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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力士的一切資料。怎麼樣,有嗎?」
緋夜輕笑,『怎麼可能沒有?皓星可以說是應有盡有呢。』手機裡傳來劈哩啪啦的敲鍵盤聲,『有了,現在傳過去嗎?』
「嗯。」
『那我傳過去了。』緋夜似乎很好奇,『妳要這些資料做什麼?』
「這個嘛……」喃喃說著,我其實是在說服我自己,「身為好朋友,紅顏也該做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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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
很冒昧的給了你這封簡訊,主要原因是為了你的兒子,小杰。我和小杰是在獵人考試時認識的朋友,雖然相處時日並不多,但仍能感受到他的好個性。
得知他成為獵人是為了找尋你,老實說,我感到非常憤怒。作為一個父親,隨便離開自己的兒子,實在是一件非常不負責任的事。
但是,從認識你的人們口中,縱然只是隻字片語,我也能感受到你並不是那樣的人。
於是,我開始思索,為什麼這樣的你會丟下兒子給別人撫養,自己就離開了呢?既然都丟下了,何必又留下線索,讓他找你呢?
沒花上多少時間,我找到到了答案。這個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幼稚,卻很真實。
因為,你不希望某個人忘了你。
只要將像你的兒子放在她的面前,她就難以將你遺忘,每多看小杰一眼,就像是見到你在她面前微笑。
然後,小杰來找你。擔心著小杰的她會不由自主的想到你,日日夜夜如此,對你的記憶就更深深刻在腦海中。
你任性的,在不背叛自己亡妻的狀況下,束縛住了某個人。
我的猜測對嗎?金先生。或許答案是無解的,因為你不會告訴我答案。
p。s。偶爾,或許還是該回家去看看某人吧。
月紅顏
「真是有意思啊……」離開了遺蹟,洗去了塵汙的金看起來只有二十五、六歲,他看著手機,笑了。
往旅館的床上一躺,「能交上這麼敏銳特別的朋友,那小子或許還挺不錯的吧?」金沉默了一會兒,又喃喃道:「偶爾,也許還是該回去一趟……好吧,明天就動身。」
唉唉,不知會不會被米特打死……金嘆口氣。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這好像是妳的寵物吧?」手裡捏著某隻動物的後頸,俠客不太確定的問。
「……對。」我把小火抓過來,「妳到底跑哪裡去了啊?」三兩下不見『鼠』影。
不過就某種程度上來說,還真是聰明……居然知道要找俠客。
本來以為小火真的找不回來了,沒想到從古遺蹟出來之後,大老遠就瞧見俠客手裡抓著一隻顯眼的松鼠。
接著,我們上了飛艇,至於要去哪……那好像不是我能管的。
(芸:身為女豬,妳也太悲情了吧……紅顏:難道不是妳害的嗎!?人家穿了之後再怎麼弱也有抵抗能力,我呢!?)
「欸,你們接下來有事情要做吧?」我微微仰頭,問。
眾人非常一致的望向庫洛洛。
庫洛洛放下書,思考了幾秒,「沒錯,是有一些事需要準備一下。」
是指友克鑫拍賣會吧。「那麼,是不是可以放我自由了。」
庫洛洛臉上的微笑是那麼斯文親切……「答案是,不。」
什麼斯文親切,全是屁!我在心中大罵著……理所當然還是隻敢在心裡。
(氣質!妳的氣質啊……)
於是,嘟著嘴回到自己的房間,大門重重一關,我悶悶的拿起電話,準備和緋夜訴苦,這時窗邊傳來一陣咚咚聲。
我轉頭,看見一隻小鳥正在敲窗戶。那個羽毛顏色十分眼熟,正是緋夜養的神奇小鳥兒……為什麼我說神奇?請記住,這裡貌似是高空五千公尺,而那隻鳥兒只有我的拳頭大,腳上還綁著一個起碼是牠五倍大小的箱子。
把窗戶開啟一個小縫放牠進來,我弄了一點鳥飼料(其實是碎了的餅乾)喂牠,才慢條斯理的開啟了箱子。
箱子裡頭自然又是一迭厚重的資料,我在房間裡踱來踱去,翻閱著資料。
很奇怪……我緊蹙著眉。愛米娜居然試圖直接以武力干涉皓星的執行……這不合她的個性,她一向比較喜歡在幕後挑撥、操縱。
雖然以往愛米娜也是拚老命想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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