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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租金,同時獲得在濠鏡居留資格,遵紀守法者可長期居留,已建房居留者視為既成事實,按屋舍佔地大中小三等,收取租金,然不許再多佔土地。如再發生里斯本號之類的事情,連帶責成保商負責賠償,甚至追責。保商擁有先行購買商船所帶商貨的資格,同時六家保商合稱議事局,每三至五年重選,主持對佛郎機人租借土地事宜,一應文書交香山縣備案。”
“至於這個議事局,職責當然不止如此。每逢有船入港,提調司報香山縣,由香山縣令親自主持丈抽,並備案。議事局推舉一人為澳長,任期三到五年,不可連任,由香山縣令管轄,主理澳票之事,負責從佛郎機人處抽取出口稅金,任滿後如賬簿公允,稅金充盈,可賞給冠帶褒獎。而仿照杭州北新關派駐戶部分司主事坐鎮,可請廣東按察司遣分巡道一員與巡按御史定期巡查濠鏡,督查稽核每年丈抽及澳票的稅務賬冊,制定新一年度澳票數額。至於市舶司,不再駐濠鏡,依舊主理其他各國貢舶事宜,每年兩次於海珠島展銷,供士民博買海外珍奇,貢舶採買我國財貨。”
直到這時候,從香山縣令顧敬,到在座的每個商人,這才齊齊抽了一口氣,真正明白了汪孚林的用心。而不論是誰,在最初的驚詫過後,無不生出了一絲難以抑制的興奮和狂喜!顧敬欣喜的是丈抽的事終於完全歸自己了。商人們歡喜的是第一次能夠名正言順在濠鏡紮根,在對佛郎機人上也第一次佔據了上風,同時得到了一個相應的名義。
至於市舶司雖可以說是元氣大傷,但市舶司官員很少有進士,本來就談不上在朝中有什麼話語權,更何況,汪孚林還打算復海珠島之市。如果成功,市舶司也還算有些甜頭!
至於按察司的監察,那也一樣在情理之中,說不定這差事還是落在海道副使的頭上。
說來說去,好像就少了一個布政司?
PS:對不住,今天一更(未完待續。)
第六八三章 先來者先得
在汪孚林的記憶中,歷史上濠鏡也就是澳門的歷史,其實放在歐洲歷史上,是一個很典型的商業城市發展史。
抵達此地的葡萄牙人和粵商閩商進行交易,逐漸形成了頗為興旺的集市。而為了便利交易,葡萄牙人也不可能一直住在船上,在賄賂明朝官員後得到了租借壕鏡的資格,於是市場周圍興建房屋,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個廣場。而後,這個廣場周邊出現了教堂,隨著定居的葡萄牙人越來越多,教堂不再僅僅是一座,而是如同雨後春筍一般一座座建起來,最終教廷委派了主教前來管理,同時負責傳教。
教堂和主教出現了,行政機構的設立自然也會跟上來。歷史上比葡萄牙派駐澳門總督更早的,正是葡萄牙人組成的議事局。但這個議事局卻是為了對抗吞併了葡萄牙的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把總督派到澳門來,這才緊急成立的。而這樣匆匆成立的議事局,自然而然在接下來長達兩三百年的歷史中,和總督展開了激烈的博弈,這也是歐洲不少自治城市曾經經歷過的曲折道路。但在此期間,總督的權力漸漸膨脹,議事局議員反而要由總督的確認,權力和地位也就慢慢下降,最終甚至還發生過總督干涉議事局選舉,造成流血事件的鬧劇。而那時候居中調停,甚至最後制止了更大沖突的,正是澳門主教。
而最終,議事局消亡,總督作為國王的代表成為了最高權力執掌者。也就使得澳門成了殖民地。而不是自治城市。
但是現在。澳門主教已經有了,葡萄牙人卻還沒來得及設立議事局。平時有糾紛找主教,但在澳門定居的葡萄牙商人也組建了行會,如果不是因為里斯本號的事情牽涉太大,行會首腦的話肯定不管用,他們也是會管一管的。如今,汪孚林直接把人家的議事局給安在了本地商人身上,當然不是因為。他是什麼民主自治的擁躉,畢竟連這些商人們都壓根沒有這個意識。
他只是試探性地在濠鏡丟擲議事局這樣一個體制,況且還是以豪商為主,正是因為在如今這個儒家大體制牢不可破的大明朝,也只有在原本名不正言不順租給葡萄牙人的濠鏡也就是澳門,才有很小的可能在制度上開啟一個小小的突破口。而且,小北那兒還有一個即將衣錦還鄉華麗歸來的粵商繼承人,那可是曾經廣府商幫第一號人物的長子,在關鍵時刻用在刀刃上,就有可能發揮不小的作用。
而偌大一個朝廷。到現在都還固然有不少官員嚷嚷著收緊禁錮,甚至驅逐佛郎機人。重新海禁,但卻還有更多的人求穩。畢竟澳門收入的稅金中,起運京城的是一個定額,也就是當年收入的稅金不論多少,市舶司都需要將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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