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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高尚,就大度,就明智,就聰慧。其實,事實本不是這樣的。我要明確告訴你的是,驅使我做出那種選擇的動因完全是一種絕望心理。你想,三十而立的年齡,第三梯隊的幹部重點培養物件,名牌大學畢業,還有那個溫馨醉人的小家,被一場飛來橫禍在剎那間全部擊碎。有誰還能如此高尚,如此明智地把本來已經殘缺的小家再次徹底擊毀呢?
我可以坦白地告訴你,死亡對當時的我絕對是一種極端奢侈的誘惑。我從肩膀包括兩手以下全都沒有感覺和功能;而且24小時都有人在身邊監護;被我視為惟一能夠解脫自己的通道也關閉了。我沒有了結束自己生命的自由。於是,我便有意無意地尋找著其他可替代的宣洩處。家,在風雨飄搖的殘酷現實面前已經變得搖搖欲墜。妻子更是無法接受我性情的變態,解體便成了最終的現實。當拿到離婚證書的那一刻,我突然感覺前所未有的絕望,我成了一無所有的人。
可是,有時候人就這麼怪,真的什麼都沒有了的時候,反而會變得理性一些。於是,我安排了包括我父母和妹妹在內的告別晚餐,全家為她送別。當時,我和她都哭了,全家人也都流了淚。我很痛苦,七年的夫妻,就這麼分開了。本來還是好好的一家人,卻因為意外傷殘導致勞燕分飛各奔東西。尤其我,處在那樣的悲慘境地,頸椎剛剛做了手術,除了頭能動彈,全身都動不了,癱軟在床上就像一具喘氣的屍體,連和她握一下手的能力都沒有。看著她孤獨的背影離開家越走越遠,我幾乎就要崩潰了。你能夠想象出我當時的絕望嗎?在以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差不多都是在一種極其抑鬱的心境中度過的。我發覺自己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在乎過妻子和女兒。在過去的生活天平中,她們從來沒有充當過主導,一直在為我的工作事業讓步。可是,離婚後,她們卻一下子成了我生命中的全部砝碼。多少個不眠之夜,多少次渾渾噩夢,閃現在腦海的都是一次次被拋棄。被朋友,被同事,被工作,更多的是被妻子和女兒拋棄。幾年後,當我回顧這段經歷時才真正明白,那座在風雨中飄搖的小家,承載的是我最後的一點希望。當這個希望也沒有了以後,我感覺自己被整個社會拋棄了。
現在,經過了這麼多年的歷練,那種絕望的情緒早已經淡出了我的生活。可我要告訴你一個不爭的事實,只要你是一個真實的人,在突發事故造成了軀體完全性癱瘓以後,你就肯定絕望過!你就肯定想到過死。除非因某種原因你想掩飾。當生命貶值到了可以隨意放棄的程度,那麼婚姻家庭還算得了什麼?
絕處逢生情已逝都是苦命人
當然,從另一個方面講,只要你沒有死,心就有復活的希望。在我看來,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它的極限,欲生無路,求死無門,當絕望本身也走上了絕境,那麼生命就會奇蹟般地產生超越死亡的騰越。這倒像唯物辯證法中所論述的那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
以今天的眼光重新審視我當初的表演(實在不能用“表現”這個詞兒),絕對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當然,我首先可以驕傲地告訴你,我的心已經完全復活了。至於是上帝,還是我自己拯救的姑且不論。總之,它的確是復活了,而且還活得激|情燦爛。
雖然當初提出離婚並非高尚明智使然,但是,從以後的效果看,倒是極其完滿的。我是歪打正著走了一招好棋。我相信,即使當時不那麼倉促決定,再拖上個一兩年,待我情緒穩定恢復理智以後,我也依然會做出同樣的選擇。我前妻,是那種十分在乎並極力維護家庭圓滿的女人,並且對丈夫有著很強烈的依賴感。在她看來,我的傷殘本身就意味著家庭的垮掉,自然也就不存在挽救的可能。我很理解她,也從來沒有怨恨過。所以,我必須面對現實,主動給她自由,她也急需這種自由。儘管我們都很懷念過去,但又不能不面對重建各自新的生活空間的現實。理解是第一的,告別是第二的。至少在我們辦理完離婚手續以後的一段時間內,我還算清醒和理智。
那晚,我們相約在醫院見面,還要做一次推心置腹的長談。前行的路還很漫長,也很艱辛。雖然不能攜手共進,但是,彼此懷有的那片真誠與祝福卻都需要淋漓盡致地傾訴給對方。更何況我們之間還有個女兒相連著。可是,三個星期過去了,她沒有來。隨著時間的推遲,我對她的失望一點一點地增加,以至於演變成了怨恨。終於忍不住寫信去問。她很快就來了。見面的第一句話我便問:“約好的事情為什麼食言?!”她滿臉憂傷地看著我,繼而嚶嚶地哭了,樣子十分可憐。她說,她母親去世了。她一直在忙著處理後事,沒有時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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