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買路錢(第1/3 頁)
按照杜丘明的路數,要做“國家級高新企業整體解決方案”——而且是把本來完全不合規、條件不滿足的新企業,硬生生造假拉進這個圈子——成本也是極為不菲的。
哪怕不考慮杜丘明自己的的利益,以及合夥人團隊的分肥。
僅僅只算運作這些案子需要的基層律師和代理人的人力成本,那也起碼是幾百萬往上:
合夥人可以按分紅度日,事務所效益不好就沒分紅。但普通律師和代理人的工資獎金卻是要每個月都發的,不可能因為大專案要一兩年才結算,平時就不給人薪水。
所以,每個大專案的運作過程中,都是靠事務所裡那些待分配的歷史積攢紅利,來吃老本撐過去的。
只不過往年這個紅利滾紅利每年形勢好、業務發展快,所以大家都沒覺得合夥人們承擔了什麼風險,普通律師也只會去網上嚷嚷“這些大所對個人發展有個屁的好處!無非是肥了合夥人!”
而到了真正重大經營決策失誤或者變故的時候,情況就嚴峻了。
短短兩三天,杜丘明每天應付客戶堵漏,焦頭爛額,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幾歲。
可恨他都已經遭遇了這麼多變故,成了業內的笑柄;也被京城本來排行第二第三的智慧財產權事務所給暗爽地圍觀了好幾天(那兩個所比杜丘明還笨,但傻人有傻福,所以都沒來得及跟進馮見雄的策略),卻依然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到底是劉淵明還是馮見雄、對方究竟怎麼個心態。
至於馬仔劉傳棟,更是無端被杜丘明丟的玻璃菸灰缸砸破了額頭,連眼眶都腫了,還敢怒不敢言。
似乎聽杜丘明的意思,馮見雄之所以報復鼎革事務所,肯定是因為鼎革所收留了劉傳棟這個曾經得罪過馮見雄的爛貨,所以報復烏及屋了。
劉傳棟憋屈得百口莫辯,心說自己都好幾年沒敢再去招惹馮見雄了,多大仇都該忘了吧!
第三天,“樓上的另一隻靴子”終於落地了,也讓一切掙扎徹底被堵死。
最高院真的出了新的司法解釋,正式修改了複審委改判的法律效力,算是低調地承認了自己當初舊解釋存在的漏洞。
當然,為了掩飾曾經的低階失誤,這次的解釋裡還多改了其他幾個點,也都是試點這一年多來積攢下來的弊端,只不過這些點不痛不癢的、無法被專業人士利用和鑽空子牟利。
有好幾個問題被一起改掉,真正惡性的漏洞也就不顯眼了。
……
既然第二隻靴子也落地了,就要接受審判。
杜丘明在自己的辦公室裡,花了整整一個上午,接見前來毀約的大千地產集團法務總監。
那法務總監姓邵,叫邵凱,也是四十多歲的中年人,據說是常青藤系的頂級留學海歸,哥大法學博士。
只不過在英美法國家讀的博士,回國後只能處理處理坐而論道的事情,或者解決集團生意國際化上的麻煩,這邵凱平時不太注重親自過問那些“迎合國內國情”的法務生意。
比如騙取各種資質、騙取各種指標……這些他都是100%外包,連進度都讓手下人跟的。
今天出了大事,他本人都被少帥痛罵了一頓,他也轉罵了自己收下了,猶然覺得不出氣,才親自飛了一趟京城,來跟杜丘明談撕毀合同。
“杜總,大家都明白人,按你這節奏,事情肯定是辦不成了。看在你們白忙活一場的份上,我也不跟你說什麼‘耽誤了我們集團籌建國家級高新全資子公司這盤大棋’、究竟對我們集團造成了多大的戰略損失。
反正風險代理費我們是一分錢不會出的,合同直接作廢吧。你要是好自為之,這事兒就算過去了。”
杜丘明嘴裡發苦,幸好內心早有幾天心理準備,倒是顯得很安靜。
既然要做“整體解決方案”,不給客戶看OPEN-BOME的成本來收費,那就要拿出乾貨來,解決不掉問題,也不能求“沒功勞也有苦勞”。
這是江湖規矩。
就跟你小米賣手機,本來就是硬體物料表OPEN-BOME出來的,跟組裝機差不多了,那出點質量問題,跟消費者解釋一下“是哪個元器件的問題”、“這個元器件換一下”,消費者好歹還有耐心去聽一句。
憑良心說,消費者畢竟就是買了個便宜貨。
但是買蘋果那種姿態很囂張的產品,就不一樣了。出了非消費者過錯型的故障,就該直接把IPHONE丟到喬老狗臉上。
畢竟你就是裝逼端架子玩“整體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