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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提琴協奏曲《 梁祝 》,更是時時縈迴於耳。這時,秀秀又看見一個似有似無、時有時無的影子,在前頭飄飄忽忽地引路。有時上半身,有時下半身,有時是一張完好的秀氣的臉,有時是被打爛了的血淋淋的半邊臉。秀秀好生納悶,我的一個活蹦蹦的親哥哥,怎麼的就變成個支在田頭的稻草人了呢?瞧他,被山風吹得打轉轉,不會說話,不會吱聲,又沒丁點兒分量。
稻草人在前頭引路,秀秀款款地拾級登樓。樓梯吱嘎吱嘎作響,更增添了恐怖的氣氛。秀秀上了二樓,再上三樓,朝右一拐,前面飄忽著的人影忽然不見了。秀秀知道希聲的宿舍到了,是第三個房間。房門上了把大鐵鎖,門板上貼著蓋著縣公安局和楓溪公社革委會大印的封條。這在那個年代是極具權威性的,但是,在精神恍惚的秀秀眼裡卻視同廢紙。她三把兩把就扯下來,撕碎了,又掄起小�頭,咣噹一下,把門砸開。一股黴氣夾著陰氣迎面撲來,秀秀不由倒退兩步。秀秀已經不知道害怕,但剛從亮處到了暗處,她眼睛不能適應,便微眯著眼,連忙開啟小窗。一縷陽光裹著清新的空氣潑了進來,房裡敞亮多了。秀秀看見床上桌上積滿了灰塵,牆旮旯裡有一張美麗的蜘蛛網,加重了這空房的清冷;用來糊小窗的舊報紙有幾處剝落了,在風中簌簌顫抖,發出一聲聲嘆息。
第十六章 群猴大鬧楓樹坪(2)
房裡的擺設依然如故。一張單人小床擱在牆腳下,窗臺下有張小桌子,是希聲自己用杉木板釘制的,他常常坐在桌前寫字看書。兩個抽屜和一隻木箱都開啟了,裡頭的東西被翻揀得亂七八糟。秀秀終於找到那本《 新華詞典 》和一支金星鋼筆。希聲臨刑前,說這兩件東西留給秀秀,無非是希望秀秀多讀點書,認些字吧。可是這年頭,有了文化又能怎麼了?哥啊,你在全縣知青中算是最有文化的人了,不是連個小命兒都保不住嘛?一股冰水漫上心頭,秀秀全身都涼透了,又把希聲的兩件遺物放回箱子裡。
秀秀最掛心的還是那把希聲愛惜如命的小提琴。希聲赴刑前惟一的囑託,就是請她將這把小提琴保管好,日後(如果還有日後的話)轉交給他的父兄。秀秀記得,那把小提琴總是裝在一隻黑色皮革琴匣裡,像希聲忠實的朋友,日夜廝守在小床對面的牆壁上。但是,如今牆壁上原來掛琴匣的大鐵釘,孤零零地作壁上觀,任什麼地方都找不到那把能叫人心曠神怡又熱血沸騰的小提琴。
秀秀悲傷至極,自言自語:“唉,哥,真對不起!你吩咐的一件小事,我也做不了。”
“秀,沒關係的,你能來看我,我就很高興了!”
恍惚間,秀秀竟聽見希聲似有似無的聲音。秀秀睜大眼睛,四下睃巡,卻看不見希聲的影子。
過了會兒,一個細若遊絲般的聲音又響起來:“秀,我害苦你了!”
“哥,你把話說反了,是我害死了你呀!”秀秀睜大眼睛,竭力想找到那個說話的人。但是,她什麼也不見。
在一片空無中,一個幽幽的聲音又輕輕地說:“秀,你不要呆在這裡。快走,快走,你快快走!”
秀秀循著這個聲音望,竟然就看見那個可憐的人。他滿頭滿臉都是血,瑟縮在牆角里向秀秀揮手。
秀秀撲了過去,想抓住那一無所有的影子。但是,她撲了個空,看見那個影子化作一縷輕煙,打著旋子從視窗飛了出去,消失得無影無蹤。
秀秀笑了一下,對著天空夢囈般說:“哥,你等等,你等等,我這就來了!”
秀秀整了整衣衫,捋了捋頭髮,然後,往屋樑上搭上一根麻繩,打了個活結,抻起脖子往裡一套,就把自己掛了起來。
後來,幫助秀秀收殮的娟娟悲痛萬分,總是淚水漣漣地到處解釋:誰說秀秀瘋了?她走的時候絕對是頭腦清醒的。像要去圩場赴圩,去學校上學,已經許久衣衫不整的秀秀,那天特意把自己打扮得乾乾淨淨,漂漂亮亮。上身穿一件紅毛衣,高領,束腰,非常好看。說到這裡,娟娟的口吻透著幾分神秘,她說,那是吳希聲悄悄送給秀秀的信物,秀秀還從沒上過身,那天是頭一回穿,雖然已經斷氣了,卻把她殘花枯葉一樣的臉龐照得鮮紅亮麗起來。最為奇怪的,是秀秀已經許久不梳頭,不洗臉,而那天她把那一頭短髮梳理得紋絲不亂,臉上還撲了淡淡的脂粉,嘴角兩個笑靨掛著一絲微笑。娟娟最後說,最奇怪的是秀秀一雙懸在空中的腳。楓樹坪客家婆娘子一生一世除了做新娘幾乎不穿襪子。那天秀秀一雙美麗的小腿卻套上一雙肉色長襪,腳下是一雙大紅繡花鞋。娟娟和茂財叔推門進屋的時候,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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