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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幾百畝土地交給民政局。又過了一段時間,某副專員告訴我,常委會已研究了,那970畝劃給民政局。此後,這部分土地就劃給市民政局了。記者問,這970畝土地是部隊移交10 萬畝中的一部分,渭南行署的“渭署發(1992)104號”檔案也確定,富餘土地的使用目的是“保護整個移民的經濟利益,扶持移民發展生產,積聚庫區移民經濟開發基金”,行署把這麼多土地劃給民政局是不是同104號檔案有衝突,他們這樣做的政策依據是什麼?鄭博說,不知道。記者又問,能看看市委常委會的會議紀要或市裡的通知嗎?過了很久,鄭博才喃喃地說,我也沒有看到過市裡的會議紀要和通知。“那你憑什麼給民政局劃地?”鄭博答道:憑某副專員的話。
渭南市隨意處置富餘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在該市管轄下的大荔縣,有近萬畝富餘土地被某河道管理站和周遍村非移民佔用。渭南市“渭政發(1999)51號”檔案規定,發包富餘土地堅持“移民優先”原則,提倡“戶均小額承包”,承包期一般一年,最多三年。但大荔縣平民鄉卻把2800畝富餘土地出租給外地某公司。在華陰採訪時,北社鄉很多移民告訴記者,市裡的富餘土地被外地的一些公司成千上萬畝承包去種苜蓿,移民卻很難承包到土地。在該鄉東聯村,有數百人無口糧田,而一勞釋人員卻以非法的手段強包土地600餘畝達12年之久,移民多次上訪至今仍未得到解決……
在渭南市,富餘土地帶給移民的怨氣遠遠不止這些。渭南市府的“渭政發(1999)51號”檔案指出:富餘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的相當嚴重。一是非移民和國家機關幹部大量承包或變相承包庫區預留土地比較普遍(據鄭博講,大荔縣某鄉長一個人就包了四千多畝);二是以地謀私,優親厚友,轉手倒包,加價轉包,從中謀利現象比較嚴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規範……
51號檔案指出:上述問題,已成為影響庫區移民穩定的突出問題。陝西的人大代表也在去年的人代會期間指出:土地已是影響三門峽庫區穩定的一個重要問題……
富餘土地還引發了非移民用金錢開道進入庫區等腐敗現象。鄭博證實,的確有非移民花錢進庫的情況,但具體數字記不清楚。記者透過在三門峽庫區內近一個星期的走訪統計,估計假移民非法進庫安置的人數不會少於5000人左右。大荔縣的仁興村、雨林二村,華陰市的孫莊村、演家、慶華及西渭北等村,假移民猶為嚴重。在華陰市高家村,不到半小時,記者便統計到5家20餘個假移民。這些假移民分別來自陝南洛南縣、黃龍縣和陝北綏德縣及內蒙古自治區某旗。這些人原所在地的戶口沒有銷,又在庫區上了新戶口。他們中,除少數人有關係外,大部分都是以非法手段得以安置的。記者問華陰市高家村一姓王的非移民是怎樣進來的,王某說, “花錢進來的唄。”“花了多少錢?都花在哪些地方了?”王某詭秘地一笑,再也不肯答話。
舉報風波
據李萬明講,他對渭南市及中央、陝西移民部門的舉報是1992年開始的,到目前為止,舉報的問題共43個,“涉及多方面的腐敗問題”。而在1997年前,他舉報的問題只有20個,主要集中在移民資金的借出和投資造成的損失等方面。那時,他對自己舉報的問題的定性是渭南移民辦對移民資金“亂花濫用”。
他說,舉報之初,我先將舉報信分別送給我局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及省移民辦領導,並告訴他們,我李萬明搞陽謀不搞陰謀,也不願與領導鬧矛盾,所以先請你們閱看舉報信,希望你們能自省自糾。當時我想,如果他們能改,那麼我就可以不投書舉報了。可是,幾位領導看舉報信後都不以為然,我只好憤然將舉報信發往了北京……
1996 年4月,李萬明的舉報經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央有關部門批轉陝西,根據程安東省長的批示,省水利廳監察室派員會同省移民辦的一位領導和渭南監察局進行了調查。後來,渭南市政府在一份檔案中是這樣向陝西省政府報告調查結果的:李萬明反映的20個問題中,“擅自壓縮返庫人數吃空缺金費,給財政局借款、給廣播局借款、處理農場資金納入小金庫、給上級送錢送貴重理品” 等最主要的六個問題,是失實的;“外出學習考察、領匯出國、非移民進庫安置”等六個問題不能成立;“給本單位職工發床板”等四個問題,屬於手續不完備和一般違紀問題;“創辦經濟實體效益差、入股大荔礦泉水廠、地區物資局欠款、對扶持資金管理不夠紮實”等四個問題屬於一般工作問題……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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