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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又怎麼能怪這些警察?如果不是張琪見到每個警察都厭煩的話,也不會有什麼感覺,畢竟警察出現的目的是來救人,但是具體怎麼救,那麼就要分情況了。
俗話說,人分三六九等,警察當然也是如此,而在警察部隊裡面,一個個警察都nb哄哄,穿著有板有眼,正正式式的警服,就跟個地主老財一樣,都是大爺。如果有百姓打了報警電話,還真的就像孫子找大爺辦事一樣,沒點好處,沒點“行動經費”“支援建設”,他們才不會為普通的百姓辦點實事。最起碼,說話也要和和氣氣的,這樣才能出警。
如果是遇到了什麼真正的大事,比如黑幫火拼爭鬥,搶劫殺人等等,他們即便是接到報警電話,不得不出動的情況下,那麼他們這種人也是會拖到不能再拖才會趕到,甚至是事情完全結束了,該逃的逃,該傷的傷,該死的死之後,他們才會到現場好好忙上一番,將傷者扣押頂罪,拉警戒,取證據,問目擊者等等一系列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作用的事情。
明明可以當即抓到犯人,卻偏偏放走,這種事情在這座有些偏遠的城市之中不知道發生了多少次,而就算他們無意間撞見歹徒正在行兇,能夠有一個不立即逃走,反倒勇猛而上的,就已屬罕見。
當然,雖然上面這種人佔了絕大部分,但是仍舊就那麼一些雖然當年在警校學習一般,而且時常鬥毆打架,被老師譽為國之“廢柴”的人在當了警察後極其富有正義感,或者可以說是逞強好事的人,雖然他們同樣外表流裡流氣,但不失為一個相對正義的警察。
這種人在普通的百姓看來,並不是個值得依靠的人,而就算這種人出現在百姓面前,他們都會懷疑眼前的警察是不是冒牌的,是不是蒙人的詐騙犯,他們寧願去相信那些不做實事,只會說一些冠冕堂皇大“謊話”的警察,畢竟相對來說,往往衣冠禽獸受到的愛戴,帶來的可信度更加高上許多。
而這種人在同為警察的同事之中,更是被認為是一種異類,甚至比那些老老實實幹本職工作的警察還要奇怪,這種人,看著每天不著調,無所事事,還有些“瘋瘋癲癲”,本以為也是個混高工資,高福利,高待遇,不管事情的警察,可是誰能想到當真的有事情的時候,這些人還真的會挺身而出,充當救苦救難觀音菩薩的職責,難不成真當自己是救世主下凡?地獄判官懲罰罪人不成?。
不過就算是如此,那些警察幾乎都會認為這樣的人是愣頭青,沒事找事,有高工資,卻偏偏嫌自己命長的愣頭青罷了。
而今天,正有一名剛剛從警校畢業後進入刑警隊沒幾天的愣頭青林峰,正在興頭上的他接到了一個匿名群眾舉報的案件,那就是本市市郊的一間大型超市中有人打架。
這種既不是黑幫爭鬥,也不是歹徒劫持的案件。如果僅僅是這樣的民事糾紛的話,那麼根本不會驚動刑警隊,一般的派出所民警就能輕輕鬆鬆的解決,頂多不過就是個庭外和解罷了。
而林峰,他自然也是這樣認為的,雖然這樣有負愣頭青的名號,但是愣頭青並不等於沒頭腦,自己應該做什麼,什麼是自己的本職工作,還是非常清楚的,用他的話,殺雞焉用牛刀?未免太過大材小用了。
可是當他聽到舉報人後面的話後,便徹底打消了“殺雞”的念頭,這不是殺雞,很可能真的變成“宰牛”,而事情似乎也必須用到自己這把“宰牛刀”才能順利解決。
事情的後續是這樣的,幾名超市的保安將原本爭吵的一男一女帶入超市後面的工作區域,而帶入之後,便傳來了劇烈的打鬥聲音。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事件由普通的民事糾紛升級為具有重大刑事責任的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濫用私刑的案件,這樣的事情雖然也可以由普通的民警去處理,但是再加上打鬥,如果受害者所受到的傷情嚴重,甚至死亡的情況下,那麼嫌疑人可是能夠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的,而且據訊息來判斷,嫌疑人絕對不是一個人,很可能是團伙,按照道理,這也算是一個大案子了。而且林峰既然知道了這幾那事情,自然不會坐視不管,怎麼也要插上一腳才甘心。
所以聽到這件事情後,林峰當即上報自己的上司,隨後叫上三名隊友一同趕往現場。
不過,林峰這邊可是極其的重視這件事,可是他的隊友呢?他們可不想遇到什麼危害到自身的事情,所以此時即便林峰一遍遍的催促,他們三人卻也一點不慌不忙的收拾著東西,最後才在林峰的“脅迫”下才出了刑警隊。
林峰是誰?林峰可是愣頭青,絕對不是簡簡單單的人,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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