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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筆說明
各位讀者,突然丟擲封筆這樣一個訊息,我真的感到萬分抱歉,不過我現在是真的要封筆了。 ;'800'
這其實不是我自己怎麼樣了,我這些天無非就是晚上寫寫書玩玩艦娘,白天睡睡覺,掙錢的確不多,但過得卻很平靜很舒坦。
但是在這種平靜和舒坦的門外,這幾天我家中的氛圍就已經迅速惡劣到了我無法再繼續寫下去了。
這場風波的直接原因是房產的所有權問題。
十多年前……又或者是二十年前,就是房改房開始出售的時候,我爸爸和我爺爺所在的單位出售房改房,但那時候大家都沒有多少積蓄來買房子,許多人也認為把所有積蓄投入到不能吃也不能穿的房子上沒用,所以不是每個人都買了。
而在我家,我的爺爺和奶奶沒錢買也不打算買房改房,所以就說我爸爸和叔叔誰拿錢買了我家現在住的這個房子,這個房子就是誰的。
我叔叔和嬸嬸同樣沒錢買或者不打算買這個房子,因為我叔叔還等著他那邊的單位分給他房子(當時我叔叔那邊分沒分我記不清楚了,在我叔叔單位給他分房子之前,我叔叔一家人在我家買下的這間兩室一廳的房子裡共**住了十年)。
因為我爺爺和叔叔都不買,所以我家自然是想辦法借錢把這間房子買下了(並沒有向我爺爺和叔叔借錢),由於是借用我爺爺的工齡和福利待遇買的,所以房產證寫的也是我爺爺的名字。
後來又過了七八年,在距今七八年的時候,我家也可以分房改房了,這個時候我家的房改房就由我爺爺奶奶出錢買了(其實那時候我爺爺奶奶還不想買房子,不過我媽說你們不買我們就買了,我奶奶才拿出錢來把房子買下了),不過房產證寫的是我爸爸的名字。
本來我媽和我爸結婚的時候,我爺爺奶奶就說我們現在住的這個房子是給我家的,之後又是在我爺爺和我叔叔不打算買的情況下,我家才四處借錢買下的這間名義上是屬於我爺爺的房子,而且之後我爺爺奶奶也出錢買下了那間名義上是我家的房子,實際上還是相當於我家買我家的房子,我爺爺奶奶買他們家的房子,我叔叔嬸嬸則在他們單位分了他們自己的房子,這個情況很清楚吧?
但是後來允許改名的時候,我爸媽想把這兩個房子的產權換過來,以免以後發生遺產糾紛,不過我爺爺和奶奶一直以兩處房產以後都會給我這個孫子,不給叔叔家的孫女為由(但實際上我爺爺奶奶一直是更喜歡我叔叔一家人的),所以不用改名,要不還得花改名錢,所以這件事就拖著始終沒改。【閱讀本書最新章節,請搜尋800】
不過現在我已經快要三十了,想要結婚就需要一套至少名義上是屬於自己的房子,所以我爸媽想把現在這個房子的產權變更到我的名下,至於我家那邊的房子,如果我爺爺奶奶不放心,那就同時改成他們的名字。
也就是說,為了讓我有房子結婚,我爸媽打算把他們倆的房子給我,不過因為之前的產權問題,必須得我爺爺同意並簽字。
但是這件事就在這裡卡住了,我爺爺和奶奶又變卦說我們花錢買的這個兩室一廳的房子是他們的,他們買的那個一室一廳的房子才是我們的。
要說這兩間房子,一間才剛剛五十平方米,一間四十平方米,算上地價的差別也就相差十來萬塊,結果就讓我爺爺奶奶就昧著良心說瞎話了。
因此我家現在就只能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了,如果不行就只能打官司,但是打官司的話,我家的贏面恐怕又不大。
我雖然覺得如果能扔個十幾萬和我那成天購買保健品,不僅不管孫子孫女,自己也不攢錢治病的爺爺奶奶徹底斷絕關係圖個清淨也不是不能接受,不過我媽性子極烈,接受不了明明是全家人都說好誰買歸誰的房子被這麼奪走,寧願和他們拼個同歸於盡也要保住自己的財產,那所謂的“以後早晚給孫子”的房子我家也不要,只求我爺爺奶奶能在拖了十幾二十年之後,把該是我家的還給我家,該是他家的他們自己留著就謝天謝地了。
所以現在為了避免我媽被氣死,或者在官司輸了之後不得不用性命保住自己的財產,我也不能關上門來什麼事也不管了,必須參與到這件事中,設法和平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即使是解決了房產問題之後,我也不打算再寫書了。我家的問題除了房產問題之外還有其它問題,但歸根結底一是為了錢的問題,二是因為我沒有出息的問題——不過沒有出息也還是因為沒能掙多少錢,而且還在家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