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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便是要阻止鍾適娶金玉斐。這輩子,鍾適身邊及床邊的女人只能是她,不會再有別人。
任何一個步伐的踏出都是賭注。要就順遂了心;要不就一敗塗地。然而世事不就是這樣嗎?充滿了冒險,才會有樂趣的存在。
有或沒有;成功或失敗;幸福共渡或各自失意過殘生。
她能等多久?
辦公到一半,低頭看自己的纖指平張。五年!她要用五年的時間去讓鍾適飽嘗後悔的苦澀,要用五年掙取回鍾適的自由,代他償清尚欠鍾家的餘債。也——讓鍾迅實現他舞臺劇的夢想。人人都受益,不是嗎?
這不見得是十全十美的好法子,也太過迂迴。但已是她能做到最好的安排了。否則鍾適一輩子只能當傀儡。絕不會主動脫離“華康”,置他的弟弟於不顧。
當然,也不能漏算了他打她屁股的帳,所以活該要花五年的時間去受苦。而且,他原有機會讓一切的安排更美好,但他拒絕了她。拒絕了情感,只因恩情的枷鎖令他甘心獻上這輩子時光去消磨。那麼就得原諒她的不擇手段了!搶過他的責任,讓他不再被需要,到時他便有空閒去接納關於自身的情感了吧?
鍾迅罵她瘋了,為著種種可能難以掌握的狀況來反駁她的計畫。
如果付出了心血,卻依然沒得善終呢?如果鍾適在五年內有了心儀的女子了呢?因為他不是那種會對弟媳心存非份之想的男人。如果他在灰心後悔之下隨便找了一個女人娶了呢?
是!五年是不算長,但經歷一個婚姻過後。弟妻改投兄懷,又是多麼聳動的訊息,包準傳得港臺兩地皆知,並且臭衝九重天,招來口誅筆伐的批判。更甚者是兩人不得善終,沒有好結局。在鍾迅眼中,不管怎麼算都大大不妥,他抵死反對,更不想當人家五年的丈夫。
對,方笙的計畫就是這樣。嫁給鍾迅,謀奪“華康”大權,踢開鍾適,完成鍾迅施展藝術天份的心願。在多疑的鐘重陽而言,有能力的兒媳自然好過有能力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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