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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獲得近身的機會就可以了。這幾天裡的訓練可不是花架子。所以連翹一腳翻上,踢開他的長棍,然後拿著菜刀逼近他的身體,卻被他的手臂擋住,留下來了一道劃傷。
那個何超也惱了,用著長棍換成了長刀,金系不愧是前期最為推崇的異能之一。可以幻化長刀,長棍作為攻擊的武器。
這個何超的悟性也是極好地。但是使用異能地時間和能量也是有一個極限的,超過了那個極限,異能就會暫時的消失。
幾個對招下來,連翹的身上已經有了不少的劃破,但是她並不在意,她在等一個時機。一個他異能消耗殆盡地時機。
即使何超再恨,也不捨得劃傷連翹的臉,也許還是惦記著那事。
連翹覺得真的是夠了,末日裡除了要防著喪屍的攻擊,還有貪婪不足地人心。喪屍還好,殺了就可以,如今還沒有智慧,但是人就不一樣了,人心險惡,處處算計。
連翹眼見金系幻化成地長刀光芒暗淡了一點,何超也開始喘氣,趁著這個時候,連翹一個迴旋踢,題到了他的腦袋,然後菜刀卡在了他的脖子上。關節卡在他的重要的部位,直接一用力,脖子上就出現了紅痕。
何超慌了,連忙求饒,道:“姑奶奶,小的錯了,你饒了小的吧!小的再也不敢了!”
也不廢話,連翹直接砍頭,為了避免他成為一個帶有異能的喪屍,爆頭是最好的選擇。
記得他最後一句話是:“你會死的比我慘!”還有一個詭異地笑容。
周圍靜悄悄一片,總覺得有什麼不好的預感,所以連翹抓緊時間到了倉庫裡面收走了麵粉,然後換上輪胎上車飛速駛離這裡。
幸好連翹走的即使,也沒有使用自己的異能,否則的話會直接吸引過來這裡的那個一階喪屍,還是一個力量型地喪屍。
那個時候她就不得不使用自己的異能,吸引更多的喪屍過來,直接會把命都留在這裡。
到了一個空地上,周圍都看不見有喪屍出沒的痕跡,連翹就把車停在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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