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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盲,城市中成長的新一代做植物盲似乎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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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正南(1)
在天台山下勘探時,我跟薛正南住一屋。我印象中,他的性格有些古怪,常喜歡在眾人的面前糾正我說話中的別字,我一度怕他,因為我有不愛查字典的毛病,讀書時遇到生字,就蒙那個生字的讀音,結果往往是我錯了,然而,我又有愛抖點書面語的虛榮。後來,我跟薛正南住一屋,他就提醒我去買一本《現代漢字詞典》,我跑到銅山口書店去買了一本,商務印書館出版的,1567頁,定價5•;40元。我搬過來之前,與薛正南同屋住的是分隊長,薛正南不喜歡官,就設法讓分隊長搬出去,他的辦法很簡單,叫老婆經常來住,地質隊有個規矩,不管誰的老婆來了,還是戀人來了,同屋都要出去打游擊,另找地方住,分隊長覺得經常打游擊不好,搬走了,薛正南就請我過去住,我當時享受著一個人一間屋的待遇,不知為什麼,薛正南來一說,我就搬過去了,我搬過去以後,薛正南一次也沒有叫他老婆來。
薛正南蓄八字鬍,貌似魯迅,頭髮也直立,但他的腳有點外八字,走路習慣邁方步,他還愛穿褪色的中山裝。後來我知道,他的古怪脾氣是下放農村時養成的,他下放了九年,在他那個年齡的人中間,是創了紀錄的,他說他所在的知青點,一起下放的知青招工走了,後來下放的知青也招工走了,再後來下放的知青還是招工走了,他沒有走,他說他孤獨和絕望得想自殺,我相信。人在看不到一點希望的時候,什麼念頭都會產生。
我跟薛正南相處不錯,我也不喜歡官,我們都喜歡讀書,我搬到薛正南的屋裡以後,練過一年的無線電,弄得一屋子的松香和電線膠皮味,他不煩。我練到能裝6管半導體收音機以後,我不練了,原來打算改行做無線電修理,夢想有一天能揹著修理箱天下雲遊,但是,積體電路發展很快,我沒法跟得上趟。然後,我開始正式練寫作,我估計寫作會有機會出門開筆會,我從報刊上看到,作家都能去風景區開筆會。我想,我的寫作或許和薛正南住一屋有些關係,薛正南喜歡寫點古詩,他練書法,練的是顏體,還會篆刻藝術,我在鄉下買了一隻黑牛角讓他給我刻過藏書章。
我平時沒有什麼事情,負責一臺鑽機,壞了去修一下,只要鑽機正常運轉,我就可以終日睡大覺。因此,我的大多數時間都是用來研究做吃的和讀書。我有兩套煤油爐和兩套電爐,公家的柴油歸我管,柴油加一點鹽,燒起來也不冒煙。因為我閒,頭頭曾給我派過送飯的活,送飯的人回老家了,讓我頂,我就慢慢兒送,到下午兩點鐘才把中午飯送上山,鑽機上的人餓壞了,他們想發火,我說,我又不是送飯的,飯送上來了,我沒把你們的菜裡肉揀來吃了已經算對得起你們了,此後,頭頭不敢再打我送飯的的主意,我只送過那一次飯。
薛正南是鑽探工,他工作比我辛苦,三班倒輪著上班,零點班下來眼圈都黑。他下班後,抹了溫水澡,換了乾淨衣服,練會書法再睡覺,他講究整潔,把襯衣洗得非常白,我卻相反,我有八件工作服,穿髒了換一件乾淨一些的,這樣輪番換著穿,總有一件是最乾淨的,穿破了,拿風溼止痛膏貼上,直到完全不能穿就扔掉。
顯然,我們兩個人住一間屋子,令分隊的人都稱奇,我們兩個人都是不容易與人打夥的人,處世風格也完全不同,包括審美趣味。我們兩個人都去買了宜興壺泡茶,我買的是竹節壺,我覺得大氣,上刻有“難得糊塗”四個大字,還有一叢蘭花,他買的是一個葵花壺,小巧圓潤,偏偏找了一個塑膠藥瓶蓋子蓋壺咀,用一節索子一頭系蓋子,一頭系在壺柄上。我跟他說,你這是假衛生,塑膠蓋子蓋壺咀,不如裸露壺咀好,頂多喝第一口茶吐掉。他不理,他喜歡他的風格。
薛正南每次進城返回山中,都可能帶來新字貼,他有各種各樣的字貼和毛筆,硯盤也有兩個,他喜歡中國古體詩,還喜歡古裝戲的唱詞,他說古裝戲的唱詞押韻兼有詩意,應該多加研究,這方面我認同又不認同,我讀過《寶蓮燈》的唱本,也經常早晨跑到水稻田的田埂上站著背誦唐詩,水稻抽穗了,早晨掛著露珠,太陽照上去,珠光寶氣的,田邊有小青蛙跳,從山腳到山頭都有霧,村落的黑屋瓦頂,飄著散漫的炊煙。但是,我同時也喜歡西方的詩歌,大致有雪萊、拜倫、葉賽寧、波特來爾和惠特曼。那時候,分隊有個姓王的司機也開始練寫作,報了一個函授寫作班,經常去給分隊書記寫報告,對此,他比較得意,因為已經受到官方認可。他也背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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