翻天的。迫害了老常,可不是踢走不得人心的蔡倏那麼簡單,那真是等於捅了炸藥包的。
對於高方平而言,老常這樣的人他真比蔡倏劉正夫難對付的多。
加之現在有個胡市在上躥下跳的,所以現在的江州面臨著一種另類鬥爭。一種不會殺人也不會見血,但是卻壞了國朝而找不到責任人的局面。
大宋的問題在於,相較古代而言法治民主過頭了。法治的問題在於,出了事是找不到人背鍋的,譬如王安石那一群正直的精英把事搞的一團糟後,他們並沒有責任還是史名臣。
又譬如老常和胡市此番把帝國崛起的計劃破壞後、將來漢娃被蠻子按在地上摩擦,這也不是他們的錯,若在後世就是體制的錯,若在大宋就是皇帝和老百姓的錯,法律的鍋。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其實這就叫法制正確。
在胡市的強大影響力下,在老常迫於理念和高方平打對臺的現在。江州那群曾經被高方平“全民戰爭”嚇到、壓制住了計程車紳階級又聞到了血腥味,所以他們也活躍了起來。
在看清楚了高方平是銀樣蠟槍頭,並不敢真的打土豪後,他們現在新老仇恨交織一起,幹了件大壞事:於這個凜冬節骨眼上,遣散了大量的莊戶,造成了大量的老百姓流落街頭。
什麼叫被遣散的莊戶呢?這要從大宋的土地政策說起。
大宋的地主家轄區,一般叫“莊”,譬如柴家莊,祝家莊。透過土地兼併後他們就是合法的地主。有點類似歐洲的分封貴族。不同的是,他們在莊裡沒有貴族頭銜沒有司法權。但是有自己的治權,且得到官府承認。
所謂的莊戶也就是佃戶。一般的苦人和莊主談好了條件,簽下類似賣身契的合約,就住在莊子上,然後種莊子的田,收成的時候繳納房租和田租給莊主。
這其實也就是“農業資本化”的初形。那些佃戶原則不是農人,而是資本家聘用的工人。
大宋的莊戶和小妾一樣是合同工,籤五年的有,十五年的也有,還有終身的。但凡簽署了的,是被官府保護的,戶籍都歸屬在主家。
譬如當時的燕青原則上不能撂挑子離開盧俊義,倘若盧俊義去大名縣起訴,燕青就要被捉去受刑了。
現在彷彿示威一樣的,時靜傑來報,湖1口縣等地也來報,有大量莊戶就在這幾天內被集中遣散了,這幾日,各地機構其他事都做不了,就是在給地主們辦理遣散手續。
儘管那些合約等於賣身契,然而遣散不是解放,而是失業。(未完待續。。)
第537章 十年
時靜傑感覺很不好的道,“相公得早想對策,早做裝備。興許您不回應,他們認為好欺負,其他人也紛紛效仿,那江州在這個節骨眼上,又要多出許多的本地無著落百姓了。”
張綿成道:“有時候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到底被胡市們怎麼忽悠的?這難道對他們有好處?”
高方平搖頭道:“沒好處。但有些事沒好處也要做,正如把公屋分配給流民我願意。他們這是在群體性抗拒我之公屋政策。給我壓力,理論上啊,這還真能一定程度的嚇到我。”
時靜傑道:“這些人是背水一戰了。他們覺得若現在扛不住您的政策,他們的地價、屋租,遲早跌的不成模樣。所以他們提前這麼做不是什麼大損失,只是把損失提前了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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