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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不臃腫,不外廓,恰到好處,像是畫筆勾勒出來的。
“騙人。我剛才碰見護士,護士說他們下午三點多的時候就走了。”葛薇顯然沒有意識到對面的眸子裡散發的溫度,隨手脫下外套扔在陪護床上,包也是隨手一扔,拖過凳子圍在凌歡的床前,拍一下凌歡的被子:“怕上廁所不方便你就不吃飯?到時候胃病再犯了,耽誤了治療,真癱瘓了你自己哭去吧。”
凌歡略一思索,一挑眉:“行動困難,沒法吃。”
葛薇便盛出排骨湯,夾起一片蘿蔔,送到那人淡色的唇邊。
凌歡張口嚥下,垂下眼睫。
再一口香氣撲鼻的湯送過來,桂皮的香,八角的香,青蔥香,肉香,張口,熱而濃的湯汁入喉。
葛薇只道是他怕胃病復發,盛一碗香氣撲鼻的米飯,舀一勺喂到凌歡嘴處,順著那寒光中不失溫度的黑眸子的方向,低頭,終於意識到,那個冷著臉莫名順從的人一直在注意什麼。
原來,她每一揮胳膊,T恤便會相應滑下一節,起到十分好的低胸效果。
葛薇迅速放下碗,提起衣襟,臉便雲蒸霞蔚成夏日的傍晚。
迅速整理下衣衫,恨不得將衣領提到脖子上,葛薇站起身子,轉身,凌歡只道他是惱了,便一揮長臂,本想安撫葛薇的胳膊,怎料,葛薇一回轉身,一隻大手便完全地包裹在她綿軟的左胸上。
葛薇只覺得腦子轟得一聲。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冰涼的手指隔著胸衣的海綿已將那絲絲清寒之氣輕輕傳於她的肌膚之上。
運動員的手掌大而有力,手指白且修長,像是最貼心的按摩,海綿體顯然是樂於接受這種觸壓與支撐。可是,這是女人的什麼位置!也是你隨便用手褻瀆的麼!
葛薇只覺得一股熱血呼啦啦全部湧到自己的臉上,顴骨麻酥酥的,嘴唇也麻酥酥的。
“啪!”
本能地將那隻手掌長闊、手指足以包括她的大手開啟,用力的。
那隻大手便刷地多了五個紅印,隨著那外力的打擊,順著那柔荑的弧度,從上到下流連了一遍,自由落體垂落到床頭的時候,凌歡打量著自己剛觸控過溫滑的手指,那溫滑似乎粘在了他手上,指尖是,指縫還是,還帶著隱隱的彈性,滑得他不由得喉結一緊。
被吃了豆腐的人依舊是羞惱而怒不可遏的,大眼睛瞪圓,紅著臉叱道:“你,你喝奶粉長大的嗎!“
凌歡唇角勾起一絲不易察覺的上揚:“如果是,難道你要補償?”
葛薇被這話惹得當即觸電一般,揮手便要給這人一記耳光,凌歡卻一把抓住葛薇的胳膊:“男人對你的都不感興趣,那不是愛你。“
“去天上人間的男人都是因為愛嗎?”
葛薇口裡反駁者,內心卻輕輕一動。這些年,因為這個,沒少嚇走男人們。她卻依舊改不了這個毛病。曾讀過一本書介紹中國的大文豪沈從文和他妻子張志和的戀愛史,說是沈從文讀書的時候,曾有一段時間天天給張志和寫情書,其中有一封相當過分的情書,上書:我愛你的靈魂,更愛你的。“氣得張志和將情書送到了校長那裡。校長不是別人,卻是倡導新文化的胡適。胡適一看,大喜:“小夥子,好樣的,繼續追!”
就是這個男人,留下了不朽的名句:“我一生中走過許多路,行過許多僑,喝過許多種酒,最愛的卻是那正當年華的一個人。”
想到這裡,葛薇臉上的紅暈漸漸退散。他愛麼?很明顯只是很淺的喜歡。他愛的是另一個人,一個讓他病倒吐血,讓他飛越欄杆不怕車撞不要命的人。
凌歡的手臂慢慢鬆開。葛薇只覺得心下一陣酸楚,忍不住酸澀地道:“對感興趣也不見得是什麼!尿片要換新的麼?”說完之後,卻想起,似乎那個不愛自己的人,卻在兩天前救了自己,導致他被牢牢固定在床上。
從床頭的第二個櫃子裡掏出一張厚厚的尿片,便報復似的要去掀凌歡的被子。
凌歡再次一把抓住葛薇的胳膊。
葛薇本想用另一隻手將被子掀開,凌歡用另一隻手將她的手腕牢牢扣住。
葛薇打量著那張雙漆黑的眸子:陣陣寒光,卻是看不情那深不見底的漆黑意味著什麼。
葛薇想起了昨晚給他擦澡的時候。抬起他的一條腿時,他的整個身體都在顫抖。果然,他的自尊心還是強得像一塊堅硬的冰玉。
正想著,卻見凌歡板著臉,一揚下巴,葛薇忙低頭,發現自己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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