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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朋友今年十九歲,不,剛過了二十歲不很久。身高五呎六吋,身材標準、身體健康。細白面板、臉兒像個紅蘋果,眼睛大大,聰明又靈活,鼻子不高不低,很可愛、俏皮,唇紅齒白;雖然沒有酒窩,但笑起來甜蜜蜜,很迷人,其實她不笑臉兒也甜。但她愛笑、愛撒嬌、有點頑皮……”
“咦!”子晴截住他:“這個人我好像見過她!她是誰?叫什麼名字?”
“花子晴!”
“嚇,你,你耍我!”花子晴打他:“假正經,其實你很壞。”
“我怎敢耍你?你不是我的女朋友嗎?”子晴打他,還會痛到那裡去?
“我要你說你以前的女朋友。”
“我以前沒有交過女朋友,你知道我不會去主動追求別人。啊!你是例外的,是我追求你。女孩子看見我像冰山一樣,也不會主動追求我,就算有例外,我也不會去接受。我喜歡的,自然會去追求。”
“很清白純潔,你過去或者沒有女朋友,但是,你不否認曾和一個女孩子同居過吧?那又是怎麼一回事?”
“這件事是真的,很對不起!”他垂下頭:“在夏威夷念大學時,我沒有寄宿,自己租了一層樓居住。那是一幢三層房子,我住三樓。樓下和二樓是房東夫婦和她的孫女兒居住,她就是添美。我自從搬進去,他們傢什麼好吃的,她都會拿給我吃,添美還常常替我收拾房間。她是個漂亮善良的好女孩子,就是有點不羈。我們接近多了,她常向我表示愛意,甚至示意我們可以過夫婦一樣的生活,因為她祖父母從來不過問她的私事。我考試她常陪我到天明,我們實在太接近了;可能你太年輕,又是女孩子,你不明白,男孩子是有……是有……”
“說嘛!看你面都紅了,像個新娘子。”子晴聽得入迷:“是有什麼?”
“是有性衝動的。她二十一歲生日的那天,我喝了些酒,她送我上三樓,由那天晚上開始,我們便開始同居。”
“她沒有要求你和她結婚?”
“沒有,因為我還是個學生,沒能力養家。她說她以前也和一些房客發生過關係,她不是處女,所以,只要求和我在一起,用不著我負責。而我和她雖然在一起,但是,我從沒說過我愛她,因為我根本沒有愛過她。”
“她真大方。我什麼事情都無所謂,這種事我辦不到,除了丈夫,誰也不能佔我這個便宜。萬一將來我年紀大了,也有你們男人的性衝動,我不小心做了壞事,我一定要對方負責,否則,嘿!我要他的命。好了!回到正題,後來你們又怎樣?”
“我回美國念研究院,她也跟了我去。我對她儘量好,爸爸每月給我的錢,我全數交給她,我努力唸書也沒有出外遊蕩,但我始終不能令自己愛上她。我們同住一屋,有時候一星期也說不上三句話。她心靈空虛,在我們同居的第四年,她確知我不愛她很絕望,便常到計程車高玩;後來她和一個男歌手混上了,我知道後便和她分房間,大概一個月後,她靜悄悄的走了。”
“我沒有找她,她沒有找我。美國那麼大、州多、城市多,不是那麼容易遇上。”子風的頭一直是垂得低低的,聲音也越來越輕:“二十六年來我沒有做過什麼壞事,就只是那一次;不過,已經夠壞的了。子晴,我對不起你,本來早該向你坦白,可惜一直沒有勇氣。你懲罰我吧,子晴。”
“你幹嗎說得那麼嚴重,我說過不喜歡過問別人的事。”
“我不是別人,我是你男朋友!”子風著急起來:“建國和哉斯只不過談戀愛你也那麼傷心,何況……”
“事情完全不同。表哥在認識我和我有感情之後才有哉斯;但是,你和添美在一起的時候,根本不認識我。雖然,同居不太好,但過去的事情我絕對不會追究,真的。”
“謝謝你,子晴,你對我真好!”子風抬起頭,一臉的感激:“你相信我,我以後再也不會做對不起的你的事;而且,我保證不會和別的女孩子在一起,更不會和別人同居那麼荒唐。”
“我不反對別人同居;但是,如果你敢和別的女孩子、女人不三不四,我……”子晴作勢扭他的耳雜:“我就扭下它給林嫂煲湯。”
“你不會。”子風握著她的手吻她的手指。
“我會的。”子晴含著波板糖,認真的點頭。
“我知道你會。我是說,我不會給你機會;以後,除了禮貌上的握手,我不會碰其他的女孩子,也不會讓別的女性碰我。這樣,我不做錯事,你又怎會有機會拿我的耳朵去煲湯?”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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