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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遼有些坐立不安地站起來,又坐下,看看齊潔和黃文娟,問:“你們說說,如果是你,一個新人,突然有人要買你的歌,給你高價,很高的價,然後像我那樣提了那兩個條件,你們會不會覺得是霸王條款,會不會有一種簽了賣身契的感覺?”
兩個聲音幾乎同時響起。
黃文娟說:“當然不會啊!”
齊潔說:“當然會啊!”
廖遼愣了一下,指著黃文娟,“你先說,為什麼不會?”
黃文娟不解地看看廖遼,再看看齊潔,“行內價,新人一首歌一般都是從一兩千塊到一兩萬塊不等,少的還有幾百塊都賣的,那也得看有沒有人買。他李謙的歌再好,咱一口氣給叫到八萬,這個價格擱到名家裡頭,也不算低了啊!他賣給咱們的歌,要是沒火,那咱們以後也未必會找他買歌,那個所謂的霸王條款……估計他還巴不得咱們認真執行呢!就算是歌火了,他的歌開始值錢了,八萬的價錢也絕對不低呀,而且咱們這還等於是幫他抬價了呢!他的歌火了,別人找他買歌,總不好給三萬五萬了吧?他只有領情的份兒,還能不滿?”
廖遼聽得直點頭,揮著胳膊,說:“繼續說。”
黃文娟一見這個,頓時情緒越發飽滿起來,“換句話說,咱們要不買他的歌,他算什麼呀?距離第一個買他歌的人出現,得等得什麼時候?就算是有唱片公司要買他的歌,肯定也不會說買一首算一首啊,肯定得籤創作協議呀!他又不是大腕!”
“說實話,咱們的專輯沒了他的歌,興許會失色一些,銷量低一些?但也不一定!就算是真的失色一些、銷量低一些,廖遼照樣是出了專輯的歌手呀!可他呢?咱要不買他的歌,他就連入行都得一步步地爬!……我說的對吧姐?”
廖遼點點頭,卻又扭頭看著齊潔,“寶貝兒,你再說說,你為什麼覺得他會有一種簽了賣身契的感覺?”
齊潔早就聽愣了。
雖然黃文娟說的很快,但是這裡頭的邏輯關係,她還是馬上就聽懂了,不得不說,雖然彆扭,但她還真是覺得挺有道理的。所以這個時候聽到廖遼轉而問自己,她反而又遲疑起來,頓了頓才道:“因為……因為你不但規定了我得賣歌給你,而且還定死了價錢,那要是我以後更紅了呢?要是人家買我的歌都得給二三十萬呢?我不賠大發了?”
她這話剛出口,黃文娟就忍不住反駁道:“二三十萬一首歌?全國也就十來個人敢要這個價!”
廖遼擺擺手,示意她住口,然後指著齊潔說:“你看,你看,果然我猜對了!我敢說,李謙肯定也是這麼想的!”
說完了,她徹底坐不住了,起身在屋裡來回走動起來。
齊潔不解地看著她,“你的意思是……你以為這不是霸王條款?”
廖遼站住,一臉的憋屈,“當然不是啊!”
頓了頓,她懊惱地道:“我千算萬算,就是忘了他根本就沒在音樂圈子裡混過這件事了,所以,他現在肯定還在那種充滿理想的階段,他還不知道這個圈子裡的現實是什麼!當時我提的那兩個所謂的條件,本意只是想肯定他,是想告訴他,並不是我非得溢價買他的歌,我願意掏那麼多錢買,真的是因為我覺得他的歌寫的超級的好,他的歌值這個價錢!所以你看,我以後還會繼續買下去……其實我是想跟他處理好關係的呀!當然,我肯定也想以後能便宜一點買歌,但是……”
說著說著,她慢慢地停下來,扭頭看著齊潔,她用一種怪異的腔調似問似答一般地說:“他居然,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不對,他只是臉上沒露出來,或者是被我那四十萬暫時給砸暈了,等他回過神來,他肯定會心裡不舒服!”
說話間,她拿出手機,找到剛才要到的李謙的號碼,說:“不行,我得給他打個電話!解釋一下剛才的事兒!”
…………
李家的客廳裡,李爸李媽一個坐著一個站著,大眼瞪小眼。
一張嶄新的支票,在他們兩個手裡傳來傳去,差點兒就快要磨出毛邊兒來了。
終於,李爸點上一根菸抽了幾口之後,似乎找回點精神來,看著李謙,問:“你確定這是真的?”
李謙笑笑,說:“應該不會是假的,不信你們待會兒就可以去銀行兌換一下。”
李爸點點頭,抽口煙,又問:“五首歌……人家就給了那麼多錢?”
李謙又笑笑,點點頭說:“是五首歌,本來不該給那麼多的,據我所知,像我這樣的新人,就算是歌再好,也就是幾千塊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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