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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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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

流星街—離開………碰見伊爾迷丫心情不好………被釘子誤傷(誤傷這一機率基於本人人品值)死去

流星街—…找n個男人養著(前提:1。自己變漂亮 2。被做死之前)未來某天餓死、髒死、得病死

流星街—…碰見蜘蛛丫們不管心情好不好………我被殺死

流星街—…碰見蜘蛛被毛皮大衣控懷疑………送給飛坦折磨逼供什麼都不知道的我被折磨死

流星街—…餓死、渴死(鑑於本人外貌條件剔除被做死這一項)。

他大爺的!反正總有一死!現在我已經坦然了。反正都是死,盡力而為死的晚一點吧,說不定還真能掙扎著出了流星街呢。我從挎包裡翻出小鏡子(ol補妝必備),看了看自己普通的臉蛋,仰天長嘆(心裡):“太他媽乾淨了!”這與流星街的時尚風格背道而馳。這不等於是在臉上貼一個“快來看啊我是外面來的說不定身上有什麼好東西呢就算沒有好東西煮著吃也省得洗來洗去所以正太loli大叔大爺大媽們快來攻擊我吧”的告示麼?!我不聰明,但不弱智。於是很勇猛地把頭髮抓亂,從地上撿起草棍若干,插之,甚好;從地上沾點淤泥類物質,臉上塗之;在地上打滾若干回,牛仔褲花之;回憶起吃人正太那頗具流星街潮流風尚的露肩裝,於是解釦之,露肩。但是再拿小鏡子一照,怎麼人家正太露肩氣質頹廢搖滾,我一露就相當YD啊~還是算了吧。

嗯,這回好了,很流,很星街。

對了,忘了說,我叫吳出川(無處穿),24虛歲,為某小時尚雜誌跑腿的編輯,一偽ol。上學的時候喜歡看獵人,喜歡過三大美色,為人時色時不色,看心情。

初中被球砸後,厭惡一切體育活動。

喜歡洗澡,看電視,聽音樂以及研究他人衣著並嘲諷之。(可能由此rp值降低)

高跟鞋x武器x劇情

忘了是誰誰誰說的:女人都愛高跟鞋。

丫肯定不是女人。

我一ol,雖然此時尚雜誌二流,可好歹還是本時尚雜誌,看看辦公室裡比穿比戴比化妝的風氣就什麼都明白了。當我這個總要跑外的編輯穿著平底鞋出現的時候,總編那彷彿遠紅外鐳射掃描般的鄙視眼神就讓我明白了:你丫已經穿了牛仔褲,別再蹬鼻子上臉。於是,高跟鞋就成了我的平常裝束。當然還有緩解疼痛的創可貼。

我現在十分想問候總編和那誰誰誰的血親,更想看看他們在流星街這個三步一輪胎五步一電視殼的沙地秀場上如何與高跟鞋戀愛。在流星街活著,什麼最重要?不是人才(私以為能拿來煮著吃的人才在流星街仍不失其價值,說不定還有補腦健脾之功效),是速度。逃跑需要速度,搶吃的需要速度。可現在我腳上的這雙高跟鞋是速度的大敵。

咋辦?

A。當機立斷脫掉高跟鞋

B。穿著,遇緊急情況再赤足飛奔

C。弄掉鞋跟

我選D。心裡罵我“你丫就是一西索”的童鞋我要感謝你八輩祖宗,這種情況下我是多麼地想擁有那bt的力量啊~~我沒有他的力量,只有比他的小高跟還要高出4厘米的高跟鞋。

選A:流星街那溫柔的沙地以及不知埋藏在何處的鐵釘碎玻璃一定能讓你走出一條彪悍的血路。Pass!

選B:就算你不擔心高跟鞋為你平添的與流星街走頹廢搖滾路線的眾女性迥然不同的卓越風情,“赤足飛奔”的前提是:在敵人熾熱的目光中飛坦般地把這玩意脫下來。我是飛坦麼?Pass!

選C:穿著平底小皮鞋奔跑?磨腳!Pass!

於是我嘶嘶哈哈地拖著疼痛的雙腳,用飢渴的目光在垃圾山間掃描,希望能找到一雙舊球鞋,不,要求不能太高,兩隻就行,大小無所謂,氣味不限。隨著親愛的太陽越來越低沉,我也越來越著急。有詩云:書到用時方恨少,舊鞋其實不好找(瘋了,瘋了,她已經瘋了……)。在歷經了30多分鐘的尋覓後,我,一個努力生活以“時尚大眾,大眾時尚”為工作目標的OL,強忍淚水,熱切地注視著找來的可以稱之為鞋的東西:

一隻半紅色橡膠拖鞋(看了看底部,38號,還是made in Jingyu Dao。我靠,還鯨魚島,蒙傻子呢?!小杰那破地有製造業?)

一隻綠色雨鞋(左腳,39號,鞋內香蕉皮半張,碎玻璃裡若干,直接導致此鞋氣味清新)

一隻黑色運動鞋(左腳,37號,髒得看不出花紋,此鞋氣味比綠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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