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網破(第1/2 頁)
楚芸珍雖然很不喜歡自己的兩個孩子說粗話,但此刻也沒有立即指出來,而是擋著衝上來幫忙的楚建民,不讓他傷到兩個孩子。
著急之下,把藏在腰間的小刀給拔了出來,突破村民們的幫忙,也正好是村民們的拉偏架,她才有機會跑過去拿水果刀指著楚建玲,淚花帶雨的哭道:“不要再逼我了,再逼我,我就死給你們看。
冤枉我可以,但是不可以傷我的兩個孩子。警察同志,你們就這樣辦案的嗎?不是為人民服務嗎?不是為民排憂解難嗎?怎麼就和著他們這些是非不分的人一起欺負我們孤兒寡母嗎?
我說了,我願意和建軍哥離婚,願意把這個位置讓出來給她。願意成全他們……這樣還不夠嗎?為什麼還要冤枉我放火燒房子?你們不是要錢嗎,我給錢不行嗎?”
誰都沒有想到,一直處於弱勢群體的楚芸珍,突然就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了楚建玲的脖子上。
楚芸珍哭著每說一句話,都讓人更同情可憐一分。
她說的話,全都是大實話,也都是她現實的寫照。
“如果不是建軍哥在我新婚夜和我春蘭表姐私奔,我又怎麼會……做出那樣的事來?是,我承認我的兩個孩子不是建軍哥的孩子。但是我也願意為這件錯誤接受你們的懲罰。這四年來,我過的連豬狗都不如,任你們又打又罵。我過的是什麼日子,說是虐待也不為過呀,我有吭過半句嗎?
這麼好的年代,你們見過誰家孩子會營養不良?誰還會吃不飽飯餓肚子?
四年了,這樣還不夠嗎?
建軍哥離開的這五年,難道不是我在為你們家做年做馬嗎?一年你們家的所有吃喝不是我種出來的嗎?就是地主家當丫環的人,也能吃飽飯了吧?不喜歡我可退婚呀?
為什麼要收了我那麼多嫁妝之後,又和我的表姐私奔?我才是受害者……你們欺負我就算了,為什麼還要欺負虐待我兩個無辜的孩子?離婚,就離婚。所有的錯,我願意承擔,但是這放火的冤事,我不承認!”
哭著哭著,楚芸珍突然停了,擦了擦眼淚,抑起頭,對著警察以及所有人說道:“警察同志,你們現在還要認為是我放的火嗎?如果還要把我帶去派出所的話,那我就把她給殺死。反正你們都冤枉我了,那我就落實了這罪名。反正,怎麼樣都要死,不如直接來個痛快!”
“別別別……有話好好說,賤……嫂子,我我我錯了,你千萬不要動。這刀子……啊,媽,救命呀,都出血了。”
楚建玲真的是被楚芸珍給嚇得尿褲子了,脖子上的刀帶來微微的痛,手一摸,看到了血。
瞬間整個院子裡,都聞到了楚建玲嚇尿的騷臭味。
三個警察眉頭都皺了起來,他們不過就是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當然其中還有一部分是人情,只是誰也沒有想到,會有那麼多村民站出來做證。還有這個看似一直哭哭啼啼的女人,話卻是說的句句在理。
反而是舉報人,沒頭沒腦一亂股子瘋罵,把那軟弱只懂得口哭的人逼著拿出了刀子,要與她同歸於盡。
這事不好辦!
“楚芸珍,你要做什麼,玲玲是你親小姑子,你還不給我放開她。既然不是你放的火,那就是個誤會,誤會而已,都是一家人說清了不就好了嘛。扯那麼多其他幹什麼。
我這個當婆婆的現在命令你,趕緊把玲玲給我放了。
聽到沒有?不然,我真的把你兩個野種給賣了,你不信就試一試!”
楚二衣狠話,直接就讓三個警察轉身就走了。
豬隊友……
“楚芸……嫂子,你先放了我妹妹行不行,今天這事是我妹妹的錯。你做大嫂的,就大量一點放過她吧。我保證,不讓我大哥和你離婚行不行?你千萬不要傷了我玲玲,行不行?”
楚建民對著那轉身離去的三個拿錢不辦事的孬種呸了一聲,才回過心和神來與楚芸珍講和。
“不行,我說過,我會把這個位置讓給我春蘭表姐,我也答應了我二舅媽和建軍哥離婚。你們讓我放了玲玲,你們要向我保證,在和我建軍哥離婚後,不許打我和兩個孩子的主意。”
楚芸珍知道到了這裡,其實她已經贏了。
警察走了,楚建玲又在自己手裡,放火燒房這事也都知道與她無關了。春蘭和渣男的事也都被擺到了明面上,她就是那個弱小無助的受害者。最值得所有人同情與幫忙的弱女人。
以後,楚二衣一家子,還想拿這事來說她,她都可以有持無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