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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將痕德可汗願意與李璟合作,一起對付迭剌部的訊息告訴了李維。
“不過,可汗有一個要求,就是希望我們的結盟是秘密的。原因一是為了能更好的對付迭剌部,畢竟如果隱秘的話,迭剌部不知道我們聯盟,會疏於防範。其二,契丹與唐朝關係並不好,眼下可汗還在爭取其它部的支援,若是讓大家知道了我們為了對付迭剌部而聯結大唐,那麼我們將失去其它部族的支援,反而會將各部推到迭剌部那邊去。”
李維低頭當初思,契丹人願意全合,他還是很高興的。雖然這個合作他們要秘密進行,與大帥的計劃不合。不過,當初提出與契丹可汗合作,本就不過是要以此讓契丹能夠繼續內亂,以免痕德可汗被迭剌部擊敗,讓迭剌部統領整個契丹與大唐為敵。現在既然痕德可汗願意繼續與迭剌鬥下去,那不管是秘密結盟也好,還是他們要單獨鬥下去也罷,李維當然是沒有反對的理由的。
“安東郡王願意全力支援可汗將迭剌部擊敗,維護契丹可汗的威嚴!”李維笑著伸手出,與欽巴緊緊握在一起!(未完待續……)
第616章 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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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已經進入盛夏,夏收如火如荼的展開。各地的學校都放了農忙假,就是州縣各衙門,還有地方的團結軍與鄉軍也都解散回家農忙。
李璟也從遼東返回登州,領著一從官員四處巡視各州縣的夏收情況。麥收與占城稻搶收之後,還得趕著曬場打穀。鎮**在各州縣都設立了糧管所和糧倉,各糧管所都開始增派人手忙著收購糧食。鎮**下的百姓基本上都有自己分到的田地,不過鎮**也面臨著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徵稅的問題。
大唐此時的地方藩鎮,除了東南的數鎮外,其它的藩鎮幾乎都不用向朝廷納稅,稅收都是留作藩鎮養兵等用。之前鎮**沒向朝廷納過稅,李璟也不缺這點錢,為了吸引更多百姓前來,李璟對於新分的田地和新開墾的田地,都是實行一定時期的免稅賦的規定。只是對原有的田地主人,按兩稅法徵收稅收。
不過這兩稅法雖然是不到百年前才改革過的新稅法,但李璟卻覺得這個稅法並不算太好,至少,對於眼下已經擁有十個州的李璟來說,這個稅制就不夠合適。
不過稅制可謂是根本,不但關係到鎮**的藩鎮財稅收入,同時也關係到鎮**下每一個百姓家庭。
在經過了差不多兩年的時間準備之後,李璟準備將這個稅賦改革正式提上議程。
登州城中。十州的刺史以及轄下一共五十五縣的縣令。還有各州的司戶參軍等一同接令前來。
“本朝之初。實行均田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每戶農民有一塊土地。憑這些土地,可以承擔朝廷的租稅和瑤微,並維持一家征討,以丁身為本的租、庸、調製便是在這個基礎上實行的。”
李讓做為安東大都護府的司戶參軍事,也是李璟手下實際的錢穀管家,首先發言。對於李璟要改革稅制,本來他是不太支援的。畢竟稅制牽涉太大。牽一髮而動全身。眼下鎮**並算不上多穩固,要是改革不好,就容易引發動亂,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特別是,他覺得德宗時楊炎提出的兩稅法比起早先的租、庸、調製要好的多。
在唐建中之後,土地兼併便在逐步發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農民增多。農民逃亡,官府往往責成鄰保代納租庸調,結果迫使更多的農民逃亡,租庸調製的維持已經十分困難。
與此同時。按墾田面積徵收的地稅和按貧富等級徵收的戶稅逐漸重要起來,到天寶年間。戶稅錢達二百餘萬貫,地稅粟谷達一千二百四十餘萬石,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已經和租、調大約相等。
安史之亂以後,國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戶口及田畝籍帳的能力,土地兼併更是劇烈,加以軍費急需,各地藩鎮都可以任意用各種名目攤派,無須獲得中央批准,於是雜稅林立,中央不能檢查諸使,諸使不能檢查諸州,賦稅制度非常混亂。
德宗建中元年,由宰相楊炎建議推行的兩稅法,實質上就是以戶稅和地稅來代替租庸調的新稅制。兩稅法的主要原則是“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即是不再區分土戶(本貫戶)、客戶(外來戶),只要在當地有資產、土地,就算當地人,上籍徵稅。
“兩稅法其主要的特點就是取消租庸調以及各項雜稅,保留戶稅和地稅。同時量出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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