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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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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爾斯。布魯斯南和蘇菲。瑪索,同名主題歌曲由Garbage樂隊演唱。

這句話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銘,拉丁文是Orbis Non 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銘。

我真喜歡這句話,它好像在說我對夢想和未來的渴望。

世界永不足夠,即便我已經走到世界盡頭,面對堅不可摧的牆壁,我也會試圖用頭在上面撞出出路。

前些天媒體採訪我說:“到底什麼才是你寫作的靈感源泉和動力呢?”

我回答說,那源於我對這個世界的不滿足,我對這個要求我做這個做那個服從很多規則的世界討厭透了,我要走出去。

所以我寫作。

1999《The Word is Not Enough》上映的時候,我22歲,正在美國TOP 10的一所大學讀博士。我畢業於北大,一所不錯的中國大學,我在美國的導師也很有名,我多讀的醫藥分析在美國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來已經註定:五年後我會博士畢業,通常我會讀兩年博士後,然後在某個大型醫藥公司裡謀到一份Junior Scientist(初級科學家)的職位,幾年後我會升到Senior Scientist(資深科學家),再過幾年我也許能升到Principle Scientist(首席科學家),再然後可能我可以轉行成為一名管理人員……因為我優秀的背景和不錯的收入,會有一個不錯的中國女孩願意跟我結婚,我們一起生孩子和申請綠卡,我變成半個美國人,慢慢老了之後把我父母也接到美國去,在鄉間的大房子裡其樂融融。

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個溫室,我就想溫室裡的小黃瓜,足夠的肥料、水分和溫暖的陽光能讓我茁壯成長,但我不能走出溫室,溫室外是狂風暴雨。

可我濤談那註定的未來,我有時候想對這世界屈服,有時候則又會大聲說:“我要出去”。

是的,我很想出去。我並不那麼喜歡我很有前途的職業,我在夜裡大口喝著啤酒,期待著更加盛大的未來:我的人生裡應該包括一項巨大的成就,讓我的名字唄很多人記住;我要跨越整個世界去找那個我喜歡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邊的綠原上舉行婚禮;我要乘坐巨大的郵輪去南極,船從山一樣高聳的冰川峽谷中行過;我和我未來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聖馬可廣場上看潮汐,住在巴爾扎克寫作過的屋子裡;我還想組織一支樂隊;我還想拍一部電影……

我很貪心,想要無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覺得自己不算貪婪,因為我不怕歷盡艱苦。

如果我因為畏懼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的溫室裡,我永遠只是那根小黃瓜。

世界對我而言,永不足夠。

後來我成了一個作家,我接受過很多訪談,每個知道我背景的記者都會問我放棄了我在美國的生活和專業是否覺得可惜。

我沒有遺憾過,我決定走出原來的世界時我就知道要付出代價,但我倔強起來就是那種會用頭在南牆上打洞的人。

《龍族》的故事中很多大抵就是在說這件事,縱然一個衰小孩的人生中也存在著另一張可能,在另一種人生裡他可以成為英雄,有讀者在微博上哀嘆說《龍族》是寫過全世界所有衰小孩的,是的,確實是這樣,但不要哀嘆,因為我是想鼓勵每個衰小孩,令他們勇敢。因為衰這件事不是註定的,不滿足於這世界的人每個都可以如路明非那樣成為精神上的“亡命之徒”。

路明非不勇敢嗎?不,我以為他比凱撒和楚子航都要勇敢,他不甘心當一個衰小孩,他每次“迫不得已”地豁出生命呼喚路明澤。都是因為愛而生的勇氣。

他所以感人並未因為他是個衰小孩,而是他代表了衰小孩的勇氣。

感謝全力少年在漫長的連載過程中為我協力,我們一同踹開了這個苦悶世界的大門,來到神奇的國度,那裡黑色的巨龍翱翔於空中,凜冽天風。

時間的流淌的

我想一個人的一生總得發幾次瘋,因為生命的本質就帶著狂亂與榮華的一面,如果不瘋狂幾次而後被掩埋在黃土下,儼然是白活了。

這是一個根苗,從出生的時候就紮在那裡,等待機會的到來,陽光雨露,爆炸版繁衍。

《洗羅的使命》,我第一次看見這個故事的時候它的名字被寫作《我和妖怪——不得不說的故事》。作者署名縱馬遼東,或者Annid,顯然是隨手寫來,並沒有很把筆名當回事。

當時這個故事發表在清韻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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