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可我不會為這點小事想念爸爸,因為他是個狗雜種。
經常會有筒子樓裡的男人看見我們,來幫我們擰。男人的手臂,輕輕鬆鬆,床單裡的水就全體丟盔棄甲潰不成軍。我常想:要是被單也知道疼的話,落在我和媽媽手裡就算是幸運了。來往的女人看到了,就跟那男人開個玩笑,“喲,學雷鋒呢。”在我們的樓裡,“學雷鋒”是個典故,特指一個男人幫我媽媽做事兒。在我媽媽不在場的時候,水房裡的女人們成天地互相取笑,說誰的老公是“學雷鋒先進個人”。那聲浪肆無忌憚地傳到我們屋裡來,媽媽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偶爾,她會抬起頭,疲倦地衝我一笑,說:“小東,要好好讀書,知道嗎?”
其實我知道她們並沒有惡意。那些女人。她們對我都很好,總是摸我的頭,給我個蘋果什麼的。我不怪她們拿我媽媽開涮,相反她們越這麼說我越開心,因為我知道她們嫉妒。很多年後,有一天,我很偶然地跟天楊說起我們的水房,說起每天早上水房門口的長隊。她眨眨眼睛,“那不就跟在火車上一樣?”我這才想起這是她從不瞭解的生活。我們剛剛在一起的時候,每天放學後她都會坐在學校的籃球館裡看我們訓練——跟籃球隊其他哥們兒的女朋友一起,她們被體育老師戲稱為“家屬團”。有一次她對我說:“她們都說,你打球的樣子好帥的,不過……”我正得意,“不過什麼?”“不過你的運動褲太老土了。她們說阿迪達斯這兩天全場打五折,讓我幫你去選一條。你看呢?”從那一回開始,我身上屬於筒子樓的痕跡就慢慢慢慢被打磨掉了——被天楊,被我自己,被北明中學——這個雲集了我們這城市的小精神貴族的地方。
我能進北明中學全是憑我自己考夠了分數。但我不能理直氣壯地說這跟我的繼父——江校長毫無關係。如果我媽媽沒嫁給他,也許我就和我筒子樓裡的小夥伴一樣:讀完河岸上的小學,進媽媽她們工廠的子弟中學念初中,初中的時候開始打電腦遊戲,打檯球,也打群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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