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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摺”。
“人脈存摺”分為三種型別,第一種是“單贏”的人脈存摺;第二種是“雙贏”的人脈存摺;第三種是“多贏”的人脈存摺。
“單贏”的“人脈存摺”:基礎薄弱
“單贏”人脈存摺的建立者是為了達成某種目標而特意去結交某些人,最後獲益的只有自己。這在許多聚會、社交團體或研討會里都能看到,有些人會想方設法認識每一個在場的人,甚至竭盡全力地想與重要人物攀親帶故。
喜歡建立“單贏”人脈存摺的人,對於交往的人脈總會過濾,認為“有人脈=好辦事”,對於沒有利用價值的朋友,就不會浪費時間去經營。以這樣的方式經營人脈或許很快就有效果,但基礎通常非常薄弱,因為人脈物件顯然不會持續地被你利用,所以必須不斷地再開發新的人脈。
比如,我認識一位房屋中介業務員凱西。長得很漂亮的她,有非常好的交往能力與口才,很多客戶都很喜歡她的親和力。但是,急於變成“暴發戶”的她,只是把買賣房屋當成累積財富的絕佳方法,因此她每個月最在乎的就是成交數量與佣金,一點兒都不重視客戶的真正需求,更不會站在買方或賣方的立場替客戶著想。她只是緊盯著佣金報酬,想加快成交的速度,在這樣的心態下,可想而知就別談什麼售後服務了。
我漸漸發現,她每次在跟客戶講話的時候,眼睛總是遊離地飄向其他方向,因為她總是在搜尋是否有更重要的客戶走來,她每一秒鐘都很擔心自己會把時間浪費在小客戶上,她想要把時間留給更大的客戶,但大客戶也非常清楚她的心態。久而久之,雖然她很努力,口才好的她也很容易交到朋友,但成交過後的客戶都對她失去信賴,客戶群卻很難重複,只有靠不斷地持續開發,才能有進一步的獲利。
這樣的人脈存摺經營法,由於只有單贏,看似非常快速,但因為人脈物件不會持續地被你利用,被利用過的人也很難變成知交好友,因此不能持續放大原有人脈的效應。顯然這並不是成功有效的人脈經營法則。
“雙贏”的人脈存摺:互利共生
第二種“雙贏”的人脈存摺,則是建立於“互益”的基礎上。現在是一個講究“團隊合作”的時代,老是單打獨鬥,根本無法借力使力,或是拓展自己的格局,所以,適時地分享你的經驗,或是幫助其他人,絕對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在建立“互益”的人脈存摺時,往往只偏重於運用“人脈存摺”來強化自己的“金錢存摺”,公眾利益通常不會是考量的重點。像在職場上最常聽到的,就是建立“關係”,也就是運用彼此在工作職場上的權勢與本領互相交換,協同合作彼此互利,而成就雙方的名利財富。團結當然力量大,但“雙贏”的人脈存摺最令人詬病的就是,一些政商名流往往在互利的同時,卻危害到社會大眾的利益。此外,這樣的人脈關係因為是建立在雙方所持有的籌碼上,一旦自己失去了被利用的價值,馬上就會被棄置一旁,這是可以想見的結果。
“多贏”的人脈存摺:兼顧私利與公益
真正的超級社交女王,運用的應該是第三種超越雙贏的“多贏”人脈經營學。這樣的多贏人脈關係,除了對自己有利,更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協助他人,也就是在“互益”的基礎上,還能對社會大眾產生利益。
比如,我認識的一位女性二房東,她為人熱心,希望能夠投身房地產事業,但工薪族的她無法負擔臺北地區的房價,因為以一棟臺北東區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的買價來看,一個月起碼要付六七萬的房貸,買下來出租給別人效益並不大。正當她為到處看房子傷腦筋的時候,卻發現有些地點不錯的房子,因為房東無法全心照顧管理,而常空著租不出去,於是她想到一個“多贏”的方法。
她找到十間有類似狀況的房子,之後主動去拜訪房東,發現這些房東因為經常出國,或是因為年紀大、行動不方便,甚至是因為房子內部年久缺乏整理或裝潢不善等原因,才導致這些房子雖然地點很好,卻租不出去。於是她和房東商量,希望房東以低於市價的租金讓她租下房子,但租約一簽就是5年以上。租下房子後,她會先花些錢整理房屋,再以高於原租金的價位分租給房客。由於她把房子管理得非常好,所以房東們也都樂於將房子交給她處理,雖然租金比市價低一些,但因為有保證5年的穩定收益,總比經常要處理房客搬進搬出的問題省心。就這樣,她用最少的成本,求得了最大的利潤。後來,因為她真的管理得不錯,這些房東們還主動介紹給她更多的房主,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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