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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的燈火》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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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時候我夢想自己將來能成為一個名牌作家,大一的時候我夢想自己能成為一名政治家,再不濟點兒也要成為一名品牌律師,維護法律道德,扶植人間正義。大四的時候我的夢想是,無論我將來在何時何地做著怎麼樣的春夢,我都夢想夢想能照進現實,但夢想這東西往往不靠譜,稍不注意它就照別的地方去了。
我的今天即是曾經的將來,而我卻看不到自己的明天。我在成都某院校學了四年的法律,但可以肯定我這一生的所作所為,除了不犯罪之外都跟法律扯不上關係了。
當記憶中一些美好生活的碎片在我腦海中逐漸成型,而憂傷潮水般湧上心頭。曾經在成都某所大學裡,信誓旦旦願和我終生相伴的女友,還未畢業就走了;曾無數次將手疊在一起說好並肩打天下的兄弟,剛出校門就散了;還有那一幕幕在燒烤攤上猜拳拼杯豪氣沖天的情景,今後也將永遠不復存在了。過去,整個地球都在我腳下,頭上是一片蔚藍的天空;現在,地球仍在我腳下,但頭上卻是一片無邊的迷茫。體育系的哥們兒畢業後去了北京,給人當保安,一個月的收入一千左右,勒緊褲腰帶才勉強夠伙食費;英語系的佳人才子畢業後紛紛奔往外企,漂亮一點的為洋鬼子擔任翻譯,混得人模人樣;稍遜一色的也能做一個助理,勉強度日;實在不中的,回老家參與改造我們漂亮的地球,註定此生與學業無緣了;農業系的大佬們畢業後,按理也應該安安分分地回農村去發展,但偏偏一個個大腦發熱,死活要往城裡鑽,估計混得也不怎麼樣;唯有中文系的人畢業後不知去向,似乎是剛走出學校就消失了。總而言之,去年一起畢業的同胞們,很大一部分人目前所從事的工作仍然是找工作,聽說每個月還可以得到不扉的收入,我覺得很奇怪,忙向哥們兒打探這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兒。結果哥們告訴我說,其實那些錢是他們家中每天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父母給的。於是我經常這樣想,難道這些就是當初父母們含辛茹苦供他們上大學,而他們寒窗十數載下來,想要的結果麼?
我讀了四年的法律,當初在學校裡無論考試還是答辯,都從來沒有人勝過我,什麼程序正義什麼實質正義分得一清二楚,老師都常常誇讚我是國家棟梁之才,快趕上三好學生了,但後來又能如何?在進入律師事務所之前,我認為律師就是一個維護法治建設,捍衛人間正義的職業。然而進入律師事務所以後我才明白,原來這世上最卑鄙無恥最會鑽法律空子的人就是他媽的做律師的——他媽的,這話說得太刻薄了,我指的是我國律師行業中的一大撮人和盤踞在法院中被稱作法官的一小撮人。法官和律師,前者是爹後者是兒子。倘若你在律師界混了一輩子,有一天你兒子都當上法官了,而你還想繼續混下去的話,那你爺兒倆必須得把稱呼改改。
這是一條千百年來恆古不變的河流,要想在其中出淤泥而不染,成長為一名捍衛人間正義和維護法律道德的純爺們兒,我承認窮盡我一生的努力都做不到。 。 想看書來
第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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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學時候的法律講師叫楊必勝,一個曾經縱橫成都律界二十餘載的大牌律師,經過幾十年光陰的洗禮,終於熬成一名白髮蒼桑老頭兒。楊老頭兒四十歲的時候,個人資產已經過億,也是他一生事業正如日中天的年頭,一場狂風暴雨風馳電掣般地來了。那是一九九七年夏天,成都市謀院正在受理一起刑事案件,當事人都是當時成都上流社會的重要人物,辯護律師楊必勝。該案的一切程式都在順利進行,誰料中途一個環節上出了一丁點兒紕漏,便立即引來反貪局的注意,連檢察院也介入其中,於是整個案情的性質就發生了巨大變化。那原本只是一起簡單的刑事訴訟案,後來逐漸演變成行政訴訟案,楊必勝也由辯護律師直接變成了被告人,最後他輸掉了那場官司。楊某在被捕入獄前曾仰天長嘆:“我楊必勝這一輩子,縱橫律界二十餘載,從來不曾輸過一場。但最後一場輸了,輸掉了我的一生。”
五年後楊必勝刑滿從監獄出來,財產沒了,家也沒了,老婆和女兒都嫁人了,風燭殘年和孤家寡人這兩個詞兒也註定要落在他身上了。當然這些都是他親口說的,後來我認為楊老頭兒既然走到這步田地了,不去文殊院誦經禮佛,還跑來這學校當什麼講師?——答案不言而喻,八成是他年輕時候吃多了撐的!此外我還聽他講過另一件離奇不靠譜的事兒,當年和楊某一道橫行成都律界的人還有他當年的師弟,這人名字叫林自翔。
林自翔四十歲的時候比楊必勝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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