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3/4 頁)
還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很聰明。她還是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我跟艾裡常常帶她上公園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裡總愛帶著他的那隻帆船上公園玩,我們總是帶著老菲芘一塊兒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中間,就象個貴夫人似的。遇到艾裡跟我談論起什麼事情來,老菲芘總是在一旁聽著。有時候你會忘掉有她在身邊,因為她還是個那麼小的孩子,可她總會提醒你。她會不住地打斷你。她會推我成者艾裡一下,說道:“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位小姐?”我們就告訴她是誰說的,她就會“哦”一聲,依舊聽下去。她也簡直要了艾裡的命;我是說他也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那麼個小孩子了,可她依舊惹每個人喜愛——每個有頭腦的人,嗯。
嗯,象她這樣的人,你沒事總想跟她在電話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來接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已給潘西開除了出來,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襯衫,收拾好一切,然後乘電梯下去到休息室裡看看。
除了少數幾個王八樣的男子,幾個表子樣的女人,休息室裡簡直沒什麼人,可你聽得見樂隊在紫丁香廳奏樂,所以我就定了進去。裡面並不十分擁擠,可他們依舊給我找了個極不好的桌位——在盡後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兒的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我不開玩笑。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管樂,可不是那種高雅的管樂,而是粗俗的管樂。此外,廳裡極少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事實上,沒一個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裝腔作勢的傢伙約了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幾個。在我隔壁桌上坐著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三個全都難看得要命,三個全都戴著那麼一種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住在紐約的,可是其中有一個金頭髮的,看上去還可以。她象是那種愛賣俏的女人,那個金頭髮的,所以我就開始服她做起媚眼來,可就在這時,那個侍者過來了,問我喝些什麼。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叫他不要摻和在一起——我說得快的要命,因為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懷疑你不到二十一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可是儘管這樣,他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什麼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您的司機執照,比方說?”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給了我極大的侮辱似的,隨後問他說:“我的樣子象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可我們有我們的——”“得啦,得啦,”我說。我早就琢磨好了。
“給我來杯可口可樂。”他剛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來。“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我問他,問得極其客氣。“我可不能坐在這樣庸俗的地方連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
“非常對不起,先生……”他說著,就走開了。我倒不怎麼怪他。要是有人發現他們賣酒給年輕人喝,他們就要丟掉飯碗。而我又年輕得要命。
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主要當然是對那個金頭髮的,對其他兩個完全是出於無奈。可我也沒做得太過火。我只是不時地朝她們三個冷冷地那麼瞅一眼。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為我太年輕,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她們也許以為我要跟她們結婚什麼的哩。她們這樣做後,我本應該給她們潑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當時真想跳舞。有時候我非常想跳舞,當時湊巧正是這樣的時候。因此突然間,我朝她們彎過身去說:“你們哪位姑娘想跳舞?”我問的時候口氣並不冒失,事實上還十分溫柔。可是真他媽的,她們把這也看成是一個驚人的舉動。她們又開始格格笑起來。我不說玩話,她們是三個真正的痴子。“請吧,”我說。“我請你們三位輪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嗎?請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後,那個金頭髮的站起來跟我跳舞了,因為誰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講話,我們兩個於是進入舞池。我們一定,那兩個傻瓜差點兒犯起歇斯底里來。我當然是實在沒有辦法,才跟她們這樣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樣做卻很值得,這位金髮女郎很會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過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開玩笑,有些極傻極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聰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時間想在舞池上帶著你跳,就是壓根兒不會跳舞,你最好的辦法是乾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飲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對金髮女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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