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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碾自以為書讀了不少(這些年他也裝模作樣的讀了幾本武俠小說和徵破小說),又走南闖北、見多識廣,是一個“高智商”之人。他為自己設計了一套生存守則:那就是在南珠市的打、砸、搶和在家鄉的嫖和賭。他將這稱為“工作”和“享受”兩部分。“工作”就是打、砸、搶,“享受”就是嫖和賭。兩者 ;“涇渭分明”。即在南珠市透過打砸搶來斂財,而不參與嫖賭。他認為,又嫖又賭勢必敗而不成。賭在敗財,嫖在敗力,無財無力你就完了。在寶盆縣呢,他則一般不進行打砸搶,因為這是在家裡,誰都曉得他,這會撈不到什麼好處,反而會成為公安部門的“眼中釘”,這也是他認為自己高人一籌之處。同時他又要做個會“享受”之人,他說在外斂到錢財後,回家來就應該“享受”一番,這“享受”就是賭和嫖。掙錢就是為了 ;“享受”,不嫖不賭那掙錢幹什麼。看,這都是些什麼混亂的邏輯?
第四十三章 葉珊深深地愛著這片大山(2)
就像許許多多的打工仔一樣,石碾一般在年頭出去“闖蕩”,年末回來。一般人很難搞清楚他在那邊到底幹些什麼勾當。因為你畢竟沒有親眼目睹嘛。他可以說打工,也可以說做生意。但在賭場上當你看到他拿出一大沓一大沓的鈔票拍在桌子上時,你便驚得頭都懵了,然後你知道他決不會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因為打工仔不說一年就是十年也賺不了這些錢。他也不可能是做生意,做生意掙血汗錢,不可能拿上這麼多來打賭,除非他腦子有病。但石碾有房有車,這些都是他的“硬體”。這樣他就能裝出在外頭做生意的假象。不做生意能有這些家業?我之所以敢於拿許多錢來賭,說明我夠慷慨夠豪爽夠大度。錢財乃身外物,“千金散盡還復來”,懂不?我就這麼個活法,怎麼了?
說來說去,石碾在廣東到底乾的什麼勾當,在西興鎮乃至整個寶盆縣還真是個謎。有人說他做生意,有人說他打砸搶。說做生意是因為人們著實看到他多年來都風光無限;說打砸搶呢則有點不靠譜,你看到人家打誰搶誰了?打砸搶都沒有公安管嗎?
作為一個農村娃,石碾確實出盡了風頭:車都換了好幾部,從五菱車到小轎車,從桑塔納到賓士;還有女人,他從來不缺女人,特別他娶到葉珊的那些年啊——讓你眼都饞了;當然還有房子,這我們是知道的。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很多人在談到做人做事時都拿人家石碾做榜樣哩。說做人就要做石碾這樣的人,畢竟當大官發橫財我們達不到。
但真正知道他的“底單”的恐怕就只有兩個人。誰呢?這就是賀新和葉珊。
那時賀新還在龍頭峰中學,石碾與葉珊還沒有“瓜葛”。他把賀新當作“知心朋友”,跟賀新交朋友可以提高自己的品味,他跟他無話不說。他也想以此得到賀新的信任。因為跟賀新這樣的人交朋友,你總得拿點什麼出來。論喝酒你比不上,論打球比不上,論讀書寫字更比不上,那只有“剖腹”的知心話了。好朋友無話不說嘛。
他對賀新說,我覺得我還是比很多人“高明”。因為有些人一年到頭用血汗去掙錢,一年到頭都辛苦。我也辛苦啊,當我們行動“失手”的時候,我們傷筋傷骨頭,十天半月都起不了床,又不敢名正言順的到醫院治療,真正是“死去活來”。可話又說回來,一年中我們就辛苦那段時間,其它日子我們就逍遙自在了。
賀新是聰明人,聽了石碾的話就知道他到底乾的什麼了。
至於葉珊呢,她知道石碾的“底單”這就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了。
那是葉珊與石碾結婚一年多後。有一天,石碾忽然對葉珊說他要到廣東那邊做生意去了。自結婚以來,石碾大多時間都呆在家裡,箇中原因就是因為他娶到了美麗的葉珊。但那段時間,賀新也像發了瘋一樣多次的到東昇鎮去“糾纏”她,這讓葉珊苦惱,也讓石碾心灰。因為他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貨色,知道他終究不能跟賀新相比。一旦他的“廬山真面目”暴露出來,那將是怎樣的結局啊?
第四十三章 葉珊深深地愛著這片大山(3)
他是愛葉珊的,但象石碾這樣的人卻又不懂得愛的真正意義,說白了,他的愛就是對**的發洩。這對於葉珊來說是殘忍的。在沒有得到葉珊之前,他確是能夠剋制自己,以便一步步的去實現自己的願望。他將自己裝扮成一個紳士,也正因為他能夠做到這點,所以他才能成功。但在得到她之後他卻不知道怎麼做了,尤其是賀新那些無休止的“糾纏“。他很煩、很悶、很恐懼,他怕失去葉珊。所以他的愛就變成一種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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