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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用來抒發心情的方式,像寫日記一樣,是種非常私密的自我對話。
歌是唱給自己聽的,希望他不懂,不然她只好暫時收起自己的小秘密了。
“口音聽不出來,他的英文說得很溜,甚至帶點英國腔,奇怪吧?”
英國腔?的確不尋常。不過話又說回來,舊金山本來就是個民族雜燴的地方,即使某個黑人一口道地的臺灣國語,似乎都沒什麼好訝異的。
“我看八成是那種從小在美國長大的有錢人家孩子。”山姆以他豐富的識人經驗評斷。
“大概吧!”她隨口答著。如果是個美國人,那就沒有威脅性了,她鬆了口氣,很快就把臉上的彩妝卸除乾淨。
灌了一大口的啤酒,山姆皺眉盯著地日漸清瘦的背影,“小雨,不是我說你,怎麼愈來愈瘦了?你是不是為了漂亮餓肚子啊?告訴你,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女孩子還是要長些肉才好看,你別學那些乾巴巴的模特兒,她們只有在雜誌上好看,男人在床上還是喜歡軟軟的胸部和肥嫩的屁股,你——”
“我本來就瘦,你想多了。”她打斷他的話。
山姆的善意總是藏在粗魯背後。
她雖然不太習慣接受別人的關心,但山姆不以為意的態度總讓她感到溫暖。
臉上的彩妝卸盡,白皙的臉蛋上濃密略粗的眉毛配上漆黑的大眼,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其實,她的臉上什麼表情也沒有。卸完妝,她拿起木梳,將一頭長髮束成清爽的馬尾,舞臺上的明媚風情此刻全收攏成未施脂粉的清麗冷凝,這才是她。
“你啊,凡事都看得太認真了,這樣不好,該放開的時候就要放開。”山姆突然開口,“別整天唱那些傷心的歌,像你這樣的小女生不應該整天愁眉苦臉的浪費生命。”
“情歌如果不哀傷悽美,哪裡會動人呢?”她故意把話題扯開。
“誰說只有那種歌好聽?以後多唱點快樂的歌給我聽。”山姆拿出老闆的氣魄命令她,“還有,看看你四周的男人,去談場戀愛!女孩只要談戀愛就漂漂亮亮,什麼煩心屁事都沒了。”
山姆總認為愛情是年輕女孩的生命泉源,可是她都已經二十七歲了,山姆還把她當成小女孩!雖然這麼想,她心頭還是因為山姆的叮嚀湧起一股暖意。
“何必費事?找人談戀愛,過不了多久就要傷腦筋怎麼談分手,浪費精神。”她語調淡漠的說。
“誰說的?”山姆滿臉不以為然,“談戀愛就是要享受它的每一個過程,那可不只是約會、Zuo愛而已,談戀愛就是要學會吵架、妥協,甚至學會怎麼分手。”
學會怎麼分手……薇寧在心裡疼痛地重複這句話。
“既然註定要分手,一開始何必談戀愛?”她忍不住質疑。
“每分手一次,你就愈能瞭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伴侶,愈清楚什麼樣的人才適合自己。要知道,Mr.Right不會突然出現在你眼前,除非你勇敢嘗試去了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人,不然你永遠找不到他。”山姆拿著啤酒滔滔不絕地說,完全是過來人的口吻。
“所以在MrRight出現之前,我可以盡情的交男朋友,只要感覺不對就把他甩掉?”她順著他的語意提出疑惑。
“或者被他甩掉。”山姆開玩笑。
“一個接一個,養成習慣之後,搞不好連Mr�Right都會被我當成垃圾一樣丟掉。”她嘲諷地下結論。
山姆搖頭,“不,我不是指這種速食愛情。速食品,營養不足,偶爾吃一下還可以啦!”他笑了,“女孩,我說的是那種用心的戀愛。”
不,她不自覺地握緊拳頭,指甲深陷在掌心中,她就是太用心了。
山姆望著她,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以難得的溫柔語調說道:“寶貝,你要給自己機會。”
“我給過了。”她低語。
如果談戀愛是要學會怎麼分手,那她拒絕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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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她以為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雙,離開他,幾乎讓她以為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這種痛,一次就夠了。
看著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山姆忍不住上前笨拙地摟住她隨後放開。小雨在他的店裡唱了兩年的歌,剛開始他因為她的歌聲而留下她,可是這些日子的相處讓他真心喜歡上這個會唱歌的姑娘,她雖然個性安靜封閉,但她的歌聲卻完全相反。
他之所以開這家店,就是因為許多年前,他也曾經和一個歌聲美妙的女孩深深相愛過,小雨像她,唱的歌都發自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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