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3/4 頁)
孝已經託了官衙的聶大人幫忙,打算年後撤銷與我的和離文書呢。”
“甚麼?”羅久安大吃一驚。雖說當初他是不贊成羅依和離的,但既然已經離了,又哪有撤銷的道理?若羅依真回到沈家,只怕不管是孔氏還是沈思孝,都沒好臉色給她罷。
羅久安擔心女兒,急得直打轉:“這可怎生是好?要不託趙世忠幫幫忙,給拿聶大人送些銀子?”
“爹要給誰送銀子?”常氏扶著高氏從外面進來,喜氣洋洋,想來是今日這身新衣讓她在親戚朋友面前出盡了風頭。
羅裳和羅成跟在她後面,也是滿面笑容。
第三十六章 一門好親
用銀子幫羅依打通官府關節,乃是偏幫行為,羅久安怎好在其他兒女面前吐露實言,忙掩飾道:“阿依買了滌棉布回來,花了不少錢呢。”
“爹是要幫阿依付這布錢?”常氏先是不喜,後被羅成的胳膊撞了一下,方才想轉過來,若是羅久安幫忙付了布錢,那這筆生意,就可以算作是大家的了,到時她和羅成也能分得一份錢,豈不快哉?常氏想通了其中關節,臉上馬上堆起了笑,連聲道:“是該給錢,是該給錢,而今阿依住在家裡,我們都得幫幫她。”
高氏老實厚道,但並不代表她看不出兒媳的花花腸子,聞言馬上道:“阿依手裡的本錢儘夠了,哪消我們幫忙。”常氏有私心,她作為母親,也有私心,羅依將來若想再嫁個好人家,嫁妝必不可少,不讓她多賺些錢怎麼是好?
羅依見孃親和嫂子因為自己而鬧矛盾,連忙出聲打圓場:“娘說得對,嫂子說得也沒錯,這筆生意的本錢我來出,賺了錢,大家分。”
常氏聞言大喜,但因高氏不滿在前,她不敢再說甚麼,只好一個勁兒地望著羅依笑。
高氏哪裡不知羅依的心思,她到底是怕哥嫂嫌棄,所以想要處處討好。可憐的閨女,嫁人時處處受欺負,回到家了照樣要處處小意兒,高氏眼睛一酸,連忙拉起羅依的手緊緊握著,免得那淚掉了下來。
羅久安心中所想,同高氏差不多,只是他身為一家之主,想得更長遠,女子再嫁,絕非易事,誰知道羅依還要在孃家住多久?錢財乃是身外之物,若她能做到有錢大家賺,哥嫂勢必會對她好些,那樣哪怕她在家住再久,也不會有人嫌她了。羅久安沉吟片刻,對羅依道:“阿依,即便你有縫紉機,憑你一個人,也難以在二十天內做完一百件衣裳,何況還要現縫花邊,不如……”
羅依知道羅久安要講甚麼,他一定是想用公中的銀子來替她付這筆本錢,免得讓她吃了虧,但她的觀點卻有所不同,在她看來,錢都是小事,所有權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本錢她出,不論賺的銀子幾人來分,生意都屬於她;但若本錢讓公中出,生意就屬於了羅家裁縫店。她可以大公無私到把所有的錢都讓出來,但所有權的歸屬,卻不願輕易放棄,那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錢。
因此有這些顧慮,所以羅依搶著道:“爹說的是,我一個人哪裡做得來這麼些衣裳,少不得要請大家來幫忙,到時賺了錢,大家一起分。”
本錢她一個人出,賺的錢卻是大家一起分,她這可是吃了大虧了。若是裁縫店生意好,家境依舊殷實,她又何須討好哥嫂至此,羅久安滿心愧疚,深以為是自己對不起閨女。
而高氏再也忍不住,落下淚來,連忙轉身回屋,以免孩子們看見。
羅成和常氏相視一眼,都忍不住喜上眉梢,雙雙上前,連聲謝羅依,畢竟就算他們幫忙做衣裳,羅依也只消付給他們工錢,而今她肯將收入均分,分明是看在了兄妹情分上。
不過羅依是真心實意地要與他們分錢,並非只為了討好誰,畢竟若非她的緣故,裁縫店的生意也不至於差到如此地步,而今她能彌補一點就彌補一點罷。
羅成和常氏平白無故多分了錢,高興之餘,還是有點不好意思,主動上前開啟羅依帶回來的布口袋,幫著清點布料,準備立時就開工。
羅裳走到羅依跟前,輕輕捏一捏她的手,以示安慰。但羅依一點兒也不難過,要安慰作甚麼,側頭衝她燦爛一笑,羅裳頓時放下心來。
“阿依”伴著一聲爽朗大笑,趙大嬸帶著兩個兒子,大步踏進店裡來,一把抓住羅依雙手,滿臉都是與有榮焉的歡喜笑容,“我就知道你定有出息,窩在那沈家真是埋沒了,幸好你有決心,當機立斷和離了。”說著,又拉過羅裳的手,上下仔細打量,笑道:“昨天我瞧見阿裳穿了身新衣裳,料子實在新奇得很,我羨慕得緊,也想做一件穿穿,結果一打聽,才知道這就是你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