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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其他的原因,後文會說)。
至於在意汪一鳴的態度,我沒發現可雲哪裡在意他的態度了。因為汪一鳴幫了忙,她只是道謝,然後發現這個人口毒嘴刁暗自腹誹一下罷了。而且可雲不怎麼擔憂自己的處境,因為陸家即使鬧開,陸振華也不會責怪她,陸尓豪當年的錯太大了。至於她爸爸會暴露在陸振華的面前,那根本是避免不了的,既然遇到陸尓豪了,她家就必然暴露了,她沒什麼可掙扎的。
其實說白了,這就是一個認為,遇事能避則避,避不了就迎上去的主。
汪一鳴這個人呢,其實是性格太隨意,生活太無聊,喜歡找樂子。但其實本質不壞,典型的毒舌一派,但其實用意良好,他說他只是看笑話,但明裡暗裡都在幫可雲。請參考斯內普教授,他沒達到教授的水平,但還是向那個方向努力中的。
所以,汪一鳴之前幫可雲並不是完全的只是覺得看戲好玩,那是他表現出來的而已。他其實也覺得可雲這小姑娘挺有意思,而且翻譯能力確實不錯,所以沒有動過辭退她的意思。所以他認定這是他手下的人,再說以他的身份,護住個把人不是問題。他派出阿剛,其實就是為了保護書店也保護著點可雲的。
至於在大街上那麼囂張,是因為他有囂張的資本,最主要是,他拿的是假槍……其實這丫就是個假槍收集癖,總喜歡拿假槍嚇唬人,但偏偏有靠山所以警局也不好把他怎麼辦……這個本來打算後面寫到的,但看到有讀者提出兩人性格的疑問,我就單獨說一下。說汪一鳴自私呢,這是避免不了的,他過慣了少爺日子,讓他一下子顧及許多,他根本意識不到。所以,需要慢慢調、教啊。
啊,說了這麼多,如果大家覺得兩位主角人設接受不能,而要棄文,那我無話可說。畢竟世上什麼人都有,沒有誰的性格能百分百讓人喜歡的。可能因為之前的幾章還沒能將性格說清楚,有些讀者誤會了。當然,如果看了我的解釋,還是接受不能的,那我就沒辦法了。攤手,鞠躬~
改工資,同步盜文的各位辛苦鳥,╮(╯_╰)╭
第17章
第二日與依萍母女提起搬家的事情,本以為要費一番口舌,沒想到對方立刻就答應了下來。仔細一問才知道陸尓豪去大鬧了一場,依萍母女正想搬離那處躲個清淨呢。
聽得此事引得李副官恨聲罵了幾句,直道司令大人怎麼就生出了這麼不像樣的兒子。只有可雲在一旁撇嘴,其實你的司令大人也不遑多讓,尓豪只糟蹋了這麼一個,陸振華可糟蹋了九個。這麼一看,陸尓豪還是未能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但是依萍母女還是堅持要分擔一部分房租,兩家人商討一番最終決定由李副官家出35元,依萍母女出15元。當天去東家哪裡談妥了租房的價格和檔案,兩家各自請了假,第二天就開始動手搬家了。
可雲去請假時汪一鳴不在店裡,從那日陸尓豪三人來鬧事之後,汪一鳴就再沒來過。可雲也不在意,跟阿剛打了招呼,說要搬家就回家去了。
李副官家裡東西並不多,很多東西都太過老舊,既然搬了新家就不用了。所以一家三口收拾了兩個多小時,也不過是三個大包,全都是日常用品及衣物,貴重物件真是一個都沒。三人正合力將行李抬上自家的黃包車時,一輛黑色的轎車突然停在了門前。
貧民區里居然會出現這樣高檔的轎車,一時間引起了周圍鄰里的圍觀。
“汪先生?”可雲直起身擦了把汗,就看到坐在副駕駛的汪一鳴。急忙走到車邊打了招呼:“汪先生怎麼會到這裡來?”
汪一鳴將一隻手臂靠在搖下的車窗上,下巴柱在胳膊上,懶洋洋的看著她的舊家,眉毛一挑說道:“聽說你要搬家,我來看看。”
可雲覺得好笑,這有什麼可看的?看到汪一鳴帶著興味的眼神才明白,難道是這位大少爺沒見過搬家,所以專程來見識一下的?可雲雖說要搬家,但一點也不想引起太多人注意,正想著怎麼把這位招搖過市的大少爺打發走,餘光就見到李副官夫婦正向這邊望著。
只好打發一句:“我們都收拾完了,馬上就走了,沒什麼可看的了,汪先生先回去吧。”轉身就走回父母身邊,低聲剛要解釋,卻沒想到汪一鳴居然下了車跟她走了過來。
只見平時一副懶散模樣的汪一鳴突然面目一整,紳士禮貌的對李副官和李嫂點點頭,然後對李副官伸出手,一副四好青年模樣的自我介紹:“你好,兩位是可雲的父母吧?我是墨香書店的老闆,我叫汪一鳴。”
李副官也不是沒見識的人,一眼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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