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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珉碩會喜歡呢。
金鐘大開心的咧開了嘴,把車開到停車位上,然後進了料理店。
“歡迎光臨,先生,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服務員立馬就迎了上來。
“幫我準備個包間,兩人份的。然後把你們店裡好吃的料理都送來。”金鐘大也懶得看選單了,他現在滿腦子都是金珉碩幸福的笑臉。
服務員去準備了,金鐘大終於掏出了手機,打到了家裡。
“把珉碩帶出來,來美容院附近的這家韓國料理店。”金鐘大說道。
“好的老闆。”
金鐘大掛掉了電話,服務員領著金鐘大進了一個包間。燈光是暖色的,牆壁上也是復古的韓式風格,坐在椅子上之後金鐘大的心情簡直跟要飛了一樣。
手機鈴聲又響了,金鐘大掏出手機,是家裡打來的電話。
“老闆吶……他……先生他……他……”
“珉碩怎麼了?”金鐘大疑惑的問道。
“他沒回家!”
“讓吾恩媽媽接電話!”金鐘大一拍桌椅站了起來。
很快就換了吾恩媽媽來接電話。
“珉碩呢!?”金鐘大大聲的質問到。
“早上出去晨跑,然後就沒回家!中午的時候也沒有發現,我敲了門,沒人應聲,我還以為先生在睡覺,我就……哎呀!老闆,這可怎麼辦吶!”吾恩媽媽的聲音聽起來怪慘的,聽起來後悔極了。
“找!家裡全部人都去找!全都去找!”金鐘大吼完之後,猛的把手機摔在了地上。手機連掙扎都沒有,直接就黑屏了。
“好你個金珉碩……騙子。居然敢忽悠我……別讓我抓到你!他媽的別讓我抓住你!”金鐘大摔門而出,離開了那原本可以充滿幸福的韓國料理店。
不論你跑到哪裡,天涯海角也好,我金鐘大必定抓你回來!
下了飛機之後,金珉碩幾乎耳邊瀰漫的都是韓語,聽的他耳根子好癢。和金鐘大再一次那麼多年,可是在他隨著金鐘大出國留學之後,他便一直和金鐘大說英語。
他坐上了公交車,靠著車窗望著首爾街頭的五彩斑斕。到處都印著廣告,大部分都是韓文,那都是金珉碩的根啊。
下了車之後,他憑著記憶走向了熟悉的小區。其實金珉碩家的情況還蠻好,算是小康之家了吧。他還記得自己家住在十二樓,小時候沒有段時間電梯壞了,?業務總是不來修,媽媽每天買菜什麼的,出門總是爬的好累,之後腿還落了個病根子,時不時疼起來,簡直要人命。
可是那時候的媽媽就算在疼也不會哭,她忍著,總是微笑著對爸爸說,“沒事,我沒事。”
不得不承認,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
直到十五歲那年,金珉碩考進了重點高中,爸爸特高興,開著車去接送金珉碩。去的路上剎車失靈,於是金珉碩最後一次見到爸爸,是在那看似聖潔的醫院。
從那以後,溫柔的媽媽就變了,似乎被爸爸附身了一樣。她變的嚴格,事事要求金珉碩做到最好。她甚至滄桑的白了幾根頭髮,不在是年輕漂亮的女人。
那年為了金鐘大,金珉碩背信棄義丟下母親一人,然後就跑出國了。也許她是對的,她的經歷永遠比兒子多。男人之間的愛戀,恐怕也真的只能是一時興起罷。
“耶,那不是金珉碩麼!”
聽見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金珉碩慣性了回了頭。
眼前的少年染了酒紅色的頭髮,他穿著西裝革履,皮鞋也擦的發亮。
“不認識我啦?”他走到了金珉碩的跟前,竟然比金珉碩高了半個頭。
金珉碩還在愣神之際,那少年卻拿出了自己的名片,“丫的,幾年不見你還能忘了我啊!課代表!”
卡片上印著三個大字:黃子韜。
“啊!黃子韜!”金珉碩驚撥出聲。
初中的時候和黃子韜是一個班的,金珉碩是英語課代表,常常得催的就是黃子韜的作業。他的左耳總是戴著兩顆耳釘,那耳釘一閃一閃的,就像金珉碩的眼睛一樣好看。黃子韜還總是染各種顏色的頭髮,白色的,酒紅色的,黃色的,甚至是藍色的。豔麗的頭髮讓金珉碩作嘔,因為在金珉碩眼裡,黃子韜就是徹頭徹尾的社會人渣!
不過現在看起來,黃子韜混的比金珉碩還好。因為名片上明晃晃的寫著:某某公司總經理。
“你還知道回來呢!聽說你和一個海歸博士跑了!你可真行!”黃子韜笑的一臉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