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第2/4 頁)
“乃是以出賃山地為主,加以做些放貸錢財的生意。”
“自古以來債務糾紛最易結怨,那我們要看看那些借債之人,是否一直拖著他家的錢一直未還?或因此而成為冤家的!”
潘衛和皇甫天雄忙是稱是。
“義父,我覺得陳東興暫且可以先放一放!只需讓他勿出臨安城、隨傳隨到即可。”
方秋獲搖頭道:“先暫且不要放,如放了他,會是驚動真正凶手。暫且收押他,讓那兇手在外活動,也好露出些馬腳來。”
皇甫天雄忙是點頭稱是。
第二日,皇甫天雄與潘衛離開驛站,分頭開始了案件線索的查詢。
清晨的臨安縣城倒也是熱鬧,來往人流、小販川流不息,路邊賣野物的也是不少,有野豬、野兔、雉雞,還有狼狽之類的野獸。
皇甫天雄暗想,這裡的野味定是不少,中午時分叫上義父、潘書記在外吃上一餐,嚐嚐野味。
按照徐員外提供的資訊,皇甫天雄在臨安的西街找到了桃花的叔叔家,上前磕了嗑門上鐵環。不會兒,有一個下人開了門。
皇甫天雄報了身份,那下人便是匆匆地報信去了。
環顧四周,院落不大,房屋樸素,應該算作一般人家吧!
匆匆地,那下人將皇甫天雄帶到了客廳,端來茶水。出來一人,微胖顯矮,著灰衣衫,頭戴方巾,大約三十出頭年紀。
見是縣衙公差上門,不由有些緊張,哆嗦著額忙是向皇甫天雄抱拳施禮。
皇甫天雄笑著還下禮,示意對方儘管放輕鬆些,故意又是與他相互寒暄幾句。對方自稱姓李,單名一個珏字,乃是老臨安縣人。
“今日打攪,只是一事相訪。”接著皇甫天雄便是說起了桃花的事來。
李珏一愣,說道:“桃花乃是我一遠方親戚的女兒,只因家貧無力撫養,故在她十歲時送到我家託我撫養。”
見他神色恍惚,言語閃爍,暗想其中定有隱情。
皇甫天雄冷笑一聲,緊緊盯著他,“恐怕你說的乃非實情吧!你可知道,若是有意欺騙官府,可是有欺瞞之罪啊!”
李珏愣了下,顯得幾分驚恐,忙是睜大眼辯道:“官差老爺,小的可不敢啊!我說的可都是大實話。”
皇甫天雄一聲冷笑,接著又是喝道:“我乃做巡捕已是多年,一眼便可看出你人的性格。
聽的你說話,便可猜出幾分真假,故你在我面前還是老實相告吧!否則我將以你欺官治罪!”
說完又是緊緊地看著對方,那李珏頓時哆嗦下,嘆了口氣:“知道瞞不過你們管家,罷,我還是如實說吧!”
接著細細說道:“那桃花並非我遠方親戚,而是去年我去揚州時,有人賣與我的,當時賣的價格甚是便宜,我知道對方乃是人販子,急於脫手。”
“桃花乃是被拐來的?”皇甫天雄道,忽地聯想到了之前王知縣說的那小兒失蹤案,不知是否有關聯。
李珏點頭應過:“正是!”
“那經你手被拐賣的人有幾個,除了女人,是否還有小孩?”
“經我手的不過三個,其中一個是小孩,被賣作別處人家!”
皇甫天雄頓時起身拍下桌子喝問:“李珏你可知罪否!”
李珏一下跪倒在地,忙磕頭作揖:“請官差老爺放小的一馬,願全力聽候衙門吩咐。”
皇甫天雄想現下查那徐張氏的命案要緊,這裡暫且穩住他,於是便是用著無關緊要的話語安慰了他番,手扶著他起來。
“只要你好好地配合官府查案,若是案破,你可戴罪立功!”
李珏不住點頭應下,一再稱謝。
“賣與徐府後,有無再與那桃花聯絡過?”李珏搖了搖頭;“再無聯絡過!”接著又是問了他與徐府的關係。
李珏稱與他們關係一般,平日裡也是無瓜葛,故無大的關聯。
皇甫天雄點了點頭,相信他說的此些話乃是真的。再是叮囑他這幾日內勿出臨安城後,有事尚要前來找他,接著便是告辭了。
看來這李珏謀劃毒殺徐府家人是可以推翻,皇甫天雄暗道。
出了李珏家,皇甫天雄又是去了街上的幾家藥鋪,詢問了去年六月十二左右所賣出的砒霜、信石等毒藥的情況,檢視了賬簿,不過進出也就一、二兩的小劑量,其他也是未發現什麼可疑之處。
皇甫天雄正要回驛站向方秋獲稟報,此時匆匆地來了位差役,見了皇甫天雄忙上前抱拳道:稟報皇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