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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早就想見你了,我叫姚日月,請多指教。”高個子笑眯眯地說,然後向我伸出了手。
“嗯,你好,我是何金水。”我也伸出了手,跟他握了握。
這個高個子很好色,握住我的手就不肯放了。
“金水兄的手怎麼這麼嫩,不像是打籃球的啊?”高個子忽然出現了疑惑的神情。
“你每天有擦護手霜嗎?”
“沒有。”
“一看就知道你是籃球的門外漢,籃球也是很講究剛柔並重的,手太粗糙的話,非常影響拿球的靈性。”
“哇!果然是高人呀!”高個子疑惑的神情立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崇拜至極的欣喜。
“嘿嘿,小意思小意思。”一被別人崇拜,我的話夾子就會隨之開啟,“你知道籃球是一門藝術嗎?”
“不知道。”高個子搖搖頭。
“千萬不要把籃球看成是競技,而要把它當作藝術來看待,這樣打球的水平才會有顯著的提高。”
高個子顯得非常興奮,仔細地聆聽著,邊聽邊點著頭。妮絹也在一旁默默地聽著,並不時地點著頭,似乎也同意我的觀點。
“打一場球就像是演奏一首樂曲,一定要把握住節奏的快慢和每個音符的輕重,有張有弛地去享受整個比賽的過程才是打球的最高境界。”
“聽君一席話,省我十年功啊!”高個子大嘆。
“還有,韻律……”
“慢!別說了,老大!我先回去把這幾句消化消化。”高個子說完立即跑了,不一會就沒了人影。
“嘿嘿,真是個奇怪的人啊。”
“嗯,他對籃球很執著的,一有空閒時間,就會去球場練球,但他的球技似乎總沒有什麼很大的提高。雖然加入了校隊,但一直都是那的板凳球員呢。”
我很認真地聽著妮絹的話。
“記得去年比賽輸了的時候,我看見他一個人躲在球場的角落哭泣,這樣一個大高個子居然還會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哭泣,我當時看了好感動,也流淚了呢。”妮絹說著,眼眶有點泛紅。
我聽著妮絹的話,心裡泛起一絲淡淡的感傷,也許是有所觸動吧。
“他昨天對我說籃球是他一生的熱愛,但他資質愚鈍,在校隊永遠都是坐板凳,上不了場的,所以班級的比賽對他來說尤其重要,而明年就要升入高三了,那時比賽也沒了,所以這場比賽可能是他籃球生涯的最後一場了。自從去年輸了以後,他的夢想就是要打敗北大,要讓他們也嚐嚐失敗的恥辱,於是他加倍努力練球。然而到了今年,他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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