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輕取一血(第1/3 頁)
第二天上午,朝陽法院。
“馬和紗訴《娛樂無極限》雜誌社名譽侵權、隱私侵權案,現在開庭。”
隨著審判長的一聲宣告,民事二庭第一審判廳內,立刻安靜了下來。
(PS:作為被告,就不用現實世界中存在的那些娛樂雜誌的名字了,大家也別代入具體某一家媒體。畢竟這是現實世界中完全不存在的事件。)
這次馮見雄與馬和紗要起訴的物件,其實並不止這一個——既有娛樂雜誌侵了權,也有那些花邊新聞網站。只是平面媒體相對容易逮住,所以這個案子先開庭而已。
一旦平面媒體被告倒了,後續的雷同案件就會輕鬆很多,主審法院往往會借鑑在先案子是如何審理的,然後很快就能把流程走完。作為被告的網站,也容易因為敲山震虎,導致其選擇主動認輸、請求調解的機率大大增加。
被告方來了一個訴訟代表人,不過並不是雜誌社的什麼大頭目,只是個拿了內部委託來的法務顧問。
還有一個律師,貌似也不是收費昂貴的頂級大所,看起來被告方並不太願意在這種官司上花太多錢,也沒什麼信心。
馮見雄看過開庭前的相關應訴文書,知道那個雜誌社的代表名叫塗間埋,是個年輕廢柴的小姑娘而已,沒什麼覺悟。那律師叫高京介,在京華律師事務所執業,也沒什麼業界名氣。
主審法官大致陳述了一下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事實陳述,又例行公事地簡單詢問了被告方的應訴意見。
整個過程大概用了20分鐘,然後就開始出示證據、進入雙方質證。
馮見雄大致聽了一下對方的應訴意見,內心頓時大定。
他趁著閒暇,輕描淡寫地給馬和紗打氣:
“放心吧,好好表現。看對方的態度和氣場,應該是在庭前證據交換階段,就被我們的證據清單嚇到了,最多隻會在質證上稍微死纏爛打一下。如果我們沒有破綻,應該很快就是認輸求調解的節奏。”
“是麼?啊,那就最好了!”馬和紗小緊張地答應著。
在庭前證據交換階段,本方準備呈堂的“鑑定結論”之類,當然在列明的範圍之內——也就是必須告訴對方,我方要提交哪些證據。
但是請注意,這時交換的只是個名字列表,也就是對方只知道鑑定書的標題,而不知道內容細節。
內容細節是要留待正式開庭的時候,由對方細細質證、確認其可信度的。
也就是說,馮見雄讓馬和紗去做了處女鑑定,雜誌社方面在開庭之前,就可以得到“處女鑑定”這個標題資訊,從而大致推斷原告方想做什麼。
但也僅此而已。
究竟按照鑑定意見,馬和紗是不是處女,相關權威憑什麼生理細節判斷馬和紗是處女,這些原告是不會提前知道的。
而馮見雄觀察了對方的應訴意見,就可以聽出,對方僅僅是聽說了“處女鑑定”這個標題,就已經被嚇慫了。完全沒有針對這個鑑定的反面證據,只是打算在質證階段渾水摸魚一下,碰碰運氣。
……
“下面進入質證階段。原告方主張提交一份關於馬和紗小姐的醫學鑑定結論,請原告方代理人說明該證據與本案有關的理由。”
主審法官說完這番話之後,意味著質證就開始了。
馮見雄站了起來,侃侃而談,說了自己的意見。
醫學鑑定並不是丟出來就有用的,原告方還得陳述這玩意兒怎麼用——具體到本案中,就是“被告方誣陷原告為了出鏡機會,賣身求榮,被如何如何潛規則……”,而原告方透過該醫學鑑定,試圖證明“這種潛規則並不存在”。
具體的陳述話術,無須贅述——因為按照正規開庭的法言法語,這番話也能寫個近千字、還得把被告方雜誌裡的很多話對照引證一遍,都寫出來就太水了。
反正馮見雄陳述時的核心思想,就是要死死揪住被告方在花邊文章裡有明確字眼說過“馬和紗靠出賣性權利換取XXX”,從而把辯論範圍界定清楚。
否則,對方就能打擦邊球迴避了。
聽完這番話時,被告律師高京介已經有些頭皮發炸。
他要想贏,只能硬著頭皮就馬和紗是否“為名賣身”跟對方正面交鋒質證,其他努力都是白費了。
“尊敬的審判長,我方對對方鑑定機構的資質和鑑定人的權威性提出質疑……”
高京介也是沒辦法的辦法,先例行公事攻擊了一下對方的鑑定機構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