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部分(第2/4 頁)
道謝,卻被安爭阻止。
安爭看著她說道:“不用謝我,就算我說了話,如果聚尚院不放你我也沒辦法,所以歸根結底你要謝大先生。而且你記住,你覺得你沒有害死人的心,但你那個念頭起來的一瞬間,幾千條人命就已經和你掛在一起了。去塞北吧,最初這幾年你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聚尚院看著,過幾年如果沒事的話,你願意去大羲也行,那邊終究比塞北要繁華的多。”
“不。”
小蝶忽然跪下來,朝著莊菲菲磕頭:“收下我。”
莊菲菲問:“為什麼?”
小蝶抬起頭回答:“我不想死。”
莊菲菲沉默一會兒,然後點頭:“這個理由足夠了,帶她去塞北咱們的分店,前三年別拋頭露面,跟著那邊的掌櫃學學怎麼收東西。三年之後若是你學不好,要麼死,要麼滾蛋然後死。”
她指了指安爭:“我不是他,沒有那菩薩心腸。但我有信義,答應他不殺你就不殺。但你別讓我失望,機會給你了,看你自己怎麼把握。”
安爭苦笑:“我也不是菩薩。”
莊菲菲看著他認真的說道:“你不是菩薩,菩薩不殺生。你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你很可怕。”
安爭站起來往外走:“我是個普通人,特別普通。”
小蝶忍不住問了一句:“他。。。。。。到底是誰?”
莊菲菲若有所思的回答:“一個。。。。。。無法看透的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給你出氣
安爭離開聚尚院的時候忽然有一種想笑的感覺,他本以為重生之後的人生會很無聊無趣,誰想到竟然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歷程來說,這一生到現在為止居然還要更曲折些。
從聚尚院出來之後不久,安爭總覺得自己背後有一雙冰冷的眼睛看著自己。這種感覺很不好,他在燕國出事之前,也有過這種感覺。不過那個時候他為了救陳重器,沒有去考慮太多。
這種感覺,大概就是走在曠野上覺得後背一陣陣發涼,回頭看的時候。。。。。。一頭惡狼就在背後不遠處。
老一輩的人總是教導後輩,如果走在曠野裡忽然有什麼東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萬不要回頭,回頭的話狼就會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經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對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裡有許多從北邊遊牧民族過來的人,他們在燕國會得到很好的禮遇。
所以安爭在酒樓裡,不止一次的和這些草原人聊過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時候,離不開兩個字。。。。。。狠和貪。狼的狠,不只是對獵物還包括對自己。而貪,則是更讓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經常會在無法捕捉到足夠獵物的季節襲擊草原人的羊群和馬群,安爭曾經聽一個牧人說過,當狼的嘴巴咬住獵物之後,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別想讓它鬆開嘴,這就是狠和貪。
那個牧人說起這些的時候,依然心有餘悸。他說有一次狼群襲擊了他們部族的馬群,因為他們的民族對狼天生有一種敬畏,所以一般不會主動去獵狼,但是當他們賴以生存的馬受到威脅的時候,他們也會亮出自己的彎刀。
牧人曾經親手斬殺過一頭母狼,當時那頭母狼咬在一匹馬的肚子上,而馬疼的瘋了一樣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將母狼從腰部斬斷,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掛在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遠。馬失血過多而倒地,那頭將死的母狼則用最後的一點力氣撕咬下來一塊馬肉吞下去,無比的滿足。
這才是狼,兇狠而貪婪的物種。
安爭感覺自己背後的那種目光,就和牧人說的草原狼的目光應該是一模一樣的。
不能回頭?
安爭笑了笑,然後站住,轉身。
他看到了一個自己認識的,不久之前還被他揍過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臉上有一道很明顯的傷疤,看起來就好像一條醜陋的蜈蚣趴在他臉上似的。這讓本來玉樹臨風的偏偏佳公子,變成了一個醜八怪。當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醜也不會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應該也很清楚,被他壓在身下的女子絕對不願意看著他的臉。
丁盛夏對安爭的恨,其實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臉上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爭回頭,他笑了笑:“怎麼,意外?”
安爭沒有說話,只是平靜的看著那個人。
丁盛夏抬起手,輕輕的撫摸著臉上的傷疤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