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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早點供應”提供的早點沒有問題,那麼有問題的早點,誰帶到學校的?案發當日學校大門進出的影片,告訴了大家——其他同學都正常背書包到校,只有那位連螞蟻都不忍心踩死的女學生,自己的書包在別人懷裡,她呢,手裡捧著一個盒子,笑眯眯的和陳毓秀說著什麼。
打電話給三家醫院,聯絡救護車的那位同學,就是可憐的、倒八輩子黴的莉莉同學。她無辜的話,除非有未卜先知的異能了。
有體育特長的那位男同學更不得了,跟化學實驗室的老師關係極好,聽說常去人家家裡玩耍。選擇史悅而在實驗室清洗實驗器材,就是他建議的。
家長們還要反駁——這算什麼證據?只是推測!要是根據這種“推測”斷定他們的小孩,跟投毒案有關,他們絕對不依!哪怕告上帝都第一法院,他們也奉陪到底!絕對不能忍受被誣陷!
方瑩早就準備好了策略。向法庭申請——將十九名學生分開,單獨錄口供,不給串聯的機會。事前要告知,做偽證會罪加一等;如實作證,只按本案的具體情節審判;有立功表現的話,則可能減低罪行。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博弈論”了。
十九個人異口同聲,咬死不認,那麼大家都自由了。
但是,只要有一個人忍不住說出了實情,其他人會因為做偽證而倒大黴。
人性都是自私的。在博弈中,每個人都是理智的,三思而後行。相信同學同窗之間的感情?算了吧,不如想想自己做偽證,多坐了幾年牢獄,而別人快樂的在外面享福。
博弈論的要點就是,個體要考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結果很顯然……所有人都招供了。
畢竟是十九個人啊,十九副心腸,怎麼敢賭?
略去陳毓秀、於亮等敏感人,用xx作為代號,錄口供,十九個人分別說自己做過什麼。不愧是同窗,有默契,他們有人偷實驗室的鑰匙,有人去拿亞硝酸鹽,有人運送到了甜心蛋糕房,有人制作點心,有人第二天攜帶,有人故意引開史悅而,有人調換……
一人一環,分工合作,眾志成城,終於將這起投毒案的製造成一起駭人聽聞的“受害者和施害者的顛倒”案。
問起動機,他們跟史悅而有仇?不!xx討厭她,大家想在班級裡立身,就得跟著一起排擠她。下毒是xx的主意,大家不敢反駁,xx有權有勢,得罪史悅而沒關係,得罪xx,就完蛋了。為什麼吃有毒點心,xx說準備好了救護車,吃不死人。xx都吃了,想跟xx站在一塊,不然怕xx誤會。
各種幼稚、可笑的理由。
怨恨他們嗎?他們本心不壞,被父母過渡寵愛,沒什麼是非觀念,壓根不知道會鬧成今天這般。原諒他們嗎?他們行為太過惡劣,十多人合謀陷害同班的同學,且亞硝酸鹽稍有不慎,就是一條人命!
陪審員們看著這十九個中毒學生,不停搖頭惋惜。
父母們終於不再咆哮、叫囂,偃旗息鼓。
案件全民關注,法**的隻言片語還是流傳出去。一審,二審的小道訊息滿天飛,每次審理完,記者們就圍著中毒學生的家長,問個不停。
“投毒案到今天終於案情大白,請問你發現自己的小孩是始作俑者之一,有什麼想說的?”
“所有中毒學生在法**都招供了,那之前抵死不認,是您的小孩說謊,還是您自己呢?”
“四照原中學宣佈,開除了所有涉案學生。並以在學校佈局謀殺同學,敗壞學校聲譽控訴,如果罪名成立的話,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
電視機裡,學生家長們擺著一張臭臉,揮舞手臂,努力擺脫記者們的糾纏。無數的閃光燈對著他們的臉,各種撇嘴的,齜牙的,橫眉豎目的,定格成一幅幅照片,出現在各大報刊媒體的封面。
史悅而和史鑑之安安靜靜的坐在沙發上,欣賞著新聞節目——能將時事新聞當成娛樂新聞一樣看,也不容易。節目結束之後,兩人恢復常態,開始來回爭奪遙控器,“不看這個!”“就看!”
吵來吵去,誰也說服不了誰,“啪!”電視關掉。
這才消停了。
整個世界都安靜了幾秒鐘。史悅而坐在沙發上,視線跟弟弟一對,“電腦?”
≥佛觸動了什麼開關,兩個人疾奔上樓,你追我搶,跑到房間裡又開始爭奪的過程。“該我玩了!”“不行,我要!”吵吵鬧鬧,最後史鑑之得到勝利,史悅而只有側坐電腦椅的資格,指手畫腳,
“快開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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