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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看了看。
Glamour,混血兒,身高1米81,體重72Kg,三圍40、32、38,年齡二十五歲,興趣愛好跳舞。家庭背景清白,自幼喪父喪母,如今獨自一人生活,在圈內小有名氣,是男女通殺的極品帥哥,現在是Boys’Love酒吧的DJ。話說,為什麼這個資料上連三圍都記載了,難道他們還量過了不成?
看完了資料林曉白走到另外一邊的沙發上坐下:“我昨天就見過他了,他還騙我說身上的不是與生俱來的印記,只是紋身。不過蒼寂之龍告訴我,那就是印記,是支柱繼承人的印記。所以我才肯定了下來。”
錦奉答道:“他是夜晚上班的,所以早晨至下午三點都是他的休息時間,等到三點過後我們便會派人接觸他,詢問他關於支柱的事情。”
林曉白抬起頭:“昨天你去那個酒吧做什麼的?”
第五百三十四章 不會掉進糞坑了吧
“那是我叔父的酒吧,遇到一些事情,叔父讓我過去一趟。”錦奉回答的很平靜,林曉白用非常懷疑的眼神望著他:“你叔父的酒吧?你叔父居然開Boys’Love的酒吧,嘿嘿……莫非他有這方面的傾向?”
“我叔父早已成家,家中有妻兒。”錦奉見林曉白開始胡亂的猜測,立刻加了一句。
林曉白“哦”了一句然後將手裡關於Glamour的資料收了起來:“那現在怎麼辦?這個DJ好像不知道他身上的就是支柱的印記哎。錦奉,我看這一回你去比較好吧,是你叔父的酒吧嘛。你叔父是老闆,錦奉可以去央求你叔父,讓他跟Glamour說。如果是老闆的話,他也許會聽進去的。”
錦奉笑了笑:“我早上的時候同叔父透過電話了,他說Glamour並不是他們店裡專屬的,只是因為他在場的話店裡生意就會特別好,所以叔父才聯絡他過去的。”
“啊?他還是一個臨時工啊?”林曉白額頭一滴汗。
“說是臨時工,倒不如說是夜間的紅牌。只要這一夜他在哪裡,哪裡生意就會特別好。所以他的價錢非常高,不是一般有名氣的酒吧或迪廳,是請不起的。”錦奉稍微糾正了一下林曉白的話。
還是夜間的紅牌?切……又不是吸血鬼。人家吸血鬼才是夜空之王呢,不就是皮囊好看了一點,身上還紋著一條龍麼?好吧好吧,就算他是紅牌。那怎麼辦?錦奉的叔父不是他老闆,也就是說不能拿這方面的身份壓他咯?還是自己辛苦走一趟,親自跟他說說吧。不過,那個人會聽嗎?昨天問他的時候他還騙了她,說身上那個是紋身,要不是蒼寂之龍提醒,她還真的就這麼錯過了呢。
見林曉白皺起了眉頭,錦奉知道她又在苦惱了,便安慰道:“下午我同你一道去找他吧,昨日他看見了你身上的龍,應該會相信你說的話。”
本來是這樣決定了的,但是讓錦奉和林曉白措手不及的是,當他們趕到Glamour的住宅樓時,竟然發現他已經不在裡面了。門是開著的,還沒有關,屋內空無一人,只有牆壁上的七十二寸液晶電視機還在播放著昨日的新聞,桌子上還有一杯酒,紅豔豔的顏色讓林曉白想起了昨夜喝的那杯血腥瑪麗。
“他好像出去了,而且沒有關門。”錦奉前面一句說的是廢話,正常點的人都看的到,但是後面那一句卻引起了林曉白的注意:“外套還掛在門邊的衣櫃裡,領帶也在,他應該並不打算出遠門,也許是小區裡有什麼事,所以隨意的出去了一趟。”
“那我們進去等。”林曉白左右看了看,衣櫃裡頭果然掛著錦奉所說的那件外套。她大大咧咧的走進了Glamour的家門,然後坐在他的沙發上看電視。
錦奉也由著她,不知為何,他總覺得事情有一點蹊蹺。
如若是小區裡有什麼事,或者交電費什麼的,不關門也不可能吧。難道是門外有人敲門的時候他出去開門,結果被人擄走了嗎?剛才來的時候門是敞開著的,也許真的有這個可能。電視機前的茶几上放著他的鑰匙和錢包,還有一杯沒喝完的紅酒,好像原本人應該是在家中,卻突然之間不見了。也許在他們來之前,已經有人來過了,他們晚了一步。
錦奉打了一個電話給蘭洛亞學生會,林曉白則握著遙控器換臺找自己喜歡看的電視。牆壁上的時鐘滴答滴答的跳動著,他們大概在Glamour的家裡等了將近三個小時,他卻還是沒有回來。
“會長他們到了。”林曉白已經躺在沙發上打瞌睡了,站在邊上的錦奉忽然開口說話,把她給活生生的嚇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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