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請你別誤會,在我的眼裡,你的命還比不上一頭豬,但我會捍衛美國法律的精神!”
這個人絕對是有特殊的裝B技巧!
自己都沒想到要如何說呢,約翰遜個傢伙就牛逼拉轟的走了,李夢楊連罵他的機會都沒得著。
李夢楊不認為這個約翰遜那個時候說的是假話,可現在,他為什麼如此賣力的為自己辯護呢?
緊接著,尼利·約翰遜又找了好幾個證人出庭。
“這個傢伙總是從我那裡買土豆,很可惡的傢伙,我很難從個華工的身上佔到便宜了……”
“……不錯的一個傢伙,他講的笑話很有意思……他是個好人。”
一個又一個證人,他們好像跟這個案子沒關係呀。
“法官大人,辯護律師明顯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檢控官華萊士坐不住了,他首先跳出來反對。
“法官大人,我已經問完了,而且我現在可以說出自己的理由。”尼利·約翰遜顯得很有風度。
“好,你說吧。”很多人都是一頭霧水,法官頭上的水更多。
約翰遜這個傢伙非常的能裝,只見他還擺出個POSE來,說道:“從我以上的這些個證人的證詞中,我們不難看出,眼前的這個被告,他不能說是一個壞人,對不對?”
“……”全場沉默,好像是這麼回事。
“那這有又什麼關係呢?”對於這場官司,華萊士也是準備的很充分。
“有關係!”約翰遜的姿勢一變,然後大聲的說道:“而被害人斯萊德警官,這個傢伙就是一個十足的惡棍,這一點完全可以證實警方的記錄,是他準備對那個中國少女施暴,而同時,我們的法醫先生還向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這個人!”
約翰遜指向了李夢楊,“他並沒有主觀上的想去殺掉斯萊德,斯萊德的死亡是巧合,甚至並非是這個華工造成的!”
而且這還是個制止犯罪的行為,那麼……
李夢楊已經看出來這個約翰遜的手段了,他就是透過間接證人來告訴陪審團,自己這個被告是好人,被殺的那個是混蛋,至於這些個間接證人,都是跟金鱗閣有關聯的商販,看來這個約翰遜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的,至少現在證實了自己是值得同情的。
這完全可以影響到陪審團,可是,這些個東西足夠了嗎?
“……”有些個陪審團的成員在搖頭,要知道,眼前的這個殺人者是個華工,華工就是搶白人飯碗的混蛋,他們的罪惡不比斯萊德少吧?
“絞死他!”
“絞死他!”
而此時對李夢楊更為不利的是公審,群情激動,至少半個加州的人都在這裡,他們對華工又能有什麼好感呢?
陪審團只是普通人,他們可能不受民意的影響嗎?!
似乎,剛剛冒出那麼一點兒希望的火焰,眼看著就要被碾滅了!
“哈哈哈……”就在這個時候,約翰遜大笑了起來,接著他非常自信的對著法官說道:“法官大人,我這裡還有一個重要證據!”
那是一封信……
“……德克薩斯州遊騎兵斯萊德,於1853被殺!”
那封信很短,但這裡面的意思……而且念出這封信的正是被威廉·T·華萊士,當然了,這是約翰·尼利·約翰遜的請求,由對手宣讀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證據,這個傢伙真的是太能裝B了。
“……”信讀完了,也就是幾秒鐘的時間,整個三藩市的市政廣場上變得鴉雀無聲!
不用解釋大家都能明白,真正的斯萊德早就死了,而現在死的那個惡棍,不是個搶匪就是個殺人犯,沒準就是他殺了真正的斯萊德。
現在的美國西部亂的很,遊騎兵跟警察在職務上基本是重疊的,就比如德克薩斯。而淘金者們都知道,從陸路來加州這是一件多麼幸苦的事情,加州這個地方很奇葩,有黃金有白銀,可是卻被崇山峻嶺和沙漠包裹的死死的。當年的美墨戰爭,美軍是坐船來的,還要在巴拿馬下船再走到西邊換船,據說他們吐的很慘。
目前的情況稍微好了一些,至少有了郵路,可是,如果華盛頓到加州,一封信卻要走上40多天,還好,我們的這封信只需要從德克薩斯走到加州,可是沿途翻山越嶺沙漠重重,也是用了二十多天的。
為什麼等了將近一個月才進行公審呢?答案其實已經揭曉了。
加州的客觀條件,讓冒充警察變得很容易,當一個佩帶著警徽的傢伙出現在加州任何一個警局門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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