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深挖坑(第1/3 頁)
確認史妮可願意同謀之後,馮見雄還需要處置一些準備工作。
他趁著法援中心沒人,掏出一個準備好的信封塞給史妮可:“這裡是4000塊錢,你先拿著,去省科技廳、針對這兩項剛剛批下來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兩份查新報告。
正常情況大概半個月就可以出,理論是500塊一份,剩下的錢你想辦法打點打點,能催一下加急就最好了。你是女生,跟科技廳那些宅男研究員比較容易套近乎說話……”
所謂“查新報告”,是各省的科技廳經常會接的一項業務,主要職責是驗證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是否真的具備充分的新穎性——
因為如前所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稽核專利的時候,只對“發明”進行“實質稽核”,在審批一項發明時,知產局的審查員會全面檢索目前現有的全部專利資料庫,以及儘可能查詢公開的現有技術。如果發現申請人提交的發明已經與前人重合,那就會否決。
而知產局在稽核“實用新型”的時候,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稽核員是沒有義務進行“全面檢索”的,只要進行“形式審查”就行了。
只要申請書、說明書的技術原理講得通,摘要上關於創造性新穎性的論述說得過去。同時審查員再根據自己經驗大致檢索一下,沒什麼明顯問題就直接放過了。
這種時候,有些“實用新型”專利的持有人,為了增加自己專利新穎性的證明力,就會主動請求所在省的科技廳申請一份“查新檢索報告”。交500塊錢之後,科技廳的人就會在國家專利資料庫裡,對所涉及實用新型的全部同一大類發明進行全面檢索,並出具該實用新型專利和在先技術的創新點對比,形成有政府公信力的報告。
拿著這份報告,下次再去和別人打該項專利的侵權官司時,勝算就會更大一些。
史妮可的《專利法》和《專利審查指南》,屬於那種連法條都才看了兩天的西貝貨。
她花了好久,才搞明白馮見雄讓她去幹啥。
聽了馮見雄的條件史妮可手一哆嗦,沒敢接錢。
“你……你這個官司,還要先下那麼大的本?都還沒人侵權你呢,就先花這麼多錢作報告?那萬一最後賠了呢?有沒有把握啊?”史妮可是窮苦人家出身,馮見雄的言行,著實重新整理了她的見識。
“放心,聽我的,先把查新報告做出來,侵權的人很快就會上門的。”馮見雄輕描淡寫地寬慰妹子,“幾千塊錢算個啥?為了布這個局,我前前後後一兩萬的本錢都已經砸下去了,你要我半途而廢不成?”
“兩……兩萬?這都三年的學費了!你怎麼膽子這麼大!”史妮可忍不住驚叫起來,旋即想到隔壁還有其他社團,連忙捂住自己的嘴,眼神裡也滿是驚恐。
她柔腸百轉地想了半晌,半是商量半是求饒地說:“雄……雄哥,要不,這樁生意我就只拿兩成……或者兩成半好了。我開始還以為大家只要出點力想想計策就行了,原來還要你投資那麼大的本錢下去。我就乾乾活的人,拿三成是不是多了點……”
馮見雄生平反應速度之快,可謂是當世一流。
然而,聽了史妮可這番話,他是真轉不過彎兒來了。
他玩味地盯著史妮可的眼睛看,試圖看出妹子的真實想法:“今天我算是活久見了,原來這世上真有人談報酬討、價還價往更低的還的?”
史妮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心虛,臉色一紅,低頭誠懇地說:“其實,我拿四分之一真的夠了,不過我就一個條件——以後跟你合作的事兒裡面,凡是要墊資投錢的事情,都你去,你別讓我墊錢就好,我只出力。”
馮見雄恍然大悟:還真是膽小的苦人家孩子啊,原來是擔心這個……
不過,想想市面上那些“招聘單位還要應聘者先交服裝費培訓費”之類的人力資源騙子,馮見雄如今的所為確實很難讓人看懂。
誰讓他進行了“商業模式創新”呢。
“這種人,不調教調教,怎麼敢做大事!要是讓你看到那些打個官司,自個兒訴訟費就要先墊交幾萬幾十萬的,估計這妞兒壓根就不敢起訴了吧。”馮見雄暗暗搖頭,如是腦補著。
要知道,法院審理民商事訴訟案件的訴訟費,可是根據訴訟標的的百分比抽成的——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明明最後只要回來幾萬塊或者最多十幾萬的侵權案件,起訴一方律師在寫訴狀的時候,動輒要寫“請求索賠精神損失費800萬/3000萬”之類的天價訴訟標的。
這樣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