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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奇又一聲嘆息。我怎麼會這麼衝動?這麼自私?他已經不只一次的警告過自己,她不是屬於他的,他們各有各的天空,他的演藝事業才剛起步,未來誰能預測?他只想維持這份難得的情誼,呵護她長大,甚至對下一個黎明,都覺得遙遠……
史奇忙了一個上午,把事情交代給其他人,然後匆匆從錄音室趕了出來。他空出下午的時間,答應希尼傍晚要陪她到機場接寶琳和她的新爸爸。
“史奇,你怎麼這麼早就回來?”希尼開門一見是史奇,心頭立即一陣狂跳,昨晚的那一吻,仍教她心亂神迷。
“事情讓他們去處理就好啦,我們還可以小玩一下,晚點再去機場。”
“你又偷懶了。”
“至少沒偷跑,我可是正大光明請假的,而這還不全是為了你?”他理直氣壯的說,令希尼心頭一陣甜蜜。“走吧,我帶你去吃飯!”
希尼笑著點頭。不知為何,她特別珍惜此時的相處,似乎時間愈來愈短暫,短暫得令人懷疑隨時都會消失似的。她搖頭暗罵自己:希尼,你實在太多疑了!
史奇帶她來到一家別緻的中國餐館,餐廳里人聲鼎沸,香味四溢,寬敞的店面幾乎客滿,他們被安排到靠窗的位子,享受這一頓自他們相識以來最豐盛的一餐。
坐在靠窗的位置有個好處,視野寬闊,可清楚的看見街上來往的人群;同時,街上的人也可以清楚的看見他們,然後希尼由窗外某些女孩的表情,就知道待會兒一定又熱鬧了。
果然,那些好奇的女孩不是站在門口瞻望,就是在窗邊徘徊不去,有的乾脆也進來點餐,看希尼的眼光更是充滿疑惑、不屑、嫉妒,甚至怨恨,弄得希尼毫無胃口,渾身不自在。
反觀史奇倒是習以為常,滿不在乎的享受大餐,希尼忍不往噘起嘴瞪著他。他是瞎子嗎?沒看見他已經被歌迷包圍了,等會兒怎麼走出去她都覺得懷疑。
“史奇。”
“幹嘛?”
“有好多歌迷。”
“我知道,她們又不會怎麼樣。”
希尼的小嘴翹得高高的,她們當然不會對你怎麼樣了,那我呢?瞧她們的眼光活像要把她吞下去似的。當然,她們心目中最崇拜的偶像和一個來路不明的黃毛丫頭共餐,她們怎麼受得了親眼看見這副畫面?再說,不管希尼的身分為何,都令她們心生妒火。
“走吧!”史奇站起身拉她起來,而這舉動更引起歌迷的嫉妒,希尼考慮著該不該把被他握在手中的手抽回來,免得待會兒遭人暗算。
“走得出去才怪。”她咕噥一聲。
走不到門口,第一個攔住他們的竟然是這家餐廳的老闆,肥肥的臉笑起來足足有三層下巴,他拉著身旁的胖妞笑道:“你是史奇?我女兒很崇拜你,請幫她籤個名吧。”
父女長得一個樣,史奇二話不說的答應,熱心的老闆比女兒還興奮,直嚷著要去拿相機和他照相,還說要送他一隻白斬雞。史奇聽了放聲大笑,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白斬雞,而且他討厭吃雞,是每個歌迷都知道的事。
老闆此舉讓猶豫在外的歌迷毫無顧忌的衝了進來,立即引起現場一陣騷動,而老闆竟然毫不在意,甚至拉了張椅子讓他坐下來簽名,還喜孜孜的說:“不要急,慢慢來,每個人都簽得到。”惹得史奇笑容不止,更迷得在場歌迷昏頭轉向。
希尼趁一片混亂逃了出來,這種結果是意料中的事,她靠在門邊喘氣,史奇的魅力實在驚人!她有些洩氣,一頓好好的午餐一下子又變成簽名會,真不知那位可恨的老闆會不會乾脆貼出海報告示路人——野火合唱團的帥哥主唱在此接受簽名留念?
她知道她必須習慣他是個大明星,是偶像,是大眾情人;她也必須承認他是屬於群眾的,他是活躍於舞臺的耀眼巨星,即使她又再一次被遺忘、被冷落,她也必須接受。她只是一株微不足道的小草,仰賴他的陽光而生存而已。
她佇止在門邊呆望他,她無法想像歌迷們對他盲從痴狂的心態,看來她又小看了他的驚人魅力,她深信他絕對有把人逼瘋的本事。
史奇站了起來,簽過一個又一個傳送到他面前的筆記本、紙張和手帕,他並沒有把希尼忘了,他必須想辦法脫身。
“夠了吧,我還有事呢。”
大家齊喊不夠,團團圍住了他,使他動彈不得,而胖老闆還不忘要給他的禮物。
“別那麼快走,你的雞還沒切呢!”
一聽到雞,史奇就想笑,他開懷的說:“留著下次我再來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