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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死。
那麼對方是些什麼人?
無論從案情偵破解開的力度,還是落實追責的效率,都強硬、快速的出奇。很明顯大哥的這些對頭大有來路,不是一般人。
陸俊費盡了渾身解數,甚至都動用了他一直很少求到的靠山,這才勉強把自己脫離乾淨。
然而結局依然不樂觀:除了他自己要被監視居住,不得離開巢平境內,要做到隨傳隨到;通達地產被徹底掛上了“問題公司”的招牌,重啟執行遙遙無期;城西棚戶區的開發權乾脆就被政府直接收回。
陸俊在此事件中動用的財力人力物力海了去了,不過從結果看,還是一敗塗地。
徹底從地產界消失雖說還不至於,大傷元氣卻是避不可免的了。
陸炯和大哥碰了個頭,終於打聽到迫害他如斯的對頭,是他的老對手沈雁紫。此外還有她的姘頭江俊傑。
這兩個人陸炯當然是知道的,他們聯起手來把大哥搞到如此被動,就不足為奇了。
有成功就會有失敗,有得就會有失,生意場上就是這樣,沒有永遠的常勝將軍。陸炯為大哥的慘敗抱憾之餘,也想不出有什麼好辦法可以幫助他一下。
沈雁紫、江俊傑那是什麼人物?現在陸俊被重創之際,自保尚且勉力為之,要奮起還擊談何容易?
陸炯自忖,他也惹不起江、沈二人。何況人家對陸俊的打擊名正言順,堂而皇之。從公來說,通達地產野蠻開發草菅人命,這是個大紅線,已經被抓住了把柄;從私來說,陸俊自己可是先不仗義,買通曲哲耍陰謀詭計競標,導致了沈雁紫跌了個大跟頭。
怎麼滴?只許你陸俊背地裡算計人,就不許別人也擺你一道啊?天下可沒這個道理,尤其是沈雁紫這樣心高氣傲的女人,吃了虧豈肯善罷甘休?
一句話,陸俊算是認命了,打掉牙和血往肚吞吧。
但是他桌臺上一份資料卻勾起了陸炯的注意,這是案件所有的證據統計以及證詞。
而透過看這份資料,陸炯發現始作俑者是一個叫“林翰”的人,資料末尾處附上了這個人的一些簡單介紹,還有在本案中起到的作用分析。
陸炯多方查證,又幾次問詢大哥,才搞清楚這個“林翰”,原來就是一個租住在城西棚戶區的窮大學生,也是那天在張棟寵物店所見、以及後來“紅蘋果”歌廳遭遇的那個年輕人。
把人一對上號,陸炯便忍不住有些想法了。
尼瑪的沈雁紫和江俊傑我們暫時是惹不起了,你一個微不足道的窮酸屁民,充什麼大瓣蒜?居然還收集了這麼多的罪證,自己也提供了證詞,這也太有針對性了吧?這不就是恨不得大哥的公司早點垮臺灰飛煙滅嗎?
真拿我們老陸家當落水狗打啊?
陸炯認為,別說大哥,就是自己和林翰比,那都不是一個層次的,這小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敢和大哥叫板,活得不耐煩了。
再想起紅蘋果歌廳那次吃癟,陸炯心裡起了殺機。
他當即就和陸俊表態:“大哥,我要做了那小子,好好解解恨!”
陸俊究竟還是經過大世面的,苦笑著勸弟弟還是算了。已經都出了兩條人命了,現在還沒解決乾淨,再鬧出一條來,這是怕事還不夠大嗎?此為其一。
其二是,陸炯要是下了這個毒手,江俊傑和沈雁紫也會被徹底激怒,可能就要使出趕盡殺絕的手段。這個樑子也就越結越深,大家恐怕再無一絲迴旋餘地。
而陸炯的身份也非常不合時宜,別人不知道,做大哥的陸俊是知道弟弟底細的。這小子是個混黑社會的,根本就沒走過正路。只此一點,一旦公安部門重視起來徹查案情,陸炯難逃牢獄之災。而他涉黑這條罪名再被坐實,那就沒有最慘,只有更慘。
陸俊勸完了胞弟,最後苦笑著加了一句:“陰溝裡翻船,最先把船捅漏的還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哎,啥也別說了,這就是天意吧,或者我陸俊該有此一劫。你老老實實地聽我話,不要再惹是生非了。”
陸炯本來也是礙於現在自己不方便拋頭露面,可是這口氣卻還是咽不下。想來想去就和陸俊商量:“大哥,不要出人命也行,可是我總也得要他半條命!想這麼輕而易舉的得罪了咱們就完事,絕對不行!這事我找人做,保證手腳利落乾淨,不給你惹麻煩。”
陸俊只想潛心靜一靜,哪裡肯再依他,搖頭堅拒。
陸炯悻悻,最後只好敷衍著大哥說,那就算了,以後再說吧。
陸俊託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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