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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裡有幾個十分離奇曲折的短劇,還有一個短篇小說,講的是一個交通警察怎樣愛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老是開著快車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經結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結婚什麼的。後來那姑娘撞車死了,原因是她老開著快車。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愛看的書是那種至少有幾處是別出心裁的。我看過不少古典作品,象《還鄉》之類,很喜愛它們;我也看過不少戰爭小說和偵探故事,卻看不出什麼名堂來,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樣一種書,你讀完後,很希望寫這書的作家是你極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打電話給他。可惜這樣的書並不多。我倒不在乎打電話給這位伊薩克。迪納遜。還有林。技德納,不過DB告訴我說他已經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類的枷鎖》說吧。我去年夏天看了這本書。這是本挺不錯的書,可你看了以後決不想打電話給毛姆。我說不出道理來。只是象他這樣的人,我就是不願打電話找他。我例寧可打電話找托馬斯.哈代。我喜歡那個遊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頂新帽子,開始閱讀那本《非洲見聞》。這本書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還只看了三頁,就聽見有人掀開淋浴室的門簾走來。我用不著抬頭看,就知道來的人是誰。那是羅伯特.阿克萊,住在我隔壁房裡的那個傢伙。在我們這個齋裡,每兩個房間之間就有個淋浴室,老阿克萊一天總要闖進來找我那麼八十五回。除了我,整個宿舍裡恐怕只有他一個沒去看球。他幾乎哪裡都不去。他是個十分古怪的傢伙。他是個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唸了四年,可是誰都管他叫“阿克萊”,從不叫他名字。連跟他同屋住的赫伯。蓋爾也從不叫他“鮑伯”甚至“阿克”。他以後萬一結了婚,恐怕連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萊”。他是那種圓肩膀、個子極高極高的傢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齒髒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麼些時候,我從來沒見他刷過一次牙。
那副牙齒象是長著苔蘚似的,真是髒得可怕,你要是在飯廳裡看見他滿嘴嚼著土豆泥和豌豆什麼的,簡直會使你他媽的噁心得想吐。此外他還長著滿臉的粉刺。不象大多數人那樣,在腦門上或者腮幫上長几顆,而是滿臉都是。不僅如此,他還有可怕的性格。他為人也近於下流。說句老實話,我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我可以感覺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後的淋浴臺上,偷看斯特拉德萊塔在不在屋裡。他把斯特拉德萊塔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裡,就從不進屋。他把每個人都恨得入骨,幾乎可以這樣說。
他從淋浴臺下來,走進我的房裡。“唉,”他說。他老是這麼唉聲嘆氣的,好象極其膩煩或者極其疲乏似的。他不願意讓你想到他是來看望你或者拜訪你什麼的。他總要讓你以為他是定錯了路撞進來的,天知道!
“唉,”我說,可我還是照樣看我的書,並沒抬起頭來。遇到家阿克萊這樣的傢伙,你要是停止看書把頭指起來,那你可就玩兒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兒完,可你如果不馬上抬起頭來看,就不會完得那麼快。
他象往常一樣,開始在房間裡溜達起來,走得非常慢,隨手從你書桌上或者五屜櫃上拿起你的私人東西來看。他老是拿起你私人的東西來看。嘿,他這人有時真能叫你心裡發毛。“劍鬥得怎麼樣?”
他說。他的目的只是不讓我看書,不讓我自得其樂。對於鬥劍,他才他媽的不感興趣呢。“我們贏了,還是怎麼?”他說。
“誰也沒贏,”我說。可仍沒拾起頭來。
“什麼?”他說。不管什麼事,他總要讓你說兩遍。
“誰也沒贏,”我說。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屜櫃上翻什麼東西。他在看一張相片,是一個在紐約時經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薩麗.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從我拿到那張混帳相片以後,他拿起來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總是不放回原處。他是故意這樣做的。你看得出來。
“誰也沒贏,”他說。“怎麼可能呢?”
“我把寶劍之類的混帳玩藝兒全都落在地鐵上了。”我還是沒抬起頭來看他。
“在地鐵上,天哪!你把它們丟了,你是說?”
“我們坐錯了地鐵。我老得站起來看車廂上的一張混帳地圖。”
他走過來於脆擋住了我的光線。“嗨,”我說,“你進來以後,我把這同一個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萊,誰都聽得出我他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