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頁)
突然很酸楚,“我是一定要去的”。
“想去就去唄,小丫頭片子,說的跟生離死別一樣”,唐松伸手過去撥了撥柳眉晃晃悠悠的三丫髻。
這動作很小,柳眉卻感覺很溫暖!她想著從明天,明天的明天,一直到龍華會開始的那天,一定要每天都虔心拜佛。
現在的一切都太美好,美好到她已無法決絕的放棄,滿天神佛保佑,讓我在龍華會上成為龍女,讓我平安的渡過龍口灘完成龍神祭……保佑我一定回來!
正在這時,醉意醺然的老趙頭走了進來,言說州衙門黃司馬譴人邀約一敘,一併送來的還有一份名刺。;
這還是唐松第一次見到名刺這種傳說中的物件兒,他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唐嵩活了十六年也沒收著過一回。
這是一份極其考究的泥金撒花拜帖,裡面用極漂亮的一筆行書寫著請唐松過府一敘的話,其它的倒是沒再寫什麼。
本州司馬大人找我幹什麼?想了一會兒沒個頭緒,唐松決定去看看。
門外有雅緻整潔的軒車等候,唐松上車後不多久,軒車便駛入了一處豪奢闊大的府邸。
黃司馬親自迎出來後,唐松才知道原來縣衙公堂上是見過這人的。與此同時心中也悄然生出一些凜惕。
他有自知之明,以其此刻的身份地位,無論如何也不到讓一州司馬親自出迎的地步。而今這黃司馬居然就如此做了。
事物反常必有妖異!
簡單的寒暄之後進了偏廳,唐松不等坐下先自將那張泥金名刺放在了黃司馬面前。
唐松雖然什麼都沒說,但這舉動卻讓黃司馬滿意,此人雖然年輕卻不是不通世務的,同時心裡也對今天要說的事兒更多了一份把握。
奴僕奉上茶來,黃司馬做了個請茶的手勢後輕笑道:“早聞爾之聲名久矣,不想直到今日才得相見。此次請你過來,是為了李茂之事。說來慚愧,這個將清白家風敗壞殆盡的孽障與我有親戚之誼,而今我那表兄,哦,就是李茂的父親既求到了我面前,我也實在不能袖手。說來說去也是我那表兄可憐,兒子是個孽障,但這畢竟是唯一的兒子啊”。
原來如此,唐松不動聲色,“請司馬大人賜教”。
“你儘可放心,我絕無偏袒那孽障的意思。只是想讓你點個頭,對那孽障的定斷就按刑罰一年半來辦吧,杖一百那就等於要了他的命。待你姐姐重回李家,那兩個青樓出身的狐媚子妾室即刻遣散,家事也一併交由令姐掌管,你看如何?”。
今天對李茂的定斷是兩宗,肉刑上要麼杖一百,要麼刑罰一年半。除此之外就是撤銷此前那份休書,追還唐緣為李茂嫡妻。唐松靜聽黃司馬把話說完,心裡卻是很不踏實。
不踏實的原因不是黃司馬給出的條件太苛刻,而是條件實在太好。其實憑藉黃司馬的地位,只消他跟許縣令招呼一聲,定斷為刑罰一年半就儘夠了。畢竟這樣定斷也不違反朝廷律令,唐松就是心中不願也說不出什麼。
本來不需要做的事情黃司馬偏偏做了,且姿態還放的這麼低,這其中必有玄機呀!
唐松沉吟了一會兒,“事情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家姐再回李家是不可能了。我有個想法還請司馬大人裁斷”。
“你說”
“和離吧”,唐松這三個字出口,黃司馬眉頭緊抽了一下,復又將唐松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這一手也太狠了!
《唐律》中有“和離”的條款,官方給出的解釋為“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不相安諧”的解釋則是“彼此情不相得,兩願離者”。這就是說在唐朝是允許夫妻雙方感情不和而協議離婚的。
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和離與休妻在家庭財產的分配上有著天淵地別的差距。棄婦被休若是運氣好還能帶些嫁妝離開,運氣不好什麼都沒有也沒處說理去。但和離就不一樣了,那是能分一半財產的。
李家算不得大富之家,但足稱殷實。唐松輕飄飄的“和離”兩字,就要颳走李家一半的家財,這也怪不得黃司馬抽眉頭罵他心狠。
黃司馬微微一笑,先自按下了這個話題,又揮手遣散了侍候的奴僕後,向前傾了傾身子,“還有一件事要說啊,只是委實不好開口”。
這才是今天請我來的真正目的吧!唐松端起茶盞小呷了一口,“大人儘管說就是”。
……………………
ps:繼續求票,拜請支援!
第三十四章 一筆交易 兩得其便
饒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